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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与徽州古建筑保护利用工程考核自查报告

admin 2018-12-04 12:01:01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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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与徽州古建筑保护利用工程考核自查报告

 
县遗产办:
 
根据《关于印发<xx县20xx年度文物保护与徽州古建筑保护利用工程考核办法>的通知》(x遗办〔20xx〕19号)文件要求,我乡认真对照《20xx年度文物保护与徽州古建筑保护利用工程考核评分表》逐项开展自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我乡高度重视文物保护与徽州古建筑保护利用工程实施工作,明确一名乡党政班子成员分管文物保护工作(含徽州古建筑保护利用工程实施工作),同时安排一名本地正科干部具体协助该项工作。全年召开文物保护会议4次,协调解决我乡文物保护及徽州古建筑保护利用工程实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民生工程宣传月和综治宣传月等活动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十余份。
 
(二)规范程序,强化项目管理。加强制度建设。我乡制定了《xxx乡小型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按照程序执行招标、变更和审计等程序,进一步规范了项目操作程序和建设行为。严格审批管理。按照古建筑维护修缮审批程序,对需要进行修缮的古建筑以项目形式进行上报,待项目审批通过后按照项目建设管理规范进行修缮。加大监督检查。不定期对工程施工进行现场督查,邀请设计单位进行工程建设指导,确保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
 
(三)建全机制,强化责任追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各岗位的安全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文物产权人、使用人责任,逐级落实好不可移动文物安全责任。建立巡查队伍管理机制,每个村明确一名文化保护兼职人员,负责对各村文物安全管理进行不定期检查,填写检查记录。全年为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未发生违法案件,未发生群众因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信访案件。
 
二、存在问题
 
1、群众古建筑保护利用的法律、法规意识严重缺失。尽管《文物保护法》、省条例和市里规范性文件中对文物建筑、古民居都有明确的保护规定,古建筑的拆除、修建等都需要履行报批程序,必须接受相关部门的管理与监督、指导,可在实际中很难做得到。现实往往是谁出钱谁说了算,包括维修队伍、技术确定等。这种做法,无疑是对古建筑保护造成很大的毁坏。
 
2、一些不利因素严重影响。山里乡镇多为交通不便、信息相对闭塞之地,加之我乡古建筑分布又十分零散,原地保护的成本相比山外乡镇较大,利用起来又没有什么价值,因而古建筑的保护的任务则更加艰巨。
 
3、古民居消防安全问题严重存在。我乡一些古民居的供电线基本上都是八、九十年代的护套线,几乎未能与村庄电改一并整改,未加装阻燃套管,未添置灭火器,在每年夏季高温季就成为了一大隐患。特别是还有一些长期不居住人的古民居,情况就更加令人担忧。
 
4、保护经费严重短缺。我乡许多建筑物为清代乃至明代时期所建,这些建筑经历了漫长的岁月,破损严重,急需维修。乡村经济十分不足,又无外界资助经费,让农户自己出钱维修,有的不愿意,有的出不起钱。再加上国家实行土改政策后,将原属独户的古建筑分配给了多户村民居住,造成好多古建筑产权复杂,增加了这些古建筑维护的难度。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xx年,我乡将严格按照县遗产办的有关工作要求,一如既往地抓好文物保护和徽州古建筑保护利用工程实施工作,明确专人落实巡察检查,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宣传,进一步规范项目审批、加强工程质量监管,落实好古民居消防安全等各项工作。
 
xx县xxx乡人民政府
 
20xx年xx月xx日

标签:文物保护     徽州   古建筑   保护   利用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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