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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型组织标兵单位事迹

admin 2020-04-26 12:01:01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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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型组织标兵单位事迹

用学习型组织创建的音符谱写新时期证券监管的华彩乐章 ——第二届全国金融系统“学习型组织标兵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开展“创争”活动的事迹    深圳证监局在创建学习型组织的过程中,并非一般意义上强调组织对学习的重视。而是针对员工队伍的特点,以人生观、价值观为切入点,以学习体系为平台,以组织制度为保障,把培养、锻炼员工队伍放在首位,全面打造学习型团队。   一、引导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使命感   (一)树立共同目标。   目标是未来的一幅蓝图,是明日的梦想与机会。深圳证监局充分认识到目标在创建学习型组织中的凝聚作用、导向作用和激励作用。要求全局员工在资本市场的建设中,应该提倡避事为耻、勇于担当的精神,志存高远,做事、尽责、光明磊落、坦坦荡荡地书写自己的人生,为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端正价值观。   不同的价值观对个人和组织有着不同的导向,证监局要求全局员工无论在工作中还是在学习中,都要注重实效,不摆花架子,树立起“追求卓越”的价值观,创造出“与众不同的作风、与众不同的观念、与众不同的思路、与众不同的素质和与众不同的创新。”   (三)增强使命感。   强烈的使命感是学习的强大推动力。深圳证监局每年坚持组织全局员工进行大运动量的徒步“重走长征路”,通过“吃苦磨练”,使全局员工切身感受党在残酷环境中生存、在艰苦奋斗中壮大的历史,增强继承光荣革命传统的历史使命感。   二、把监管事业和个人的价值结合起来,鼓励自我超越   (一)压担子挖潜力,提高政策水平,促进自我实现。   新兴加转轨的资本市场,为证券行业员工队伍的自我实现留下了大量的空间。深圳证监局充分认识到,一个人自我实现的程度有多大,很大程度上要看他们的潜能开发程度有多大。为充分挖掘员工队伍的潜能,证监局不断给大家压担子,要求大家学习研究与投资者利益密切相关但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又缺乏政策依据的新问题,提高政策水平。在解决无法可依、无例可循的疑难问题时,要求大家运用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的“三个原则”:一是遵照法律法规和遵循法理精神,二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三是促进市场效率。鼓励大家在符合“三原则”的条件下,大胆闯、大胆试、大胆作为,在监管实践中历练,增长才干,实现自我。   (二)在工作中理解生命的价值和体验生活的意义。   启发员工在实践中认识证券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既保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促进市场的效率,又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通过案例讨论等多种形式增加工作吸引力和乐趣。以此激发全局员工的主动监管热情,实现两个转变,即将“要我干”转变为“我要干”;将被动的“尽力而为”转变为主动的“全力以赴”。   三、构建学习体系,将持续学习与监管工作相结合   (一)树立危机意识,激发个人学习潜能。   个人学习是一切学习的基础。为激发个人学习的潜力,深圳证监局开展了以“比照”为特点的一系列主题活动:一比照岗位,看自己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效果是否存在问题,认识学习的重要性;二比照形势,看自己在新形势下对监管工作的适应性是否存在问题,认识学习的紧迫性;三比照同事,看自己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是否存在差距,认识学习的持续性和竞争性。通过“看”、“比”,自己发现问题,选择变更目标,分析原因、制定对策、组织落实。

   (三)搭建高速信息平台,提升学习效率。   深圳证监局建立了证监会系统派出机构第一个国际互联网站,为全局员工搭建多元化的“学习信息网”,实现从传统学习方式到现代学习方式的转变。以处室为单位开发办公信息系统、信访系统、案件管理系统等一整套的业务管理系统,实现个人办公、信息共享、管理拓展等方面的整合。以全局为基础开发内部网,为全局员工提供扁平化的信息交流渠道,创造更广阔的学习平台。其中“证券期货市场新闻”、“市场信息”、“监管工作信息”等栏目承载量大,贴近市场,动态更新快,达到主动监管目的。“处室栏目”、“培训简报”、“业务专题”等栏目充分实现学习资源实时共享;办公事务平台、绩效考核系统等多个管理子系统,成为科学管理的有力助手;“五味子”电子杂志成为员工工作之余,沟通思想、提高素养的平台。

   通过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活动,深圳证监局已经成长为一支有持续的学习力、较强的执行力、迅捷的创新力、牢固的凝聚力的专业化监管劲旅,无论是监管实效,还是队伍建设,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以学习促监管,创造性开展工作,监管实效不断提升   (一)创新监管理念成为创造性开展工作的思想基础。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日新月异的资本市场向监管部门不断提出新的挑战,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创新,深圳证监局实现了监管理念的“四个转变”:   一是变重审批为重监管。在资本市场改革开放之初,法律法规赋予一线监管大量的审批职能,市场规模的快速扩张使审批一度成为深圳证监局的主要工作。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深圳证监局在全局范围开展了一场转变监管理念的教育活动,围绕转变观念、转变职能,使全局员工变重审批为重监管,看淡权力,将工作重点转到一线监管之中。   二是变被动监管为主动监管。监管工作性质本身带有滞后于市场的特性,深圳证监局曾提出“与市场相比,最多只能慢半拍,不能差一步”的口号,但事后监管在特定情况下还是会使正常的监管工作陷入被动。深圳证监局突破思维定势,将监管关口前移,变事后监管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争取工作主动。   三是变直接监管为借力监管。日趋多元化的市场环境使监管要素也日益复杂,仅凭证监局“单打独斗”,不仅效率较低,而且达不到预期效果。深圳证监局开动脑筋,尝试借助中介机构、媒体、其他监管机关的力量,延伸监管触角,增强监管合力,实现借力监管。   四是变单纯的监管为监管与服务并重。监管机构与监管对象是对立统一体。监管机构既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还应为监管对象提供有效的服务。深圳证监局注重为监管对象服务,解决其实际困难。针对上市公司股改清欠中遇到的政策及技术性障碍,提供多种形式的帮助:邀请券商、律师等专业人士就有关问题进行研讨、交流,寻找解决的方案。   (二)创新监管思路成为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行动指南。   一是主动出击,勤勉履职。深圳证监局监管工作呈现出崭新的局面,早期靠领导出思路、下任务、教方法、支点子,员工被动接受执行的局面一去不复返了,大家都认真勤勉地履行自己的监管责任,都在琢磨如何在自己的岗位上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新的监管思路、点子和方法不断涌现。主动查处了中科创业股价操纵案、三九医药巨额资金占用案、华泰证券高级管理人员盗转巨额资金案、取缔非法网点案等一系列大案要案。   二是敢用价值判断“三原则”。   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的“三个原则”,为深圳证监局提供了行之有效的思想方法,不仅切实提高了监管队伍的政策水平,而且提高了监管效率。在“三个原则”指导下,即使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也阻挡不了监管者的步伐。在“三九医药”案件的查处中,深圳证监局从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的价值取向出发,保持高度的职业敏感,充分认识查处“三九医药”案件的典型意义,打击此类行为对规范市场、保护投资人利益的积极意义,保证了“三九”案很快顺利突破,揭开了近年在全国大规模展开的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产的“清欠”序幕。

   二、以学习促团队建设,团队战斗力显著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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