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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扶贫日活动策划方案

admin 2020-04-27 12:01:01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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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扶贫日活动策划方案

  学校扶贫日活动策划方案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扶贫活动的通知》精神,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扶贫日”活动要求和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奉献爱心扶贫助学”活动的工作部署,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教育公平为目标,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动员教育系统广大干部、教师和学生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有效开展“扶贫济困日”和“奉献爱心扶贫助学”系列活动,为建设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安排

  (一)开展“扶贫济困,奉献爱心”专题教育活动

  1、开展“扶贫济困、奉献爱心”主题教育活动。向全校师生发出“扶贫济困,奉献爱心”的倡议书,提高广大师生对活动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利用星期一上午升旗仪式、校园广播站、校内宣传栏等载体做好扶贫济困活动的动员工作,营造浓郁的舆论宣传氛围。

  2、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围绕“扶贫济困”这一主题,广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代表到贫困地区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探访贫困家庭,体验困难群众疾苦。探望关心贫困学生,广泛开展扶困助学的结对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学会感恩和奉献,培养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秀品质。在实践活动后引导学生谈体会、写日记。

  (二)开展扶贫济困“六个一次”活动

  1、开展一次“奉献爱心扶贫助学”捐赠活动。尽最大努力,广泛动员、积极引导教职工捐赠扶贫济困款物。在进行广泛宣传教育的基础上,举办一次“奉献你我爱心”捐献活动,充分发挥共青团员的先锋带头作用。通过积极倡议广大学生“少举办一次生日会”、“少买一件玩具”、“少吃一个雪糕”等方法节省零用钱,动员学生拿出自己的压岁钱或帮父母劳动时获得的奖励等,用实际行动捐出自己的一份爱心。

  2、开展一次“千名教师大帮扶”活动。组织全区广大教师,特别是党员教师,采取“一帮多”、“一帮一”或“多帮一”等方式,对校内或校外困难学生和困难教师家庭开展帮扶活动,及时送去党和人民的关怀和温暖,增强他们战胜困难的信心。

  3、开展一次帮助帮扶办好事的活动。帮助我校困难职工和单亲职工。 4、开展一次智力扶贫活动。开展“送教下乡”、“送科普书下乡”等活动。 5、开展一次解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问题的活动。 6、开展一次慈善助学活动。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学校成立领导小组,要把开展扶贫济困活动作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根据活动主题,及时抓好活动实施方案的制定工作,具体明确活动的目标、内容、责任分工和实施措施,着力推进活动扎实展开。

  (二)结合实际,确保实效。结合本校实际,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扎扎实实地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着力帮助困难学生和困难职工解难题、度难关。

  学校扶贫日活动策划方案二

  新县是全国著名的革命老区和将军县,是一个典型的山区县,也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受区域地理条件限制及战争创伤的影响,经济社会发展中,一些学生因家庭贫困而面临失学。上海市卫生系统企业协会践行科学发展观、情系老区,关心社会公益事业,决定资助老区新县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完成学业,把他们培养成有用之才。为确保这项活动长期顺利推进,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助学为重点,兼顾解决在校贫困生家庭生活困难,促进他们安心学习;探索建立扶贫助学的长效机制,帮助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

  二、实施原则

  (一)实事求是。通过认真细致调查,把那些品学兼优贫困学生统计上来,使真正需要援助的贫困生得到帮助。

  (二)自愿为主。在援助单位、援助人与贫困生之间搭建信息沟通的桥梁,组织他们结成援助对子,开展助学活动。

  (三)注重实效。真正解决贫困生的实际困难,为他们安心学习、顺利完成学业提供保障、创造良好条件。

  三、援助范围及条件

  本活动援助对象为新县在校贫困生,受援助的学生必须家庭贫困且品学兼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优先:

  (一)孤儿;

  (二)家住农村,家庭符合享受农村低保条件;

  (三)父母双方有一方为残疾人;

  (四)父母双方为下岗职工,家庭符合享受城市低保条件或正在领取失业保险费;

  (五)其它需要优先援助的特殊情况。

  四、援助方式及标准

  (一)基本援助方式分两种:一是个人援助贫困生,二是单位援助贫困生。在援助人和援助单位自愿的前提下,一个援助人或一个援助单位可以援助一名或多名贫困生;多个援助人或援助单位也可以联合起来援助一名贫困生。

  (二)援助人或援助单位与贫困生结成援助对子后,每学年对每名受助对象小学、初中生资助不少于1000元,高中生资助不少于2019元,直到受助对象毕业。

  (三)单位援助贫困生的,援助资金可从办公经费中列支,也可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自愿捐款筹集。

  (四)对援助一名学生以上的单位和个人,新县教体局向其颁发“爱心助学”证书;在“爱心助学”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援助人、援助单位,上海市卫生系统企业协会将对其予以表彰。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成立“爱心助学”活动领导小组,由任组长,曹君(新县县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参与企业法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胡恩彰(上海市卫生系统企业协会秘书长)任办公室主任,胡光志新县教体局局长)任副主任。设立三个工作组:综合协调组,组长;教育工作组,组长胡光志(;宣传督导组,组长曾宪林(新县教体局副局长)。三个工作组的成员由上海市卫生系统企业协会、教体局相关人员担任,具体负责这项活动的组织协调、调查摸底、宣传报道等工作。通过建立活动档案,进行跟踪管理;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活动影响;经常对援助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受助对象和结对援助情况进行调整,确保这项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六、实施步骤

  (一)申请援助。各学校在每年9月15日前组织符合活动条件的贫困生填写“爱心助学”申请表,申请表的主要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年龄、班级、家庭经济状况、贫困原因、个人申请理由、班主任意见、学校和扶贫助学领导小组审批意见等,及时将“爱心助学”申请表上报到扶贫助学领导小组。

  (二)筛选确定受助对象。根据各学校上报的贫困生情况,领导小组逐人认真审核,并请各乡镇帮助审核把关,同时组织人员深入学生家中走访调查,初选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符合条件的受助对象。

  (三)结对助学。受助对象确定后,由扶贫助学领导小组根据上海市卫生系统企业协会各会员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扶贫助学指导性意见,将受助对象分解落实到各援助人或援助单位,并将结对援助双方登记在册,建立援助档案,加强援助人、援助单位和受助对象的联系,组织受助对象经常向援助人、援助单位汇报学习生活情况,促进扶贫助学正常进行。

  七、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切实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确保上报的贫困生的情况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

  (二)要加强对受助对象的教育管理,使其体会到社会关爱,感受到社会温暖,产生感恩之心,从而努力学习,奋发成才。

  附:参与“爱心助学”企业名单

标签:学校   扶贫   活动   策划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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