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的事迹材料
县国税局稽查局成立于1997年,现有干部职工15人。近年来,在县国税局和市局稽查局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依法稽查原则,不断更新观念,增强职能意识、创新意识、文明意识,严格执法,强化管理,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显着成绩。几年来共检查各类纳税人2102户,查补收入 995.06万元。1999年被评为县级“先进集体”,20**年被评为县级“文明单位”,蒋为鹏同志被国家税务总局授予“征管能手”,2人入围国家和省级稽查人才。
一、围绕职能,充分发挥稽查打击威慑作用
1、以税收专项检查为突破口,整顿和规范行业税收秩序。为加强行业税收管理,整顿和规范行业税收秩序,掌握行业共性税收违法问题,强化行业税源监控,维护公平纳税环境。近年来,该局按照省市局税收专项检查的统一要求,结合实际,开展了一系列税收专项检查,如重点商贸企业、集贸市场、酒类行业、加油站、企业所得税、粮食企业、生产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普通发票全省联动式检查,共查补税款233.36万元,加收滞纳金、罚款60.57万元,有效地整顿和规范了税收秩序。
2、以改进检查方法为手段,严厉查处“帐外经营”偷税行为。不法分子利用“帐外经营”偷税,方法隐蔽,手段狡猾,如何查出帐外偷税,一直是稽查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该局在查处纳税人采用“帐外帐”手段进行偷逃税一系列案件中,不断更新观念,勇于创新,采用灵活多变的检查方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几年来,共查处26户,查补税款171.4万元,有力地打击了偷税者的嚣张气焰,在社会上产生了一定的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
3、以金税工程协查系统为依托,严厉查处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行为。为充分利用金税网络资源,该局采取多种措施,力求最大限度地发挥网上协查的作用。积极建章立制,明确职责,确保协查工作质量。金税工程协查系统自开通以来连续保持零差错,协查按期回复率达100%,委托协查准确率和金税协查系统的资源利用率不断提高。自2001年7月以来,共发出委托协查发票91份,收到受托协查发票102份,通过网上协查,共查补税款45.2万元,加收滞纳金13.18万元,罚款19.35万元,其中1户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4、以相关部门通力合作为纽带,共同打击涉税违法行为。该局在查处涉税违法案件中,积极与治安办合作,共同查处税务违法案件。几年来,联手查处虚开专用发票案3件、帐外帐偷税案12件。同时与财政、审计、地税等部门建立涉税案件信息传递制度。近年来,共收到传递涉税案件10户,税款62.9万元,全部组织入库。
5、以扩大协护税网络为渠道,拓宽案源,狠抓举报案件查处。该局拓展多种举报方式,畅通举报渠道。对外安装一部举报电话,将号码通过县电视台、潜川报对社会公布,在庐江国税网站开辟举报天地专栏,配备专人负责举报受理工作;对内规范举报案件查处,制定和完善制度,设立举报受理岗,专人负责举报受理工作,坚持“有报必查,有查必果”的原则,将整个举报案件从受理到查结纳入动态跟踪管理。同时还积极兑现举报奖励,对税收违法案件的实名举报人予以奖励,共兑现举报奖励款11526.86元。
6、以严惩税务违法者为目的,加大案件执行力度。税务稽查是征收、管理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执行却是稽查的最后一道防线,只有稽查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执行到位,使偷税者得不偿失,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偷逃税念头。该局在工作中充分认识到稽查打击的重要性,充分利用《税收征收管理法》赋予的权力,千方百计解决稽查执行难的问题,确保执行到位。几年来,共冻结银行帐户27户次,扣押汽车6辆,拍卖2辆抵税26万元,查封仓库1个,电梯2部。扣押、查封门面房3层两间、红砖110万块、机械设备3台;直接从纳税人存款帐户中扣缴税款1户次;对达到移送标准的21户按法定程序进行了移送。
7、以新闻媒介为载体,加大案件曝光力度。为发挥稽查查处一户,震慑一方的作用,对税收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的氛围,该局通过电视台、报刊、公告栏、网站等途径对税收违法案件及时进行曝光。几年来,其典型案件被《中国税务报》采用6篇,被《安徽税务》、《安徽财税报》各采用3篇,被《安徽国税信息》采用1篇,被《巢湖国税信息》采用28篇,被县政府网站、电视台采用13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