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员事迹材料
李芳富,男,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吴堡县人民法院纪检组长。该同志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公正廉明、严于律已的人格力量,担任政治助理员以来,在吴堡县人民法院树起了作为一名纪检干部的威信。
——他勤于学习,具有较强的学识素养。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领会党的xx大会议精神和中纪委有关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各种先进的管理方法和职业技能,认真学习和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实施纲要》、《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八条十不准”“五个严禁”“六个不准”等党风廉政规章制度。通过学习,自觉地用科学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更高的举起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指导自己的实践;通过学习,进一步坚定了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念,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侵袭,牢固树立宗旨观念,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
——他重视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的教育,坚持用正面典型鼓舞人,用反面教材警醒人。多年来,先后组织开展录相教育8次,受教育人数达500余人次;预防职务犯罪讲座2场,参培人数150余人次;亲自为党员干部上党课6次,参课人数达350余人次;实行廉政谈话、廉政交心20余次,极大地提高了我院全体法官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政勤政水平,在我院营造了廉洁从业,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他善立规矩,严格监督管理机制,致力于营造廉洁从业的和谐氛围。从事多年的办公室工作兼纪检监察工作,他深深感到要抓好纪检监察工作,根本在制度建设,关键在于从源头抵制腐败。在实际工作中,他认真总结系统内外反腐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钻研新时期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的特点的规律,致力于长效机制的研究与探索。他坚持制度创新,先后建立健全了《吴堡县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开展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的实施方案》等多项制度,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制度保证。
——他善于运用科学方法,正确处理来信来访工作。他通过加强信访监督,明确是非界限,找准信访工作的方向,妥善处理信访案例,并提出了把群众的上访变为法院法官及其工作人员的下访,特别是纪检监察工作的下访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从释疑解惑的角度解决在基层,提出了以情感人,以德育人,以法管人,以信服人的服务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方法。通过利用科学方法,有效处理了各种来信来访,来信来访办结率达100%,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同和好评,为我院法官及其工作人员队伍的稳定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他悉心于本职工作的刻苦实践和钻研,具有很强的能力水平。脚踏实地、任劳任怨、善于钻研、干一行、爱一行、干啥就干好啥,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实践出真知”,通过实践,他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增长了他在本职工作领域的才干,掌握了做好本职工作的知识和本领,为我院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了借鉴。
——他洁身自好,具有优秀的道德品质。他说话真诚,办事认真,做人本分。敢想、敢说、敢做,从不吞吞吐吐,遮遮掩掩,含含糊糊。与他打过交道的人都知道,他从不唯利是图,领导、同志和群众给予他以很高评价。他从不滥用权力,对自己约法三章,不贪占单位的便宜,不接受宴请和礼品,拒收任何有损干部形象的钱财,并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监督,以自己廉洁从政的高尚品德在干部职工中树立了一个纪检干部的模范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