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用法个人事迹材料
近几年,作为一名从事基础教育的教师,我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创造性的工作方法,依法从教,全面提高自身学法用法水平,促进学校相关工作的开展。现结合我的工作实际,小结如下: 一、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坚定政治信念
始终把学习法律知识理论作为一门必修课,学习内容有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xx同志关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及加强民主法制建设重要论述;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等等,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坚定自己的政治信念。并及时梳理学习心得,刊发在自己的博客上,其中《演绎工作小故事 书写和谐大文章》一文在市中级法院举办的演讲比赛中获得一等奖。在学习理论的同时,我自觉地向身边的先进模范学习,遵纪守法,服务大局;并且在工作上安贫乐道,态度端正,努力为“学习型城市”和“幸福铜陵”的创建出一份力。通过学习,我充分认识到学法用法的重要性,并积极投入到学法用法的活动中,弘扬法治精神,做到清正廉洁,依法从教。
二、精通教育法律法规,提升业务水平
作为一名教师,学法用法是一件重要的事,尤其是学好、用好《教师法》、《教育法》等有关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通过对《教师法》等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应用,我在教学业务上和法律意识上都有了一个显著的提高。
在教学业务上,我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业务水平,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了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人格,努力发现和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在优秀品质,坚持做到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努力之后也得到了肯定,xx年9月被评为校“优秀教师”称号,xx年10月被评为校“优秀班主任”称号。
通过学习,我增强了依法执教的意识,以及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辨识力,并且十分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努力追求人格完美,加强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我还注重提高自己的思想修养。在工作中,我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洁身自好,以德服人,以身立教,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在xx年和xx年学校考核中先后两次获得优秀等次。
三、 参与法制宣传,做实依法治班
在工作中,我除了学好法律知识,发挥教育骨干作用,还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参与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班活动。 1、加强学生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护能力,自觉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 ①把普法教育作为德育教育的重要内容,并纳入每学期教育教学计划之中。把课堂教学作为宣传教育的主阵地,利用法制教育课、班会课,对学生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教育。 ②广泛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协同有关部门发放法制宣传教育读本、利用《国旗下讲话》、橱窗、黑板报、广播室等宣传阵地,加大宣传力度,班级每年出一期普法教育专刊。 2、结合学校实际开展丰富多样,生动有趣的适合学生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把开展法制教育与“社区教育”、“家校共建”、“以案说教”等多种活动形式有机结合。 ①邀请法院法官为班级学生做报告,宣传交通法规和违法犯罪案例。 ②组织学生结合法律知识,开展测试竞赛活动。 ③配合学校组织学生观看禁毒展览,并组织学生开展禁烟、环保、健康教育等活动。
3、利用家长会这一平台,向家长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知识。努力把学法用法活动深入到家庭中去。 四、创新用法,关注教育对象的差异性
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我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每一个学生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需要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通过努力,我所带的班级在xx年6月获得了局级“优秀少先中队”称号。
在工作中,我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足,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讥讽,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讽刺讥讽,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总之,在开展各项工作中,我努力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教育政策、法规,在工作作风上认真负责,以人民满意不满意、人民高兴不高兴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同时能够遵纪守法,勤政廉洁,注意维护学校形象和个人形象,树立了良好的教师形象。在今后的教育工作中,我将继续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关心和教育学生,了解他们的个性特点,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不但自己知法、懂法,也让学生知法、懂法,不做与法律相抵触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