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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行政工作自查报告

admin 2018-05-26 12:01:01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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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行政工作自查报告

 
区民政局共有行政审批事项13项,涉及基层政权、区划地名、民间组织管理、殡葬改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等6个方面的内容,因审批内容独立,审批的职能分散在各个股室。针对这种状况,在纪检一组的指导下,我们开展了以“事前公开,事中归口,事后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民政行政审批服务改革,立足“为民服务”,突出“高效便捷”,进一步提高民政为民服务水平,树立了“真情在我心,满意在民政”服务品牌。
 
一、优化审批流程,创新公开形式,方便办事群众
 
根据区纪委要求,我们对行政审批事项中的核准、审核、备案项目及办理时限、收费项目进行了再次审核,进一步优化流程,压缩时限,完善告知,强化审批责任。通过四种方式,加大了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力度。一是采取设立政务公开栏、公开意见箱、公开电话以及召开会议等多种方式进行公开。在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创建双拥模范城等工作中,我们统一印制了明白纸和低保对象、优抚对象文件包,对办理事项、所需材料、办理流程、时限、收费及咨询电话“六公开”,对各类对象享受标准、优惠政策及办理流程做到“三上墙”,切实将事关民生的事项宣传落实在基层。二是在局办公楼一楼大厅设立政务公开电子触摸屏,只要轻轻点击屏幕,就能全面了解办事流程、政策法规、行政职权等项内容,方便来办事的群众查询,提高了办事效率。三是开通区民政局网站,将所有的行政审批事项在网上公开,社会救助、婚姻登记、收养、殡葬服务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工作可先从网站下载表格,填写好后再到民政局办理,方便了群众,节约了时间。在网站的建设上我们加入绩效管理,对职工考勤情况、各股室负责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以及办理事项满意度测评情况进行公示,督促干部职工工作。四是加强民政组织网络建设,通过村居民政助理对民政审批事项进行宣传公开。我们将涉及民政审批的政策印制成民政助理培训资料,采取科室长授课的形式,对全区182个村居民政助理进行培训,要求他们切实担负起民政政策宣传员等职责,将民政为民服务延伸到群众身边。
 
二、实行归口受理,搞好一站式服务,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根据民政行政审批的特点,我们在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了民政审批事项受理窗口,将所有的行政审批事项归口统一受理,能够立即办理的由受理人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在承诺期限内办理完毕后主动联系当事人,审批窗口实行“一站式”、“敞开式”服务,在不增加编制和办公经费的情况下,强化了服务职能,降低了行政成本,行政信息流向相对集中,流程相对缩短,组织运转更加协调。受理大厅设置便民服务设施,公开效能投诉电话,工作人员实行以亮身份、亮承诺、亮形象为内容的挂牌服务,深入开展“民政干部职工大讲堂”活动,干部职工轮流上台交流为民服务方法和心得,全面学习民政法律法规,使人人都了解民政行政审批程序和有关规定,不断强化和提高全区民政系统工作人员的为民服务意识。
 
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审批行为,实现民政工作创新发展
 
在审批工作中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做到有章可循。制定了《区民政局规范化管理手册》、《政务公开工作办法》、《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等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五件五制”的办理制度,即:对程序简便、可当场办理的申请事项作为即办件,实行直接办理制,当场办结;对需现场勘察或其他不能即办的申请事项作为承办件,采取承诺办理制,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对其他需由2个以上主管部门办理的申请事项,作为联办件,实行联合办理制,并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对需报上级办理的申请事项,作为上报件,采取代理制,实行代理;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政策规定的申请事项,作为控制件,实行明确答复制。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审批各项程序,避免办事的随意性,杜绝滥用职权现象的发生。
 
我们将事后监督纳入干部职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与评先树优,提拔任用直接挂钩,调动了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今年的民政工作创新发展。
 
(一)以社会组织年度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通过区行政审批系统,目前共网上审批通过3个社会组织。今年应检社会组织83家,其中应检民非单位34家,应检社会团体49家。于3月份下发了《关于做好年度民间组织年检工作的通知》,年检工作中实行全部上门服务。在民间组织发展迅速的同时,也给一年一度的年检工作带来了一些问题。最突出的是一些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由于人员少、日常工作繁忙,每到年检时间难以派专人到民政局进行年检。针对这一情况,我们自觉转变工作作风,体谅工作对象的难处,克服时间紧、人手少的困难,组织专人,按片分组,带齐全部年检材料,对全区民间组织单位实行上门服务,逐家送去年检表,说明注意事项,告之报送时间,并协调民间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安排专人配合年检工作,对其所属需要审查年检报表的民间组织,随到随检、随报随检、限时签署年检意见,受到广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一致好评。
 
(二)全面落实《省实施<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细则》,严格操作程序,推行公示制度,新<伤残抚恤管理办法>实施以来,为1名残疾军人办理提残手续,相关手续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实行网上审批,办事群众通过网上审批网站可随时了解审批事项的办理情况。
 
(三)做好道路命名、更名、村委会更名、居委会设立等审批事项,并全部纳入网上审批办理,对受理过程需严格保密的,做到严格保密;对不予审批的申请进行依法说明,严格审批,确保无违反审批事项的行为。目前已办理网上审批事项1件。
 
(四)加强低保规范化管理。今年以来,一是依托居民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加强低保工作动态管理,推进规范化管理进程。对家庭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及时纳入,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取消。三季度新增城市低保对象25户50人,取消113户265人;新增农村低保对象196户445人,取消79户220人,目前,全区共有农村低保户1805户3529人,月发放保障金60.36万元;城市低保户763户1306人,月发放保障金37.88万元。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审批程序,推进低保工作政务公开。进一步规范了低保审批公示、核查、调整等有关制度和区乡村三级低保档案,严格执行三榜公示制度,加强网络信息公开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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