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关于2021年党员评议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基层党组织党内民主集中制,提高党组织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科学合理地开展好党员评议党组织领导班子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评议对象:集团党委领导班子、各党支部(党总支)支委班子。
第三条 评议内容
(一)集团党委领导班子
1.领导班子建设:坚持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把握新时代党的政策理论方针,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市委、市国资委党委决策部署,完成好职责工作。
2.党员队伍建设:发挥集团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抓好支部管理与党员教育,就近利用红色资源,开展党员教育与培训工作。积极利用先锋创绩平台,带领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好集团发展党员工作,严格审核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的5个阶段25个程序,把好程序关、质量关。
3.工作机制:带头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党委集体领导制度、“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参与党内政治生活,实事求是检视自身问题,持续抓好落实整改。
4.工作业绩: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市委市政府政策文件精神,抓好集团党建工作,发挥集团党委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指导支部党建工作,增强支部战斗堡垒。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好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工作,自觉向中央看齐,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工作中创新促成效,以抓党建出新特色推动工作进展。
5.作风形象:贯彻执行集团党委领导班子基层联系点制度,建立健全党员结对帮带制度,深入联系基层,了解集团基层员工的意见和心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遵守集团纪检监察制度,廉洁自律。
6.发展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国资委党委相关文件,深化基层党建“三化”建设,巩固各阶段建设成果,不断推进基层党建工作提质增效和质量过硬行动,进一步探索党建与经营管理深度融合的工作方法,坚持党建引领,促进集团业务发展。
(二)各党支部(党总支)支委班子
1.领导班子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把握新时代党的政策理论方针方面,坚持维护党中央权威,坚持集团党委统一领导,贯彻执行集团党委决策部署,立足自身责任,做好领域内工作。
2.队伍建设:做好支部党员管理工作,积极利用支部“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和完善党员过“政治生日”、重温入党誓词、重温入党志愿书等政治仪式,丰富党员生活。就近用好红色资源开展党员教育培训活动,强化支部党员队伍建设,增强支部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严格按照发展党员5个阶段25个程序做好支部发展党员计划工作。
3.工作机制: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集团党委统一领导,组织好党员党内政治生活工作,发扬党内民主,正确对待不同意见。
4.工作业绩: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好支部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集团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围绕支部党的建设,抓好日常党建工作,建强支部战斗堡垒,结合支部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力求工作取得新成效。
5.作风形象:紧密联系群众,做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切实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遵守集团纪检监察制度,廉洁自律。
6.发展思路: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党委的各项工作决策部署与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支部基层党建“三化”建设提质增效和质量过硬行动。结合实际工作,探索支部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的好路子,总结支部工作的好方法,调动支部党员干事创业积极性,建强支部战斗堡垒。
第四条 评议时间
党员评议党组织领导班子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为每年的年底或年初。集团党委领导班子可结合民主生活会进行,由党群工作部负责组织评议,各党支部(党总支)支委班子成员和各部门(子公司)党员负责人参与评议;各党支部(党总支)支委班子可结合年度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由各党支部(党总支)负责组织评议。
第%1条 评议程序
(一)集团党委领导班子
1.民主测评。各党支部(党总支)支委班子成员和各部门(子公司)党员负责人对集团党委领导班子进行民主测评,党群工作部负责集团党委领导班子民主测评表的发放与收集。
2.形成评议结果。党群工作部负责各部门(子公司)党员负责人对集团党委领导班子民主测评表(附件一)的收集、整理、核算平均分与反馈工作;各党支部(党总支)负责本支部支委班子成员对集团党委领导班子的民主测评表的收集、整理、核算平均分工作,并将核算好的民主测评表的纸质版与电子版反馈给党群工作部,党群工作部负责收集、汇总及反馈工作。
(二)党支部(党总支)支委班子
1.民主测评。支部全体党员对本支部支委班子进行民主测评(附件二),党总支支委班子由下辖党支部所有党员对其进行民主测评(附件二)。
2.形成评议结果。各党支部(党总支)负责对支部民主测评表的收集、整理、核算平均分工作,核算后的结果报党群工作部备案。
第六条 结果运用
(一)集团党委领导班子的评议结果由党群工作部反馈给集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集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针对收集上来的民主测评表,作为民主生活会交流工作的依据,并针对性得对分管领域的职能部门进行工作安排。
(%1) 党支部(党总支)支委班子
1.民主评议结果在支部党员大会上由各党支部(党总支)支委成员反馈给支部全体党员。
2.民主评议结果平均分在80分以下的支委班子将由集团党委副书记进行谈话,如果评议结果为较差,将被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做出相应的调整。
3.支部全体党员对党支部(党总支)支委班子的评议结果作为各党支部(党总支)支委班子成员考核评定、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 附则
本办法由集团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