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开好2024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要求,我紧紧围绕这次民主生活会主题,重温党章党规,认真研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等重要文件,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四个带头”要求,广泛听取班子成员、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群众、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紧密结合分管工作实际,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深刻剖析了问题根源,逐一明确整改举措。现将个人对照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在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方面。一是理论学习深度不足。虽然积极参加各类政治理论学习,但学习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例如,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往往只是满足于一般性的通读和了解,对于其中蕴含的深刻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没有进行深入的钻研和思考。在组织机关学习活动中,也存在对学习内容把握不够精准,学习效果不够理想的情况,导致部分党员干部对党的最新理论成果理解不够透彻,未能充分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的指导。二是政治敏锐性有待提高。在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思潮和网络信息时,政治敏锐性还不够强。如在一些涉及人大工作的网络舆情出现时,未能及时准确地察觉到其中可能存在的政治风险和导向问题,对一些不当言论的抵制和纠正不够及时有力。在工作中,有时也未能充分从政治高度去审视和把握问题,对一些看似平常的工作安排和决策,没有充分考虑到其可能产生的政治影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政治效果。三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存在差距。在推动党中央关于人大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比如,在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等工作中,虽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和措施,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协调各方资源、推动工作落实的力度不够,导致工作进展不够顺利,未能完全达到预期目标。又如,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人大监督工作的新要求方面,还存在监督方式不够创新、监督效果不够显著等问题,对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还不够到位,影响了人大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四是防止和反对错误思想不够坚决。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等错误思想的警惕性还不够高,有时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身边存在的一些不良倾向。如在一些工作讨论中,个别同志存在过于强调部门利益或个人观点的情况,而自己作为副主任,未能及时给予严肃的批评和纠正,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团队的团结协作和工作效率。在面对一些社会上流传的错误观点和不实信息时,虽然内心清楚其错误性,但主动发声、坚决抵制的行动还不够迅速有力,没有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应有的示范引领作用。五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意识需强化。在促进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内部团结统一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例如,在协调不同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时,有时还存在沟通不够顺畅、协调不够有力的情况,导致部分工作出现衔接不畅、推诿扯皮等问题,影响了工作的整体推进。在一些涉及重大问题的决策过程中,虽然能够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但在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方面还需要下更大的功夫,以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人大工作中得到更加坚决的贯彻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和集中领导。
(二)在带头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方面。一是党性修养还需进一步提升。在面对一些复杂问题和矛盾时,有时会出现党性原则不够坚定的情况。比如,在处理一些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时,虽然深知要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有时未能完全站在党性的高度去坚决推动问题的解决,导致群众的一些合理诉求未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回应。在工作中,有时也会受到人情世故的干扰,在坚持原则、公正办事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影响了党在群众中的形象。二是纪律执行不够严格。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虽然总体上能够严格要求自己,但在一些细节问题上还存在执行不够严格的情况。如在参加一些会议时,有时会因为工作忙碌而出现迟到早退的现象,虽然次数不多,但也反映出自己在纪律意识方面还不够强。在机关管理中,对一些干部职工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虽然进行了批评教育,但在督促整改和跟踪问效方面还不够到位,导致部分问题未能得到彻底解决,影响了机关工作的正常秩序和纪律严肃性。三是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倾向。例如,在组织开展一些调研活动时,虽然能够深入基层,但在调研过程中,有时存在走马观花、浮于表面的情况,未能真正深入了解基层的实际情况和群众的真实需求,导致调研成果的质量和实用性不够高。在处理一些文件和事务时,有时也会过于注重程序和形式,而忽视了实际效果,造成一些工作效率低下,浪费了时间和精力。四是廉洁自律意识有待增强。虽然能够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但在一些场合还存在廉洁风险意识不够强的问题。如在参加一些公务接待活动时,虽然能够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但在个别情况下,对一些接待标准的把握还不够精准,存在一定的模糊地带。在与一些企业和社会组织交往过程中,虽然能够保持廉洁奉公的原则,但在一些细节上还需要更加注意,避免给人造成不必要的误解,影响党员干部的形象。五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够深入。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还不够深入和自觉。例如,在弘扬敬业精神方面,虽然能够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满足于现状、缺乏进取精神的情况,没有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激发全体机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在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方面,虽然能够遵守基本的道德规范,但在一些具体行为上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标准,以更好地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引领社会风尚。
(三)在带头在遵规守纪、清正廉洁前提下勇于担责、敢于创新方面。一是担当意识不够强。在面对一些难度较大、风险较高的工作任务时,有时会存在畏难情绪,担当意识不够强。比如,在推进人大常委会机关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由于涉及到技术更新、资金投入、人员培训等多方面的问题,工作难度较大,自己在推动这项工作时,虽然制定了相应的方案和计划,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有时会因为担心出现问题而犹豫不决,导致工作进展不够顺利,未能按照预定时间节点完成任务,影响了人大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和效率。二是创新能力不足。在工作中习惯于按照传统的方式方法开展工作,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还不够强。例如,在组织人大代表活动时,虽然能够按照常规的方式安排视察、调研等活动,但在活动形式和内容的创新方面还存在不足,导致部分代表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不高,活动效果不够理想。在人大监督工作中,也存在监督手段不够丰富、监督方式不够灵活等问题,未能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提高监督的精准度和实效性,影响了人大监督职能的更好发挥。三是风险防范意识有待提高。在推动工作过程中,对一些潜在的风险和问题预见不够充分,风险防范意识还不够强。如在组织选举任免工作时,虽然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一些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考虑不够周全,导致在个别环节出现了一些小的失误和风险,虽然最终没有影响到选举任免工作的顺利进行,但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更加注重风险防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四是政绩观存在偏差。在工作中有时过于注重工作成绩和表面效果,政绩观还存在一定的偏差。例如,在组织一些大型会议和活动时,虽然能够顺利完成各项任务,但在活动策划和组织过程中,有时会过于追求形式上的完美和规模上的宏大,而忽视了活动的实际效果和对推动工作的实质性作用。在一些工作汇报和总结中,也存在夸大成绩、淡化问题的情况,没有真正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工作实际,不利于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五是群众路线践行不够到位。在联系服务群众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没有充分践行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例如,在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时,虽然能够按照规定及时进行交办和处理,但在与群众沟通交流方面还不够深入细致,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未能及时进行跟踪回访,了解问题的解决情况和群众的满意度,导致部分群众对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误解和不满。在制定一些政策和法规时,虽然也会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但在征求意见的范围和深度方面还不够广泛和充分,未能充分反映群众的意愿和诉求,影响了政策法规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四)在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一是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够有力。作为市人大副主任,在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例如,在对分管部门的党建工作指导和监督方面,虽然能够定期听取汇报、提出要求,但在深入了解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党员干部思想状况等方面还不够细致深入,导致对一些潜在的问题和风险未能及时发现和解决。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方面,虽然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和措施,但在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方面还不够严格,对一些违反纪律规定的行为处理不够及时有力,未能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作用,影响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二是纪律教育效果不够理想。在组织开展纪律教育活动中,虽然采取了多种形式和方法,但教育效果还不够理想。如在一些纪律教育专题讲座中,虽然邀请了专家学者进行授课,但部分党员干部对所学内容理解不够深刻,未能真正将纪律要求内化为自觉行动。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时,虽然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等方式,让党员干部受到了一定的触动,但在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反思、举一反三方面还不够到位,导致部分党员干部在工作中仍然存在侥幸心理,对纪律红线缺乏足够的敬畏。三是选人用人导向不够鲜明。在参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选人用人工作中,虽然能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进行选拔任用,但在一些具体操作过程中,还存在对干部的综合素质和潜力考察不够全面、准确的情况。例如,在选拔一些年轻干部时,有时过于注重学历和专业背景,而对其实际工作能力、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考察不够深入细致,导致个别选拔上来的干部在实际工作中表现不尽如人意。在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让广大干部职工更加明确组织的用人标准和导向,激发干部队伍的活力和创造力。四是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不够充分。在日常工作中,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还不够熟练和充分。例如,在第一种形态的运用上,虽然能够对一些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谈话,但在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方面还不够强,未能真正达到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效果。在第二种形态及以后形态的运用上,由于存在一些顾虑和担心,对一些违纪问题的处理还不够果断,未能充分发挥监督执纪的威慑作用,导致部分党员干部对纪律的严肃性认识不够深刻,影响了纪律的执行效果。五是网络空间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在规范党员干部网络空间言行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例如,虽然制定了相关的规定和要求,但在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方面还不够到位,导致部分党员干部对网络空间言行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一些网络平台上发表不当言论的现象时有发生。在引导党员干部在网络空间主动正确发声、敢于善于斗争方面,还缺乏有效的措施和手段,未能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网络舆论引导中的积极作用,影响了党在网络空间的形象和公信力。
(五)围绕本领域违纪行为典型案例剖析方面。一是思想认识不够深刻。以某区人大代表选举中出现的贿选违纪行为为例,在思想认识上,自己对选举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虽然有一定的认识,但还不够深刻。在组织和指导选举工作过程中,过于关注选举的程序和结果,而对选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纪风险认识不足,没有充分意识到选举工作是一项关系到人民民主权利和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工作,任何一个环节的疏忽都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这反映出自己在思想上还存在麻痹大意的情况,对一些看似常规的工作缺乏足够的警惕性,没有从维护党的执政基础和国家政治稳定的高度去认真对待。二是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在该违纪案例中,相关制度执行不严格是导致问题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例如,在选民登记、候选人资格审查、投票计票等环节,虽然都有明确的制度规定,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工作人员对制度的理解不够准确、执行不够严格,导致出现了一些漏洞和瑕疵,为贿选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这也反映出自己在工作中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够到位,对一些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影响了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未能充分发挥制度在防范违纪行为方面的重要作用。三是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从该案例来看,责任落实不到位也是一个突出问题。在选举工作中,虽然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职责,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部分人员责任意识不强、工作敷衍了事的情况。作为分管选举任免联络工作的副主任,自己在督促相关部门和人员落实责任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未能形成有效的责任追究机制,导致一些责任未能真正落实到具体人身上,出现问题后难以进行有效的问责,影响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也给违纪行为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理论学习不够深入。一是学习态度不够端正。在政治理论学习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功利主义思想,没有真正把学习作为一种思想境界、一种精神追求和一种政治责任。在学习过程中,有时会因为工作忙碌等原因,对学习产生敷衍应付的心态,缺乏主动学习、深入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导致学习效果大打折扣。二是学习方法不够科学。在学习方法上还比较单一,习惯于传统的阅读文件、听取报告等方式,缺乏对新知识、新理论的探索和研究精神。在学习过程中,也没有很好地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未能充分将所学的理论知识与人大工作实际相结合,学以致用、学用相长的能力还不够强,导致对一些理论问题的理解不够深入透彻,难以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三是学习动力不足。对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够深刻,缺乏足够的学习动力。在工作中,有时会认为自己已经有了一定的工作经验和理论基础,能够应付日常工作中的各种问题,从而忽视了政治理论学习对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工作能力的重要作用。这种思想上的懈怠,导致自己在学习上缺乏持之以恒的精神,难以不断提升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
(二)党性锻炼有所放松。一是理想信念不够坚定。随着工作经历的增加和社会环境的变化,自己在理想信念方面有所动摇,没有始终保持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坚定信心。在面对一些困难和挫折时,有时会产生怀疑和动摇,缺乏攻坚克难的勇气和决心,影响了党性修养的提升。二是宗旨意识不够牢固。在工作中,没有充分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宗旨意识还不够牢固。在处理一些问题时,往往更多地从工作角度出发,而忽视了群众的利益和诉求,没有真正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工作的唯一标准。这种宗旨意识的淡化,导致自己在工作中出现了一些脱离群众的现象,影响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三是自我要求有所降低。在长期的工作中,逐渐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在思想上、工作上和生活上出现了一些懈怠情绪。在面对一些利益诱惑和不良风气时,缺乏足够的抵抗力和免疫力,没有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这种自我要求的降低,导致自己在党性锻炼方面有所放松,影响了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三)担当精神不够强烈。一是责任意识不够强。对自己所承担的工作职责认识不够深刻,责任意识还不够强。在工作中,有时会存在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现象,没有真正把工作当成自己的事业来对待,缺乏对工作的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这种责任意识的缺失,导致自己在面对一些工作任务时,缺乏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的精神,影响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二是工作能力不足。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工作要求的不断提高,自己在工作能力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在面对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时,缺乏有效的应对措施和解决办法,工作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需要。这种能力上的不足,导致自己在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不敢大胆地承担责任,影响了工作的创新和发展。三是激励机制不够完善。在机关内部,激励机制还不够完善,对勇于担当、敢于作为的干部缺乏有效的激励措施,导致部分干部职工在工作中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对一些不担当、不作为的行为也缺乏相应的约束和惩戒机制,影响了干部队伍的整体活力和战斗力。这种激励机制的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自己担当精神的发挥。
(四)纪律约束不够严格。一是纪律意识淡薄。在思想上对党的纪律和规矩还不够重视,纪律意识还比较淡薄。没有充分认识到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在工作和生活中,有时会因为一些小事而忽视了纪律的约束,出现违反纪律的行为,如偶尔的迟到早退、在非公开场合发表不当言论等。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小问题,实则反映出自身纪律观念的松懈,长此以往,容易侵蚀纪律的严肃性,给工作和组织带来负面影响。二是监督机制缺失。在日常工作环境中,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机制存在漏洞,不够健全完善。一方面,内部监督多依赖于定期检查、领导抽查等传统方式,难以实现常态化、全方位覆盖,使得一些违反纪律的行为有机会隐匿其中,未被及时察觉;另一方面,外部监督渠道不够畅通,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未被充分调动,监督反馈机制滞后,导致无法形成内外联动的有效监督合力,让纪律监督的效力大打折扣。三是惩戒力度不够。当发现违反纪律的行为时,惩戒措施往往不够严厉,未能起到强有力的震慑作用。有时出于“老好人”思想或担心影响单位形象等顾虑,对违纪人员只是简单批评教育,未严格按照纪律规定给予相应处分,使得违纪成本过低。这种宽松的惩戒氛围,不仅不能有效遏制违纪行为的再次发生,反而容易让一些人滋生侥幸心理,进而漠视纪律的权威性,扰乱正常的工作秩序。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一)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政治素养。一是端正学习态度。摒弃功利主义思想,真正将政治理论学习视为提升自我、锤炼党性的关键途径,把学习当作一种终身追求,树立起主动学习、持续学习的意识。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合理安排时间,确保每天都有固定时段用于研读经典著作、领会最新政策精神,无论工作多忙,都不轻易中断学习进程,切实提高学习的积极性与自觉性。二是优化学习方法。突破传统单一的学习模式,探索多元化学习途径。除阅读文件、听取报告外,积极参加线上线下专题研讨、专家讲座、实地调研等活动,拓宽学习视野。注重学以致用,每次学习后都结合人大当前工作任务深入思考,撰写学习心得,努力将理论知识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的思路与举措,切实增强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加深对理论内涵的理解与把握。三是增强学习动力。深刻认识到政治理论学习对于应对新时代人大工作挑战、提升履职能力的极端重要性,时刻保持知识恐慌、本领恐慌的紧迫感。将学习成果与个人工作绩效、职业发展紧密挂钩,以实际成效激励自己不断奋进。定期回顾总结自身理论水平提升情况,找差距、补短板,形成自我驱动的学习动力机制,持之以恒地提升政治理论素养。
(二)加强党性修养,坚守初心使命。一是坚定理想信念。时刻重温入党初心,回顾党的光辉历程,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中汲取精神力量,筑牢信仰之基。面对困难挫折时,主动对标先进模范,以他们为榜样激发攻坚克难的斗志,坚定对马克思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念,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迷失政治方向,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二是强化宗旨意识。工作中全方位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主动深入基层、贴近群众,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所盼。在制定政策、推动工作时,充分征求群众意见,以群众满不满意作为衡量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建立群众意见反馈快速处理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跟进解决,切实增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让人大工作真正服务于民、取信于民。三是严格自我要求。时刻以党员的高标准严格约束自己,克服懈怠情绪,增强对利益诱惑和不良风气的抵抗力。定期开展自我批评,反思自身在思想、工作、生活中的不足,及时加以纠正。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将监督作为提升自我的外在动力,在监督中不断完善自我,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与纯洁性。
(三)勇于担当作为,推动工作创新。一是增强责任意识。深刻领悟自身肩负的人大工作职责对于地方发展、民主法治建设的重大意义,将工作视为事业,培养高度的责任感与使命感。面对每一项工作任务,主动请缨、积极谋划,杜绝推诿扯皮现象,以“事不避难、义不逃责”的担当精神全身心投入,确保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为人大事业发展贡献力量。二是提升工作能力。紧跟时代步伐,主动学习新知识、新技能,适应人大工作新要求。针对自身短板,制定个性化学习提升计划,如加强对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在人大工作应用方面的研究,提升信息化工作能力;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培训、交流研讨活动,学习借鉴先进地区人大工作经验,拓宽工作思路,增强应对新情况、新问题的本领,为担当作为奠定坚实能力基础。三是完善激励机制。推动机关内部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一方面,设立专项奖励基金,对勇于担当、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给予表彰奖励,包括物质奖励、晋升机会倾斜等,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另一方面,明确对不担当、不作为行为的约束与惩戒措施,如进行通报批评、扣减绩效分数、影响职务晋升等,营造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氛围,为自身及全体干部担当精神的发挥提供制度保障。
(四)严明纪律规矩,强化作风建设。一是增强纪律意识。将纪律意识内化于心,把党的纪律规矩作为行为准则的底线,时刻保持警醒。通过参加纪律专题培训、学习违纪案例通报等方式,深刻认识违反纪律的严重后果,从思想根源上杜绝侥幸心理。日常工作生活中,从小事做起,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如按时出勤、规范言行,以实际行动维护纪律的严肃性。二是健全监督机制。协助完善单位内部纪律监督体系,实现日常监督常态化,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纪律监督平台,实时跟踪干部纪律执行情况;拓宽外部监督渠道,设立举报信箱、开通网络举报平台,鼓励群众监督,对举报信息及时核实处理并反馈结果,形成内外结合、全方位覆盖的监督网络,确保纪律监督无死角。三是加大惩戒力度。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严格按照党纪国法规定进行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建立纪律惩戒公开通报制度,对违纪案例及处理结果及时公开,起到警示教育作用,让全体干部职工认识到纪律红线不可触碰,以强有力的惩戒维护纪律的权威性,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五)聚焦主责主业,提升工作效能。一是立法工作精细化。在人大立法职能履行上,深入基层调研,广泛收集社会各界意见,尤其是涉及民生领域立法,确保法规草案充分反映群众诉求。加强立法专家团队建设,引入专业法律、行业技术等多领域专家参与立法论证,提高立法科学性。建立立法后评估机制,定期对已出台法规实施效果进行跟踪评估,根据反馈及时修订完善,让法规真正落地生效,为地方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二是监督工作精准化。创新监督方式,综合运用大数据分析、专题询问、第三方评估等手段,精准聚焦政府重点工作、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如对教育医疗资源均衡配置、生态环境保护等开展持续性、深层次监督。建立监督问题清单制度,对发现的问题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加强跟踪问效,确保监督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推动政府工作改进提升。三是代表工作规范化。强化人大代表履职培训,制定系统培训计划,涵盖政策法规、履职技能等多方面内容,提升代表综合素质。完善代表联系选民制度,搭建线上线下多元化沟通平台,方便代表收集民意、反映民声。规范代表建议办理流程,建立建议办理全程跟踪督办机制,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增强代表履职积极性,充分发挥代表在联系群众、推动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
(六)夯实廉政根基,树立良好形象。一是深化廉政教育。丰富廉政教育形式,组织观看廉政教育影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廉政知识竞赛等活动,营造浓厚廉政氛围。将廉政教育纳入日常培训体系,定期邀请纪检监察专家授课,结合人大工作实际深入剖析典型案例,让廉政意识深入人心,引导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二是强化权力监督。对人大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如立法权、监督权、任免权行使过程,建立严格的监督制衡机制。实行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将重大决策、人事任免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防止权力寻租,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严肃执纪问责。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对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无论涉及何人,坚决一查到底,绝不手软。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诫勉谈话,对严重违纪问题严肃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以严明纪律打造廉洁人大机关,树立人大干部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以上对照检查,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