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助人为乐模范候选人事迹。
xx,女,壮族,xx年7月生,生前系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xx县xx乡中心小学六年级学生。
年仅12岁的xx因患脑瘤去世,生前她作出无偿捐献器官的决定,使得三名患者的生命得以延续。她的无私与大爱诠释了生命的意义与价值。她被称为“最美女 孩”,她的遗愿被称为“最美遗愿”。
xx生前是一位品学兼优、心地善良、助人为乐的可爱女孩。她是家人和学校的骄傲,学习成绩在班上总是名列前茅,年年都被评为三好学生。她和同学们关系融洽,常常主动帮助解答作业难题,打扫教室卫生。她生活上很注意节俭,平时都是一毛、两毛地省下、攒着,几年时间竟积攒了一笔数目不小的零花钱;但有一次,她在参加慈善活动时,却毫不犹豫地捐了出去。
然而,就是这样一位优秀少年,命运却遭受了重大不幸。xx年4月,小xx被查出患有高度恶性小脑胶质瘤,生命危险。第一次手术后,xx病情有所缓解。她所在的学校获知后,师生们迅速展开爱心捐款,共募捐了xx元。当她得知父亲收下这笔捐款后,一再坚持要把钱捐献出去,她对父亲说:“还有人比我更需要这笔钱,应该用来帮助更困难的人。”9月初,xx的病情突然加重,医生发现她小脑里的肿瘤已扩散到其它脑组织,生命垂危,最多能活三个月。11月初,当听说有个18岁的藏族小伙子因患有慢性肾衰竭来桂林求医,只有找到合适的肾源做移植手术才能挽救生命。xx对父亲说:“爸爸,如果我死了,你就把我的肾捐给这个哥哥。”父亲一下楞住了,马上表示不同意。但xx捐献肾脏的决心已定,反复向父母亲提起这件事,希望尽自己所能给别人生的希望……慢慢的,父母亲勉强接受了。11月16日上午,经紧急抢救无效,xx被医院诊断为脑死亡。满怀悲痛的父母含泪签署了《无偿自愿捐献器官申请书》,帮助女儿完成最后的心愿。随后,xx无偿自愿捐献的两个肾被移植到藏族小伙子和桂林一位患者体内,肝脏则被立即送往上海,移植给一名重症肝病患者。小xx的生命虽然消逝了,但她用自己的大爱使三位素不相识的病患者生命得以延续。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对于器官捐献者,红十字会将给予家属一定治疗费和丧葬费救助。医院也提出给予何家一定的经济援助。尽管xx的医药费花费10多万元,但其父母都婉言拒绝了。因为他们认为只有彻彻底底地做到无偿捐献,才是真正为女儿完成了心愿,才是xx助人为乐精神的最高体现。
xx荣获桂林市优秀少先队员模范、广西壮族自治区青少年道德模范、中央电视台xx年度感动中国十大人物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