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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工作完成自查情况报告

admin 2021-02-09 22:12:23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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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工作完成自查情况报告

  按照市林业局《关于下达XX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林发﹝XX﹞14号)和《关于开展XX年度完成目标任务督查评议工作的通知》(林发〔XX〕37号)精神,我局对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通过自查,今年我局目标考核项目共计得分124分,其中:全面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应得分100分;荣获各级奖项13项,应加分14分;创新工作10项,应加分10分。现将自查情况呈上,请审核。
 
  XX年以来,我区林业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林业局的大力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省、市一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六大兴市计划”的目标要求,始终坚持服务“四大战役”、“四大行动”的工作取向,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创先争优精神,狠抓两大工程建设,全力开展造林绿化,加强资源培育保护,加快林业产业发展,各项工作成效明显,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为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今年以来,我局先后荣获全省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市级文明单位,全市林业系统XX年度目标考核二等奖和维护社会稳定、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森林防火、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林木种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先进集体,XX年度全区“四好班子”,先进基层党组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工商金融服务先进单位,平台攻坚服务三等奖、目标绩效考核一等奖,新农村建设服务三等奖,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发展、信访稳定、纪检监察和妇女工作先进集体。
 
  一、目标完成情况
 
  全年共完成营造林2.16万亩,占任务的113.7%,完成零星植树120万株,占任务的120%,完成低产低效林改造0.9万亩,占任务的104.7%。新增森林总面积0.55万亩,其中林业用地增长森林面积0.52万亩,占任务的100%;新增森林蓄积8万立方米,占任务的100%。完成森林管护16.2万亩,占任务的100.6%;巩固退耕还林成果3.7万亩,占任务的100%。建设高效经济林1.3万亩,占任务的118.2%,其中核桃0.8万亩,占任务的133.3%,青花椒0.15万亩,占任务的150%;建设林产业示范村2个,占任务的100%;建设花卉苗木基地0.22万亩,占任务的110%;建设林下资源开发基地0.4万亩,占任务的133.3%,其中种植业0.2万亩,占任务的200%,养殖业0.2万亩,占任务的100%。完成道路绿化79公里,完成江河渠系绿化9.5公里,完成水库塘堰绿化272亩,完成农村“四旁”植树3070亩,完成二台土以上宜绿撂荒地绿化8160亩,占任务的102%。争取中省资金2023.65万元,占任务的134.91%。实现林业总产值9.53亿元,占任务的100.3%,其中生态旅游3.17亿元,占任务的105.67%,农民人均增收132元。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林业重点工程推进有序。实施天保二期工程,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16.2万亩森林管护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和人头。强化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按时发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157.21万元。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突出抓好补植补造、质量检查、后续产业发展等关键环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3.7万亩。共补植核桃、香椿、柏树50多万株,连续五年顺利通过国家和省级核查验收,没有不合格面积,保存率达100%。
 
  (二)林业产业发展成效显著。统筹城乡发展,坚持生态优先,强化招商引资,以林产业示范基地和示范村建设为抓手,以项目实施为载体,以营造高效经济林为重点,抢抓时机、精心组织,培育壮大速丰林、优质干果、花卉苗木产业,完成低产核桃高接换优2570亩,为全区绿色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观音湖湿地公园被国家林业局列为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试点),积极争取国家“xx”湿地保护建设项目。林业产业的发展壮大,实现了国家增绿、企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多赢局面。
 
  (三)生态文明建设进程加快。广泛宣传发动,大力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切实做好高速公路沿线农村庭院绿化规划和技术指导,搞好交通“五线”、江河两岸、进出口道路、裸露坡面等薄弱地段的绿化工作。3月7日,市、区“四大班子”及国开区、河东新区领导及机关干部职工600余人,与当地群众在紫荆山庄、大拇山和兰博园开展植树活动,共栽植樱花、栾树、桂花1800株。龙凤镇、职业技术学院、新都等其他单位和个人也开展了义务植树活动,适龄公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95%以上,群众爱绿护绿意识进一步增强,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多城联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森林资源安全保障有力。建立健全信息宣传、资源管护、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机制,制定严格的林木保护和防火应对措施,确保全区森林生态安全。
 
  1.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标语、短信等载体,大力宣传林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自觉维护森林资源安全的意识。全年共制作林业专题节目1期,举办林业法律讲堂3期,开办林业专栏12期,在各级刊物、媒体、网站发表林业宣传信息200多篇,其中国家林业网13篇,省林业网13篇,市林业网93篇;《绿色天府》3篇,《日报》11篇,《专刊》32篇,市、区政务网4篇,区级刊物14篇,其他网站20余篇。
 
  2.强化森林资源管理。严格执行森林限额采伐和凭证采伐制度,实际采伐林木2360立方米。严格征占用林地审批制度,加强衔接服务,共办理征占用林地项目8宗,征占用林地33.26公顷,上缴森林植被恢复费220.42万元,征收育林基金15.04万元。扎实开展木材流通领域清理整顿,共清理55户,整顿7户,取缔非法木材经营加工户3户。
 
  3.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在交通要道和林区、景区悬挂大型横幅和张贴防火公告;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关键时期,及时增派值班人员,强化野外火源管理,严防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千方百计筹措资金20万元,成功举办全区森林防火应急演练,召开森林防火会议45场次,出动宣传车185台次,刷写标语2500条,发放宣传单2万张、宣传手册2万册,购置灭火器、砍刀、斧头等消防器材2250台(套),装备防火应急队员400余名。通过广泛宣传,认真防范,及时扑救,确保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0.1‰以下。
 
  4.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对森林资源进行全面监测,指导乡镇适时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严厉打击捕猎野生禽鸟的违法行为。加强林木种苗产地检疫,扎实开展“绿盾XX”检疫执法行动,严防检疫性有害生物传播。全年实际发生林业有害生物9.6万亩,防治8.35万亩。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准确率93%,无公害防治率100%,种苗产地检疫率100%,未发生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现象。
 
  5.加大综合执法力度。充分发挥森林公安和综合执法大队的职能作用,针对全区范围内乱砍滥伐林木、乱占滥用林地、乱采乱挖野生植物、偷拉盗运木材、无证经营加工等违法犯罪活动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强化对市场、石厂、砖厂、宾馆、饭店的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贩运、贩卖和经营加工行为,查办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有较大影响的危害林区社会治安稳定的案件。全年共出动执法力量450人,出动车辆255台次,受理各类林业行政案件21件,查处21件,行政处罚25人,查处率达100%,捣毁捕鸟网27处,没收野生动物制品212只,收缴林木12.5立方米,罚款7.91万元,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8.4万元。
 
  (五)信访稳定工作扎实有效。局党组高度重视,将信访稳定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机构,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森林公安分局具体抓,其他成员共同抓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包保责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安排、早落实,加强协调配合,收集整理各种信息,积极开展疏导劝解,切实做好涉林信访和川林森工维稳工作。
 
  (六)干部综合素质不断提升。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开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主题教育活动,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学习教育培训,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得以不断提升,基层林业站点建设有序推进。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开展两大工程执法监察,狠抓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廉洁自律意识,为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绿色增长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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