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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系统2024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计划

admin 2024-04-19 19:34:41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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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构建和谐校园,特制定区教育系统2024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部署,强化校(园)安全管理措施,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失职追责、齐抓共管”的要求,以创建“平安校园”为目标,扎实推进校园安全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坚决杜绝校园安全责任事故,为全区深化教育事业改革、办人民满意教育提供高效优质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深入推进依法治校,抓好法律法规在学校落实落地,增强师生安全意识,知险避险、自救自助,学生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及自觉抵制毒品侵袭的能力;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涉校矛盾得到有效预防和化解,及时发现和整治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严防影响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以及舆情、校园暴力恐怖等事件发生,确保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三、工作措施

(一)围绕重点,强化制度机制建设

1.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和校(园)长是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制度,进一步明确分管副校(园)长、中层干部、班主任、任课教师、职工等在安全管理和教育方面的职责,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要求,夯实全员抓安全管理和教育的责任。各校(园)要坚持“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把各项制度落实到岗,责任到人。

2.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充分利用宣传栏等安全宣传教育阵地,及时发布每月安全教育主题、每周安全教育内容和安全预警信息。每月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切实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学校实际,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工作机制和校园救助系统,定期开展安全演练活动。组织开展全区应急演练观摩活动1次以上,通过观摩学习活动不断推动应急演练水平提升和实战效能。学校还要通过组织召开家长会、办好家长学校、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等多种形式来强化学生监护人的法律意识,通过明确家长在学生安全管理问题上的责任,使其提高责任意识,履行好监护人的法定职责,切实防范交通、溺水、食物中毒等校外安全事故的发生。

3.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员队伍建设。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工作指南》要求落实好各岗位的安全职责,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交通、饮食、校舍、消防、饮用水、锅炉、危险化学品、住校生、地质灾害等安全管理员及安全协管员和校医、保健教师工作职责。强化理论业务学习和法律法规学习,认真组织安全管理员和全体教职工学习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的法律、法规每学期不少于2次,明确安全工作职责、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使每个安全管理员和教职工明确教育与管理的责任。

4.进一步突出强化“三防”建设。切实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一要提高学校“人防”能力,明确专职保安员工作职责,学校要建立健全进出校门检查制度、外来人员和车辆登记制度,预防社会不良人员骚扰校园,侵害师生事件的发生,严格把好学校的第一道防线。二要加大学校“技防”力度,逐步提高校园治安防控的技术改造,通过安装校园视频监控系统和重点部位报警系统,加强对学校的治安管理,严防校园责任事故的发生。三要提升学校“物防”效果。提高学校安全防范能力,为师生创造安定有序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学校要通过增加安全经费投入,增添、更换和改造学校的安全管理保护设施设备,不断提高学校的物防效果,确保学校的财产安全和师生的人身安全。

5.抓好学校内部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每天上学和放学时间,做好学生护送工作,学校值日领导和老师以及护校队要到校门口维护治安和交通秩序,劝阻和制止学生乘坐非法营运及超载车辆;每学期开学要上好“开学安全教育第一课”;非上、放学时间都要关闭学校大门,严禁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每堂课要实行学生点名制度,体育课和活动课要实行上下课“两点名”制度,发现学生缺课或无故不到校的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领导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寄宿制学校每天午休、晚眠都要对寄宿生进行定时点名和不定时查铺,要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学校保安员每天要不定时巡逻校园;学校领导每天要巡查校园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置,妥善解决;学校每周要利用升旗仪式时间对学生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每个月要召开一次安全主题校会,总结本月的安全工作情况,布置下月的安全工作任务。

6.加强校内外师生大型集体活动安全管理。严格实行重大活动报批制度,各校(园)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均须按照相关规定提前报请区教育局审批。凡举办大型集会、庆典、会展、文艺演出、体育赛事、校运会、外出考试等活动,必须制定应急预案,在推演或演练证明预案可行后方可实施。

7.做好预防邪教渗透校园工作。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积极引导师生正确认识宗教问题,防止境内外敌对势力以资助、夏令营等各种形式在校园从事邪教渗透和传教活动、严防师生参与传教活动或被拉拢入教。

(二)强化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能演练,提高师生自我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1.拓宽思路,确保安全教育到位。按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指导纲要》《柳州市中小学校公共安全教育实施方案(试行)》要求,拓宽思路,确保安全教育到位。一是开设公共安全教育课程,各班安全课每学期体现在课程表不少于6个课时,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要对安全教育的教学计划、课时安排、教材选用、师资配备等方面作出具体的安排,要做到安全教育“计划、教案、课时、教师、测评”五落实,保证在校学生受教育率达100%;二是坚持1530(每天放学前一分钟,每周末放学前5分钟,每节假日放假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安全提醒和安全教育)及每周一主题开展针对性的安全提醒和教育,每学期利用国旗下的讲话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教育不少于15次;以“安全教育活动月”(3月)、“安全生产月”(6月)、“5·12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11·9消防安全宣传日”、“12·2交通安全宣传日”等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达到有效的宣传教育效果;三是坚持以“平安校园”建设为主题,强化校园的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板报、墙报、图片、录像片、警示牌、校报、校刊、校园网络、微信群、广播等宣传媒介和新媒体,利用日常的集队、集会、班会、团队活动、专题讲座、家长会、发短信、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学生进行各种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警示教育,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四是加强对学生进行德育、行为规范和养成教育,要强化对学生进行日常行为规范和文明交通行为规范教育,教育学生上下楼梯靠右走,明白在楼道走廊里奔跑追逐打闹、翻爬走廊护栏等是危险行为;五是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及时收缴校园内的管制刀具及危险品,防止校园暴力血案的发生,要结合学生的心理特点进行有效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防范学生因心理健康出现偏差而发生自残行为和伤害他人的校园伤害事故。

2.加强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全面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要求,定期组织师生开展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和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演练(要求中小学每月至少开展1次,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寄宿制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夜间应急疏散演练,演练要确保安全,做到有方案、总结、效果评估报告和照片,并做好材料存档工作),并利用学生课间操等时间开展经常性的集体疏散训练,通过演练使学校师生熟悉校园应急避险的处置流程,切实提高师生在突发事件时的应急、自救自护能力,把安全工作重心放到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上来,避免各类安全事件的发生,全面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自我保护能力和应急避险能力。

3.加强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安全管理队伍的培训力度,要统筹科学安排,适时组织培训,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地进行,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区教育局将定期组织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培训工作,同时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好上级组织的相关安全管理培训活动。各校(园)要抓好学校安全管理员、安全协管员、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每学期不少于2次。通过多渠道培训,使学校安全管理员、安全协管员、广大教职员工能掌握安全教育与管理的基本知识,有效地负责好学校安全工作。

4.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深入推进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抓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学校要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通过邀请法治副校长到校进行法制专题讲座的途径来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有效防止青少年发生违法犯罪行为。

5.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健全和完善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持续加强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夯实校园防毒阵地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学生识毒、防毒、拒毒和自觉抵制毒品侵袭的能力,为在校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学习环境。

(三)加大排查力度,推进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常态化

1.加强安全检查常态化管理。区教育局继续按照“局领导及股室挂点镇学校工作安排”的要求,各股室负责加强对所挂点镇学校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每个季度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督查,并在每个学期开学初结合开学工作检查,组织本股室人员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各镇中心小学要加强对本镇辖区村小、教学点、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检查,每季度至少深入各校(园)开展1次全面的安全工作检查,每月至少开展1次安全专项督查,做好检查记录,建立安全隐患档案,落实好本级安全隐患整改、监管、督办责任人及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情况、跟踪情况。各校(园)要加大力度,以“安全隐患不整改就是事故”的要求,及时整治安全隐患,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校园和师生安全。

2.坚持“每天一小检,每周一大检,每月一全检”安全检查制度。各校(园)要加大力度,以“安全隐患不整改就是事故”的要求,及时排查及整治安全隐患,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校园和师生安全。校长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区的划分,明确安全责任区领导、责任人及监督人并在安全责任区内公示。对学生宿舍等特殊场所、锅炉等特种设备和学校重点部位每天要进行检查,检查要有痕迹和记录并要求责任人签名,确保不走过场,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或采取防范措施;重大安全隐患要落实日监测制度(要求监测人每天至少监测2次,有监测记录,直至隐患整改完毕),学校难以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形成书面材料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及区教育局。

3.深入推进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学校要经常对校园及周边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和排查,积极主动与公安、应急、交通、住建、卫生、工商、市容、文化等部门联系和报告,切实配合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道路交通、建筑物、危险物品、摊点乱摆、车辆乱停乱放、高危人群等隐患问题的整治及食品店、网吧、电子游戏室、录像厅等场所的非法经营整治;加强对学生的有效教育,不购买无证经营的、流动经营的小摊小贩和占道违规经营商铺的食品、三无产品,养成饮食卫生行为习惯,特别是对学校200米范围内要强化落实,通过有效措施和治理效果,为师生创设健康、安全的育人环境,积极打造平安校园、文明校园。

4.积极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及安全事故特点开展好八项专项整治。一是防溺水专项整治,溺水事故占学校安全事故较大比例,各学校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强化防溺水安全教育和管理,务必教育学生做到“六不一会”;密切家校联系,通过电话、微信、告家长书等形式对家长进行安全教育提醒;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学校周边水域隐患排查,在学校周边及学生上下学途径危险水域竖立警示标牌,切实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二是开展交通安全整治,各学校要配合交警、交通、农机等部门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对到校接送学生上下学的非法营运及超载车辆进行摸底排查,加强源头管控,教育学生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及超载车辆上下学,发现有非法营运及超载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要及时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违法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的整治工作;坚决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制止未满12周岁学生骑自行车、16岁学生骑电动车的行为,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三是开展消防安全整治,推进校园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提高学校消防“四个能力”建设,组织开展校园消防安全检查,彻底清除校园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四是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按照上级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继续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通过安全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危机干预等形式化解校园矛盾,增强学生法治意识,打击校园欺凌行为,严肃校纪校规,保护好被欺凌学生的合法权益;五是开展地质灾害整治,在雨季汛期及遇特殊天气要做好学校校舍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发现险情及时汇报并积极排除,防范地质灾害给学校师生带来的危害;六是开展学校食品及饮用水安全整治,将校园食品安全纳入学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学校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学校制定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清单》,依法依规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督查机制和考评机制,重视师生饮用水安全管理,规范学校食堂和小卖部经营行为,强化学校食品原料采购的源头管理,强化食品安全检查,严格执行学生食堂领导陪餐和食堂工作人员晨检制度,确保学校食品安全;七是开展冬季非职业性一氧化碳煤气中毒预防工作,利用各种集会、国旗下讲话、安全教育讲座等对学生进行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煤气中毒安全宣传教育,让学生了解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煤气中毒的重要性,把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煤气中毒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八是开展学生防范电信网络诈骗4个100%活动。学校要采取多渠道宣传教育措施,做到防诈骗宣传覆盖率达100%;各班主任均每学期至少要开展一节防范网络诈骗主题班会课,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确保预防率100%;每学期邀请法治副校长到校开展一次专题讲座,实现学生防诈骗知晓率100%;力求做到师生人人都能“识骗、防骗、拒骗”。

5.做细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各校(园)要紧紧围绕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不确定因素,加强对可能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及“坤朵朵”非法集资参与人员的核查稳控,重点关注可能采取极端方式滋事、报复社会的重点人员,或极易导致极端安全事故的矛盾隐患,特别还要注重可能导致发生伤害和斗殴及欺凌事件的学生之间矛盾纠纷。加强信息研判,定期掌握情况,切实防止出现不可控情形的发生。进一步加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严格落实各项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责任,全面加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切实消除各类不安全、不稳定隐患苗头,维护全区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

(四)加大经费投入,扎实做好学校安全保障工作

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治理各种安全隐患,杜绝“等、靠”思想。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对学校校舍、设施、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不断更新消防、防盗、防爆、视频监控等安全器材设施,确保学校安全落到实处。积极购买校园方责任保险,各校(园)要充分利用校园方责任保险优势,因势利导,积极购买,同时积极引导民办学校(幼儿园)购买,积极引导学生的平安保险及医疗保险投保工作,化解学生在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引发的矛盾,减轻学校安全责任负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五)常态化开展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围绕党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按照《区教育系统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和育人环境的黑恶势力犯罪,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六)做好安全信息报送及安全稳定资料管理工作

各校(园)要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痕迹管理,促进工作台账资料管理规范化。一是专人(兼职)负责,做好安全文档收集、归档工作;二是专柜(盒)管理,所有安全资料,要求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要求,做到分门别类、专盒归档;三是专本记录,学校要用专门的笔记本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会议、活动等情况进行全程记录,确保资料齐全、痕迹清晰;四是建立全区学校安全隐患信息库,准确掌握各学校安全隐患情况,对学校重大安全隐患实行跟踪督办,逐项整改。学校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档案,有规范的排查隐患治理登记表册,每次检查均要有记录、有签名、有隐患整改责任人、有隐患整改情况督查人。做好“安全月报表”报送工作,每月的“安全月报表”经学校领导审阅签名后,于次月的5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邮件两种形式报区教育局政策法规安全股。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突发重大安全事件时,要在半小时内向当地党委、政府及区教育局报告,并在2小时内将书面汇报材料报送到区教育局政策法规安全股。

(七)严格落实安全责任追究

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学校内部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恶性事故的,对校(园)长和相关责任人实行问责制。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对因失职、渎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和师生伤亡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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