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两学一做党费收缴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x组通字[20xx]58号)文件精神,我会全面开展党费收缴工作检查,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做好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现将我会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费收缴的基本情况
为了做好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我会领导高度重视,制定了相应的措施,制定专人负责,较好地完成了四个季度的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无少交、拖交、瞒报等现象。
我会共有2名党员,第一季度缴费357元,第二季度缴费348元,合计缴费705元,全部登记在册,并将每个季度缴费情况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布,所收党费全部上缴到机关工委,单位或个人无截留党费和挪用党费的现象。
二、主要做法
我会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同时,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党员教育结合起来,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同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对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党员优势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
1、我会设置专门的档案柜存放党费收据、以及党员各种信息、相关党组织会议资料,制定专人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信息材料的完整。
2、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办好交手续、及时组织党费管理人员先培训,后上岗。
3、制定专人每个季度按照比例及时、足额收缴党费,并将每个季度收缴党费的花名册、收据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布。
三、存在问题
1、党员党费是按季度缴纳一次,具体时间不固定不明确。
2、个别党员存在调资不调党费的情况,没有将调整的党员工资及时纳入党费收缴基数。
四、下一步的整改措施
我会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认真抓好党费收缴工作的整改工作,主要措施有以下三个方面:
1、明确收缴党费时间。规定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5日要求所有的党员主动向党支部交纳党费,节假日顺延。特殊情况下,经党支部同意,可以预交或补交党费,但预交或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2、明确党费交纳金额。核定党员缴纳党费的计算基数,按照比例及时、足额交纳党费,并以书面形式将党费清单告知党员本人,要求每个党员按照党费清单按时缴纳。
3、明确党费处理办法。对于延期交纳或者无故未按照规定数额交纳党费的党员要加强经常性的党费政策教育,强化党员意识。当年民主评议党员不得评为优秀。
xx区总工会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