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建设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唐,男,1970年3月出生,1986年8月参加工作,现利川市供电公司南坪供电所所长、支部书记职务。近年来,该同志在利川供电公司、南坪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理论的学习,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履行一名精神文明推动者的职责,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了应有作用,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近年来,该同志在上级领导的热心指导和帮助下,积极开展精神精神文明工作。组织上高度重视,成立精神文明领导小组,坚持一手抓安全生产、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设,两手都要硬的原则,制定和完善各项制度,确保精神文明工作顺利展开。积极参与爱心帮扶活动,为社会尽心尽责,在南坪工作的一年多时间来,先后为花屋小学建桥、花屋酒厂、花屋、大田、野茶等多个村办公室建设、看望贫困家庭、五保老人用电等捐款捐物,南坪供电所在唐友军同志的带领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绩,实现了健康发展。在所务管理方面,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管理,以制度约束工作行为,用严肃的责任心服务用户,用高尚的事业心服务地方建设。号召全所职工迎难而上,以不怕吃苦的精神完成高路电源建设工程、高路农户用电搬迁、配网升级改造、路网建设迁移电力线路、新农村建设建房迁移电力线路、烤烟房用电及各类农村合作社电源建设任务。窗口建设按照市公司要求实行标准化管理,上班人员坚持统一着装,热情接待,按时办结各类业务,及时处理各类故障和群众来访,竭力满足用户合理要求,今年来,争取项目为解决低电压新增变压器2台,改造台区5个。义务捐款为集镇安装路灯60盏,深受到用户好评。
一年来,南坪供电所在唐友军同志的带领下,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工作被省领导小组授予“先进集体”,州“百佳基层站所(窗口)”通过验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建设授到市政府部门表彰。精神文明建设历年被市人民政府授予“精神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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