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计划财务基建处计划
一、指导思想
1、教育经费筹措要有新成效
进一步建立基础教育管理体制调整后稳定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坚持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依法确保"三个增长"、"两个提高"。对没有明确土地出让金用于教育的比例,要继续争取当地政府按省政府规定,予以明确。要贯彻落实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农村学校办学经费。要进一步做好教师工资统一发放工作,按省政府规定,"将教师工资纳入财政预算,依法确保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确保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落实2003年晋资所需资金,解决拖欠教师地方性津贴问题,切实保障教师合法权益。
2、基本建设要上新台阶
全面启动浙江省万校标准化建设工程,以实施万校标准化建设工程为抓手,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建设,促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0X年,力争全市有10%的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标准化学校,确保每县市、区均有学校评定为省标准化学校。
3、计划财务管理要上新水平
加强计划宏观调控,合理制定我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根据社会需求和生源的实际情况,科学编制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使我市教育持续协调发展。
4、学校布局调整要有新进展
按照我市加快城市化,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战略,合理调整学校布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办学规模效益。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稳妥推进"原则,做好学校布局调整,200X年要消除单班小学和3班规模以下的初中。
5、资助贫困学生要有新举措
继续通过推行教育券制度和建立贫困学生免费入学制度,保证经济困难家庭子女不辍学。进一步加强对奖学金、助学金的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解决贫困生的实际生活困难。有条件的县市、区应积极推行义务教育免费入学。
6、学校后勤改革要有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