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自查报告
市普法办:
根据市委会议精神,我局对“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落实机制。
一是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科室(站)长为组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亲自挂帅,各级责任人层层抓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并层层进行了分工,明确职责,力争做到虽是兼职,但要求精,在组织和领导上保证了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关心过问,加强监管。自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党委高度重视,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召开两次以上法制教育工作会,定期研究部署和解决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工作中不断向干部职工灌输法制意识,强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理念,深化和提高了干部职工对普法工作的认识和主动性;三是结合**工作的实际,制定了普法依法治理五年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实行目标管理。将普法工作列入作为年终考核干部、评选先进的内容之一。
二、重视普法教育,完善管理制度。
一是制定了《“四五”普法工作配档表》,明确了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目标;二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每次学习都有学习记录。领导干部每年学法达到48小时以上,公务员每年学法达到40小时以上,职工每年集中学法2次以上;三是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制度化、经常化,对执法人员上岗前进行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对考试不合格的经补考合格本资料权属文秘公文第一站严禁复制剽窃后方可上岗;四是从经常性教育入手,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集体配备了《干部法律知识读本》、《行政许可法》《四五普法读物》等书籍,订购了《求是》、《中国监察》等杂志,普及了规划规定的和主管的法律法规,并坚持每月集中学法一次,帮助干部职工提高法律、廉政和服务意识;五是积极参加建设平安**、《水法》宣传周等集中法制宣传活动,积极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三、坚持依法治理,确保普法成效。
(一)实行政务公开,营造普法氛围。一是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制度。做好公开公示工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将《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渔业法》等各种政策法规公布上墙,张贴普法工作宣传画、标语,满足群众了解**政策的需要;二是借助**水务网站开展宣传。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更新栏目内容,及时发布工作信息、动态。将**政策、业务流程及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时效、办事所需资料等内容向社会公示。为群众及时了解水务信息、明确办事程序提供了便利,受到广大取用水户的欢迎;三是利用年终召开总结大会时机,向取用水单位通报执法情况,并借机进行宣传、培训,提高广大取用水单位的法律意识。
(二)全员参与普法,提高队伍素质。一是大力宣传。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了“世界水日”和“水法宣传周”、《行政许可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多项宣传活动,上街宣传共8次, 制作宣传展板十多块,发放宣传资料1万多份,接待咨询群众1万多人(次);二是学习培训。共组织职工集中学习政策法规、法律知识20次,组织职工观看专题片4次,举行《行政许可法》讲座2次;举办水法律知识培训班4次;利用每周五集中学习时间学习各种法律法规;每年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潍坊市以上培训班1次以上;今年6月2号组织有关科室、水管单位、防汛技术人员培训了《防洪法》及防汛知识;水行政执法人员全部通过了水法律法规上岗考试和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全年人均学法达到40学时以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保证了普法活动参与率达到100%。
(三)立足**岗位,开展依法治理。一是把“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建立在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制的基础上,按照“执法权限法制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行为规范化”的要求,指定完善了相关责任制度,普法依法治理责任制铺开面达到90%以上,并通过改进水行政工作,纠正和治理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保证了普法治理和业务工作的同步发展;二是教育干部职工立足岗位学法用法,坚持按《行政许可法》和《水法》办事。严格按照局党委制定的服务规范,在办理取水许可和收缴水资源费等业务中,自觉守法、廉洁奉公,预防和杜绝水资源费征收和水保两费征收等方面发生违法违纪事件。截至目前,共办理取水许可证 270件,管理取用水企业500多家。三是建立健全依法治理规章制度、规范了行政行为,开通了举报电话、设立了举报信箱、聘请了社会监督员,强化了行政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