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2020年及十三五时期工作总结2021年及十四五时期工作计划
“十三五”时期,我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 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统一,着力厚植发展优势,着力破解发展难题,着力补齐发展短板,着力推进转型发展,着力提升发展质量,能源经济呈现结构改善、动力增强和质量提升的崭新面貌,能源事业在高质量发展道路上迈出了新步伐。
一、“十三五”时期工作总结
2016年至2019年,全旗共产销煤炭7.93亿吨(2016年1.65亿吨,2017年2.04亿吨,2018年2.075亿吨,2019年2.165亿吨),约占到全区煤炭总产量的21.51%(全区煤炭产量36.87亿吨),约占到全国煤炭产量的5.52%(全国煤炭产量143.68亿吨)。煤炭产量从2016年的1.65亿吨提升到2019年全旗共产销煤炭2.165亿吨,增幅31.21%,位居全国第三大产煤旗县,与世界主要煤炭生产国产量相比,位居第8位(中国38.46亿吨,印度7.6亿吨,美国6.4亿吨,印度尼西亚6.1亿吨,澳大利亚5.06亿吨,俄罗斯4.37亿吨,南非2.54亿吨)。
2016年至2019年,全旗总发电量达386.72亿吨,年发电量从2016年的78.47亿度提升到2019年的112.95亿度,增幅43.94%。电力总装机容量(火电装机)从2016年的172.6万千瓦提升到2019年的212.4万千瓦,增幅23.06%。
(一)扎实推进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十三五”以来,在旗委、政府的领导推动下,持续推动先进产能建设、落后产能退出,截止2020年,有序引导3座煤矿退出产能240万吨/年(京蒙煤矿60万吨/年,富华煤矿60万吨/年,富安煤矿120万吨/年),推动2座煤矿核减产能210万吨/年(丁家渠煤矿由180万吨/年核减至150万吨/年,文玉煤矿由300万吨/年核减至120万吨/年),5座煤矿核增优质产能1350万吨/年(王家塔煤矿完成核增产能120万吨/年,鄂绒马泰壕煤矿完成核增产能400万吨/年,昊华高家梁煤矿核增150万吨/年,蒙泰满来梁煤矿核增产能180万吨/年,转龙湾煤矿核增产能500万吨/年)。
(二)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煤矿数量从2016年的77座减少到2020年的74座,煤矿平均单井规模从2016年的288.31万吨/年提高到2020年的302.1万吨/年(增加17.79万吨/年,增幅4.78%)。比全市煤矿平均单井规模高55.1万吨/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6.1万吨/年,煤炭资源回采率平均达到80%以上,行业综合竞争力进一步提高。转龙湾煤矿、红庆河煤矿、石拉乌素煤矿、马泰壕煤矿等现代化煤矿相继建成投入使用,大型现代化煤矿已成为全旗煤炭生产主体,建成年产千万吨级煤矿6座,占全国年产千万吨级煤矿的13.63%(全国44处,产能6.96亿吨/年),产能达9900万吨/年。建成年产300万吨/年以上的大型现代化煤矿20处,产量达1.712亿吨/年。
(三)煤炭生产方式由粗放向集约高效现代化方向转变。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与煤炭开发利用深度融合,境内20座煤矿实现了井下4G专网覆盖,39座井工煤矿完成了监测监控系统数字化升级改造,宝山煤矿成功应用了全国首套大功率薄机身智能化采煤机组,上湾煤矿8.8米超大采高智能化采煤机全部国产化并实现连续平稳运行,宝山煤矿、王家塔煤矿、昊华高家梁煤矿、转龙湾煤矿4座具备智能化开采条件的地方煤矿已累计投入9.46亿元用于装备升级换代,实现了6.6米、4.8米、3.6米厚煤层和1.25米薄煤层智能化开采,建成智能化采面5个。
(四)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煤炭行业开放型创新体系日趋完善,以2019年4月12日成立的鄂尔多斯市现代能源经济研究院为核心载体,不断积聚专家院士等顶端技术型人才。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全旗50座煤矿企业,全面摸清企业发展短板、弱项问题,针对煤矿企业存在的冲击地压威胁、煤柱资源浪费大、生态环境修复技术差等问题,积极开展智能化综采装备与技术、矿区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冲击地压预防与控制、无煤柱开采、矸石充填开采等6大重大课题攻关,先期明确布尔台煤矿、窝兔沟煤矿、尔林兔煤矿、天隆武家塔煤矿、红庆河煤矿、石拉乌素煤矿、温家塔煤矿、蒙泰满来梁煤矿、转龙湾煤矿、呼和乌素煤矿、寸草塔煤矿、察哈素煤矿和王家塔煤矿共13座技术应用示范煤矿,以地方国有龙头企业为纽带,进一步强化煤矿企业与专家院士团队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强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大力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融合推进。
(五)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扎实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制定落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八条硬措施》,压实矿领导带班排查治理隐患责任,自上而下带动区队、班组履职尽责。落实现场盯防人员,在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做到在岗有位、盯守现场,确保安全。安全投入长效机制不断健全,利用安全费用子系统实时关联煤矿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情况,确保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到位。加快构建风险等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两条防线,督促企业按月排查辨识风险隐患,不断提升安全生产自主管理水平。
(六)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步伐。推进实施伊金霍洛旗煤矿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形成覆盖市、旗、企业的行业监管应用系统,全面提升了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隐患排查、监管检查和应急预警的信息化水平。制定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和信息报送制度,督促企业通过信息平台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和隐患排查痕迹化管理。制定完善危险源分级分类监管标准,运用系统开展危险源信息采集填报,实现安全生产风险信息化管控。健全覆盖煤矿、各级监管人员的责任考核信息化管理系统,推进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二、2020年工作总结
2020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不利影响,能源系统上下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市场运行公平良序、安全生产稳定有序,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修复治理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打造人才培育高地,乘势而上书写我旗现代能源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1月3日,全旗共产销煤炭16784.74万吨,较去年同期减少1060.87万吨,减幅5.94%。1至10月份,9座电厂累计发电97.58亿吨,较去年同期增加3.455亿度,增幅3.67%。
(一)敢于动真碰硬,狠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1.坚持企业主体,倒逼落实责任
一是延续执行《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八条硬措施》,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按月亲自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按季度组织专业力量进行全方位、全过程风险辩识管控。二是推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督促企业层层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配套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落实奖惩措施,促进全员履职尽责。2020年以来,煤矿企业累计奖励1.16万人次,累计惩罚1.09万人次。三是强化安全投入管理。依托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实时关联44座地方煤矿的安全费用提取、支出、结余信息,不断规范煤矿企业安全投入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四是突出风险管控。要求能源企业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设置电子屏,滚动公布企业风险点、风险类别、管控措施、企业主要负责人带班排查隐患整改情况,推进安全风险自辨自控、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五是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推广隐患排查治理“挂图作战”模式,针对部门检查与企业自查的隐患,要求企业按照定人员、定时间、定责任、定标准、定措施的“五定”原则,倒排工期,按时进行排查、整改、落实、销号,形成目标明确,责任清晰的工作格局。六是切实提高煤矿“关键人”履职能力。分两批次组织地方煤矿矿长、安全矿长到神东布连塔煤矿、上湾煤矿学习先进管理经验,找准差距,抓实整改,“靶向治疗”煤矿关 键岗位人员“不会管、不会干”的顽疾。七是激活专家智慧。共聘请采掘、通风、防治水、机电运输、灾害治理等方面专家7名,创新制定专家考核奖惩机制,将专家月工资的30%与出勤次数、技术服务、检查安全隐患条数及事故发生情况挂钩,利用专家的专业技术力量支撑安全生产。
2.保持高压态势,强化安全监管
一是强化企业自查自改。以淖尔壕煤矿“4.29”疏放孔涌水淹井事件及东胜神通煤矿“5.1”机电事故教训为戒,及时敲响安全生产警钟,第一时间部署各监管执法大队及时深入煤矿企业,督促企业找准薄弱环节,立足防范事故,有针对性的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境内地方煤矿第一时间成立由矿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职责科室、相关区队工作人员,由矿长亲自带队、集中力量,全面开展了通防专业、防治水专业和矿井全覆盖安全隐患大排查,煤矿企业共自查自改安全隐患1573条,9家电力企业对照检查内容共自查自改安全隐患540条,5家油气管道企业对照检查内容共自查自改安全隐患82条,34家选煤厂企业对照检查内容共自查自改安全隐患127条,上述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
二是加强监管执法。针对能源企业安全工作特点和规律,先后组织开展了春节、“两会”等特殊时段安全检查及汛期、安全培训、主体责任、监测监控系统、建设生产秩序等专项检查5次,实现安全检查全覆盖。截止目前,我局共出动监管执法人员2236人次,检查巡查煤矿508座次,查出安全隐患2012条,下达执法文书276份,其中责令停产、停工文书55份,对6座煤矿的6条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了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共计43.7万元。共检查巡查煤炭经销企业135次,出动检查人员813人次,下发文书54份,其中停产停建文书17份,查出安全隐患438条,已责令企业全部完成整改。
3.坚持逐项攻坚,夯实安全基础
一是全面推进“四化”建设。目前,境内宝山、王家塔、高家梁、转龙湾4座具备智能化开采条件的地方煤矿已累计投入9.46亿元用于装备升级换代,建成5米厚煤层,3.4米、2.5米中厚煤层,1.22米薄煤层(2个)共5个智能化综采工作面,真正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二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目前,全旗共有10座正常生产煤矿经国家级考核验收达到1级,一级达标率20.8%,有29座煤矿经自治区级考核验收达到2级,有13座煤矿经市级考核验收达到3级。按照“巩固一级、提升二级、促进三级”的工作部署,今年,有4座(霍洛湾煤矿、荣恒煤矿、后温家梁煤矿、丁家渠煤矿)申报一级标准化的煤矿通过自治区能源局组织的初级验收。
4.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监管情况
一是严格加强管道安全第三方特定范围内施工备案管理,针对“东水西调工程”埋设输水管道、园林供水项目埋设输水管道交叉穿越部分天然气输送管道,切实加大日常巡线及排查力度,严格督促施工企业采用混凝土盖板,人工挖掘深坑和利用顶管机定向钻全程监控钻头深度等方式确保施工安全。二是积极协调推动西部天然气公司位于补连塔煤矿采空区上方的神华支线管线改线工程,已完成支线改迁工程项目评审,项目核准申请已上报市能源局待批复。三是督促西部天然气管道运行有限责任公司在2处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按照要求安装完善了24小时视频监控系统(红海子家园、上湾武家塔煤矿家属区),增加完善了风向标、警示宣传标示等,针对性加强了人员巡线管理工作。日常检查中,我局共开展管线监督检查165 次,查处隐患148条,已全部督促企业完成整改。
5.电力企业安全监管情况
我局通过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改、聘请专家检查和联合市能源局进行检查等形式,有力保障了电力企业安全稳定运行。2020年以来,共检查巡查电力企业79座次,查出安全隐患262条,针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编写不规范、安全防护用品不全、专职安全员配备不足、配电室防火措施不完善等问题,责令企业进行了立即整改。
(二)一丝不苟抓好疫情防控,蹄疾步稳推进复工复产
准确分析把握疫情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2月19日以来,坚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抓、两必胜”,在毫不懈怠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以“七个强化”“五个到位”为抓手,最快速度帮助42座地方煤矿,19家集装站,4家煤场、洗煤厂实现复工复产,稳定达产。
立足保供就是保民生、增产就是增温暖,高度重视东北煤炭保供区域重大民生问题,集中力量推进煤炭的生产、调度等工作,领导干部主动下沉一线、划片包矿、一企一策、责任到人,全力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符合安全、环保条件的煤矿加快完善手续,依法依规增加有效供给,加快推动产能释放。10月份,全旗煤炭日产销量近64.47万吨,最大日产销量达70.02万吨,已超过去年同期水平。
(三)强化技术支撑,加强监管力度,煤炭市场规范有序
一是高清抓拍卡口系统应用全覆盖,成为加强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支撑。以视频监控系统、高清抓拍卡口系统为骨干,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对65座地方煤矿304路视频信号进行实时采集的同时(包括煤场、车牌、磅房、出入口、大门等关键区域),在煤管站、运煤主干线、省界道和煤矿等关键位置安设95套高清抓拍卡口系统,实现对运煤车辆载重、煤源、票据、途经站点等信息的动态采集和联网共享。系统试运行期间每月可抓拍62万车次信息,其中采集运煤车辆信息38.24万条,对7万辆异常车辆信息进行实时报警,实现对5处煤管站、7处省界道、46座煤矿的市场监管全覆盖、可视化。
二是在包府路、边贾线、巴苏线、南绕城、小红线等运煤主干道设立7处煤管站,向煤场、集装站集中区域派驻7个市场监管工作组,结合督查室24小时不间断机动巡查,煤炭市场网格化管理模式持续向煤场、煤矿、集装站等重点领域渗透拓展,有效促进了信息化与市场监管深度融合的创新发展,形成点面结合、横向联动的市场监管机制,监管效率明显提升。
(四)坚持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纵深推进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紧盯煤矿初步设计报批、开工备案、试生产、联合试运转、改扩建、资源整合等关键环节,共梳理1995年以来全旗134座煤矿各类批办手续文件3600余份,全面理清煤矿企业来龙去脉、政策依据、法人状况和批办手续等情况。二是全要素梳理24处灭火工程项目调研勘查、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聚焦火区勘查、报批手续、治理进度、竣工验收等关键节点,见人见事见效果开展问题整改。三是双向梳理16处煤炭资源区块(8个煤矿、8个探矿权)、30个资源配置项目的全要素信息,一方面全面梳理配置煤炭资源煤矿的采矿权申请、手续办理、竣工验收等情况,另一方面全要素核查资源配置项目核准批复、配置资源量、政策依据、进展情况等。四是抓实巡察问题整改。针对煤矿监管、火区监管不到位问题,全局共追责问责38人次,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全局通报批评15人次,全局通报批评20人次(建议现单位对原煤炭局调出人员进行通报批评11人次),诫勉谈话1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人,约谈煤矿企业负责人35人次,问询企业负责人21人次。通过提升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水平,不断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五)主动靠前服务、强化协调调度,重点项目有力有序推进
坚持把重点项目建设作为能源经济工作第一抓手,按照抓住重点、突破难点、紧盯时间节点的要求,不断加强项目管理,确保能源领域18项重点项目有序推进。目前,能源领域实施的政府投资亿元以上项目1个,企业投资亿元以上项目10个,2020年计划投资21.3亿元,1至10月份完成投资7.212亿元。企业投资亿元以下项目7个,2020年计划投资2.32亿元,1至10月份完成投资0.9654亿元。
1.政府投资C类亿元以上项目(1项)
鄂尔多斯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已开工):项目于2020年9月1日开工,场坪、围挡工作已完成,正在进行建筑总承包方招标。
2.企业投资亿元以上项目(10项)
(1)伊金霍洛旗新庙丁家梁煤矿水平延深项目(新建未开工,2020年计划投资1.8亿元):正在办理环评和永久用地手续。
(2)蒙发呼和乌素煤炭物流园区集运站改造工程(新建已开工,2020年计划投资1.08亿元,完成投资0.87亿元):因企业49亩建设用地属于神华集团公司,现正在协调解决土地问题。
(3)鄂尔多斯市昊华精煤有限责任公司高家梁煤矿智能化综采工作面项目(2020年计划投资2.77亿元):完成投资2.1亿元,已投产试运转。
(4)博源湾图沟煤矿水平延深项目(续建已开工,2020年计划投资7.54亿元,完成投资1.49亿元):正在进行中央变电所、中央水仓设备安装。
(5)李家塔煤矿2煤组开采接续开采项目(续建已开工,2020年计划投资3.05亿元,完成投资0.72亿元):2煤顺槽已掘进5729米,预计2020年11月竣工。
(6)白家梁煤矿技术改造项目(新建未开工):土地手续未批。
(7)蒙泰满来梁煤矿盘区优化项目:正在施工3201首采工作面巷道。
(8)伊泰大地精煤矿5-1煤水平接续巷道掘进工程项目(续建已开工):正在进行工作面顺槽掘进、开展地坪等辅助工程。
(9)新街台格庙矿区新街一井建设项目(续建未开工):受查干淖尔水源保护区影响,项目核准手续无法上报。
(10)李家塔煤矿选煤厂项目(续建已开工):目前正在实施原煤仓改造工程,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组织进行厂外剩余设备安装作业。
3.企业投资亿元以下项目(7项)
(1)东博煤矿5煤水平延伸项目(新建已开工):主斜井延深80m,回风暗斜井104m。
(2)马泰壕煤矿南风井项目(新建未开工):土地手续审批未完成。
(3)汇能蒙南电厂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已完工):完成投资0.3亿元,完成了2×60MW机组脱销、脱硫除尘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4)上湾热电厂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新建已开工):脱硫钢架、除尘器已完成。
(5)鄂尔多斯市三同圆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巴图塔集运站快速装车系统建设项目(续建已开工):封闭式煤棚已经完工,受煤坑及装车塔主体工程完成90%,配套设施完成90%。
(6)裕隆富祥煤矿二水平延深项目(续建已开工):4-1回风大巷本月掘进100米,4101运联巷掘进90米,4101回风掘进90米,4101回风联络巷掘进52m。
(7)荣恒煤矿储煤场全封闭工程项目(续建已开工):土建约完成总工程的100%,安装水暖消防工程完成75%,电力工程完成65%。
(六)深耕生态建设,布局高质量发展,推动新能源产业加速发展
优质光伏资源开发项目有序推进,动员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积极履行环境治理主体责任,租赁流转巴图塔村4.2万亩采煤沉陷区土地,实施高标准生态景观规划建设。在生态修复基础上,通过注册成立圣圆能源、东方日升、国家电投3家光伏公司,合力打造天骄绿能50万千瓦采煤沉陷区生态治理光伏发电示范项目,争取年底并网发电。
三、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篇之年,我局将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以创新驱动为引领,强化“四化”建设,加大科技攻关力度,加快人才培育基地建设进度,突出“落实企业主体、专家技术支撑、监管督促落实”,扎实推进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努力谱写新时代能源转型发展的新篇章。
(一)优化监管,全力构建智慧能源平台
落实《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0〕283号),加快建设伊金霍洛旗智慧能源综合监管平台,形成集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等多系统、多功能为一体的信息化平台,把握能源产、运、销全产业链数据聚合与动态,形成全面全态感知、实时互联互通、动态分析决策、全面预测预警的能源发展新业态。
(二)示范引领,全面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
一是推进智能化综采工作面建设。注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通过适时组织现场参观、经验交流,以点带面推进蒙泰满来梁煤矿、石拉乌素煤矿、马泰壕煤矿等智能化综采工作面建设。二是推进5G网络建设。以蒙泰满来梁煤矿、国电察哈素煤矿为示范引领,探索5G网络在煤矿通信、管理、生产、销售、安全、监测等方面的应用落地,打造基于5G+智慧化矿山新的产业格局。三是根据《煤矿机器人重点研发目录》等政策文件,推广国电察哈素煤矿将智能巡检机器人应用于主井原煤仓上仓刮板机监测的示范经验,发挥智能巡检机器人在气体参数监测、可视化巡检、红外测温方面的应用功能,形成智能矿山整体性集成。
(三)多措并举,稳步推进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坚持统筹推进、持续深入、重点突出、务求实效,紧盯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实施等重点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针对石拉乌素煤矿、红庆河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2021年底前,督促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持续创新,引领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增强科技创新后劲。扎实推进六大课题攻关,结合地方煤矿企业短板弱项问题,围绕智能化综采工作面建设、矸石充填开采、冲击地压防治等行业难点、堵点、痛点问题,针对性推进选点实验、技术指导服务,夯实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技术基础。不遗余力推进鄂尔多斯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建设,打造示范性人才培养实体。二是打造能源新业态。跟进天骄绿能50万千瓦采煤沉陷区生态治理光伏发电示范项目,适时推进风力发电项目,构建风电、热电、光电多位一体能源开发新格局。三是统筹推进采煤沉陷区生态环境修复治理与新能源产业发展,融合矿山生态修复、光伏发电、风力发电、林草种植、肉牛养殖等业态于一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采煤沉陷区和煤矿复垦区生态综合治理新模式,提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模式新借鉴。四是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积极向上对接争取,跟进协调调度,争取淖尔壕煤矿释放优质产能120万吨/年,推动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四、“十四五”时期工作安排
“十四五”时期,我局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能力和水平,把安全发展贯穿能源行业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破解发展难题、增强发展动力,厚植发展优势,书写发展美好蓝图,推动现代能源经济发展行稳致远。
(一)推进“四化”建设,努力实现煤炭开采技术革命
全面推进煤矿“四化”建设,充分发挥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对安全生产重要支撑作用,努力实现煤炭开采技术革命。充分发挥智能化开采矿井示范引领作用,落实《加快推进煤矿智能化开采的实施意见》(鄂煤安字〔2019〕59号),鼓励地方煤矿结合实际在2025年底前全部装备智能化综采工作面。鼓励国家能源集团研发应用智能采掘装备和机器人,积极研发主运巡检机器人、变电所轮式机器人、变电所轨道机器人,在满足企业自身发展需求的同时,展现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新担当新作为。
(二)创新引领,推进重大课题攻关成果转化
配合葛世荣校长团队、彭苏萍院士团队、康红普院士团队、袁亮院士团队、翟德元教授和石永奎教授团队、杨仁树和翟德元教授团队,分别就智能化综采装备关键技术系统集成与示范、鄂尔多斯矿区水资源保护与生态构建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鄂尔多斯煤矿高强度开采冲击地压机理及防控技术研究、无煤柱开采关键技术研究、煤矿动力灾害安全感知与智能预警预报及防控技术研究、矿井矸石充填智能化充填装备与监测监控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等6项课题研究,结合13座示范煤矿实际,按照申报立项、制定计划、撰写报告、选点实验、技术应用、鉴定评审、发布推广、效果跟踪的步骤进行研究,使课题研究运行实现规范化、程序化,并争取在2025年前将相关技术研究成果在我旗煤矿范围内取得推广应用。
(三)推进能源技术职业学院建设,提升人才培育硬实力
大力推进鄂尔多斯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建设,争取2023年建成投入使用,瞄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要求,突破传统路径依赖,探索产业链、创新链、教育链有效衔接机制,建立新型信息、人才、技术与物质资源共享机制,完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构建高等教育与产业集群联动发展机制,打造融合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创新、服务企业、学生创业等功能于一体的示范性人才培养实体,为提高产业竞争力和汇聚发展新动能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四)真抓常抓,扎实推进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切实把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为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的攻坚行动,标本兼治、系统治理、精准施策,扎实推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推动企业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完善“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生产责任运行机制,真正激发企业内生动力。二是定期开展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监管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追根溯源,由事见人开展责任倒查。三是督促企业对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进行系统性研判和排查,逐条逐项制定制度措施,建立“两个清单”,明确整改单位、责任、时限,做到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确保真排查、真整治、真提高。
(五)因矿施策,稳步推进现代化煤炭产业发展
加快推进神华新街台格庙矿区新街一号矿井年产1500万吨续建工程相关工作;积极推进北控煤制天然气项目配套通格朗煤矿、万利矿区高家梁二号矿、奎腾沟矿井、苏布尔嘎矿井、纳林希里矿井、新街台格庙矿区新街三号井田、东胜煤田纳林希里矿区壕赖苏井田、楚鲁图煤矿等年产300-1500万吨新建煤炭开发工程相关工作,形成新的地区煤炭产能。
(六)以点带面,推动新能源产业高质量稳步发展
推动形成创新驱动的产业生态,一是把握国家政策导向,立足自身优势,充分利用闲置的采煤沉陷区土地和煤矿复垦区土地,统筹谋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资源能源、沉陷治理、生态修复等方面,按计划推进百万千瓦光伏基地建设(二期50万千瓦项目,计划在纳林陶亥镇煤矿复垦区建设,占地总面积2.7万亩),促进光伏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将光伏扶贫与惠民有机结合,实现产业扶贫,为民增收创富。二是引领支撑能源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引进氢燃料电池汽车项目(重卡、大巴、环卫车辆),并建设加氢站等配套的氢气制取、储运等项目。采用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实现能源结构向“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