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局六五普法工作自查报告
一、组织领导情况
根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我局制定了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明确了本年度的工作任务和目标。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机构设在业务指导科,工作人员和经费都得到了落实和保障。并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了我局的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范围,强化了我局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措施保障。
二、行政执法配套制度制定和实施情况
我局一直都很重视档案行政执法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工作。逐步建立了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重大行政处罚备案、错案投诉和错案责任追究、行政执法的监督、考核奖惩等制度,并落实了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执法人员资格认证、执法人员培训考核等行政执法基本工作制度;制定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审查制度等4项档案行政执法的工作制度,补充了档案行政执法公开公示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制度,用制度管人,按规章办事。
三、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情况
为更好地履行《档案法》赋予的职能,严肃执法纪律,加强执法监督,确保依法行政,我局在建立完善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础上,建立了档案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多层面、科学的评议方式,考核了本机关内部行政执法情况,逐步形成了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的良性循环。其方式主要是通过实行目标管理,严格考核。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强化执法考核,把行政执法纳入了本局相关执法部门及人员的年度责任目标之中,逐级分解,并实施年度目标考核,凡是未完成本局下达的年度档案行政执法工作目标任务相关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均不能评为优秀。同时,本局还要接受市档案局的年度行政执法责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
四、行政执法队伍教育管理情况
进一步加强对我局的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素质建设,加强对档案法律法规及相关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分6批次送培了23人次到市档案局、雅安档案校、清华大学、井冈山参加档案执法、档案征集等培训,组织本局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实施《行政强制法》,不断提高档案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通过规范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程序和执法检查文书,促进档案行政执法行为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按程序规范开展。
我局在档案行政执法队伍中严格实行了行政执法人员“十不准”规定,也未出现过违规现象。现有的档案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都是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均按照区政府法制局的要求,建立“法制业务工作平台”,做好本局IC卡执法证的申办工作,申领了省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件,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及时报送各种统计报表。在执法检查和执法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做到了按规定亮证执法,文明公平执法。按时完成了档案行政执法证件的年审和换证工作。本局从未有以内设机构的名义进行行政执法和违法委托执法及合同工临时工执法现象。
五、法制宣传
制定了年档案法制宣传工作计划及“12.4”法制宣传日档案法制宣传活动方案,组织了100名机关干部参加了“飞狐灵通杯”档案法制知识有奖竞赛活动,参与了司法局等5个部门在清香坪步行街联合举行的“12•4”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活动。在年度档案继续教育培训班上开设了《档案法律法规知识》课程。
注重多形式的档案宣传,全年编发并报送档案工作信息40期(其中档案典型利用事例汇编4期计37条),以上信息在《档案》杂志刊登1条、《档案》网上刊登5条、公众信息网上刊登1条、《档案信息网》上刊登10条。全年收录可公开现行文52件,向政务公开信息平台上传信息350条,充分利用党政信息网、公众信息网宣传档案工作。共征订《档案》杂志50份,《中国档案报》、《中国档案杂志》各1份。1篇论文入选年政务调研成果集,4篇论文入选年全国档案工作者年会交流论文同时在《档案探索》上发表,2篇获得市档案学会优秀论文鼓励奖。
六、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情况
我局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全年无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
七、行政权力清理及行政许可
我局对年3月31日之前颁布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清理。清理后的行政权力共27项,其中行政审批(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5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强制1项,其他行政权力17项,并将行政权力事项名称、事项依据及流程图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
完成了9个涉及机构改革的单位保管期限表的审批工作。
八、具体行政行为实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情况
我局严格依法行政,适用执法依据准确,行政执法的决定内容合法、适当,无行政不作为、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发生。所使用的行政执法法律文书规范,全年无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机关责令纠正或予以撤消的案件。做到了执法程序、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由于法定设置档案行政处罚面过窄,故全年无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应诉案件、行政赔偿案件、行政过错案件等违法行政的现象发生。
九、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救济情况及其它工作
为确保依法行政,加强监督,今年9月,档案局对格里坪镇、国库支付中心等17个区属单位进行了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对全区49个2009年实现档案规范化管理的立档单位开展复查工作。及时向区法制局上报了档案行政执法统计报表和当年依法行政报告,没有发生负面影响的行政事件和行政赔偿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