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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admin 2024-02-21 21:21:38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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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等次

优秀

合格

基本

合格

不合格

1

xx

2

xx

3

xx

4

xx

5

xx

6

xx

7

xx

8

xx

9

xx

10

xx

11

xx

12

xx

13

xx

14

xx

15

xx

16

xx

请在相应的空格内打√。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附件3

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流程

一、支部评议。党支部书记要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作述职报告,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特别是要重点报告主题教育开展情况,通报上年度组织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等方面情况。同时组织全体党员对党支部班子一年来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

二、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党支部书记带头,结合年度考核或工作总结开展自我批评,然后其他党员逐一对其开展批评,每名党员依次开展自我批评,然后其他党员逐一对其开展批评。

三、民主测评。发放测评表,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对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评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

四、组织评定。党支部委员会综合民主评议、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等情况,给每名党员客观公正作出评价、确定等次并向本人反馈,结果需公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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