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六五普法工作自查报告
今年是“六五”普法工作的最后一年,也是总结验收之年,我局按照省、市、县物价部门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就“六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普法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确保责任落实
我局对“六五”普法工作高度重视,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县有关“六五”普法工作的文件,认真领会文件的精神实质,“六五”普法工作思路,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我们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
为切实加强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推动法制建设,我局及时成立了局“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落实了专门的法制宣传联络员,确保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制定了《2011-20xx年物价部门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明确了“六五”普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力求使本局所有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理念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物价法制建设全面推进,各项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
局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总结经验得失,研究部署普法工作,及时调整普法内容,特别是一些新的法律法规颁布以及重要法律修正后,及时订购了各种普法书籍和学习资料组织学习,使普法内容适应新的形势。
二、加强学习,健全各项制度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物价队伍素质。本着培养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纪律严明、作风清正的物价队伍,局党支部有计划地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法律法规学习。首先是建立了学法制度,制定了学法计划,在职工会、生活会上进行宣讲、学习讨论。其次领导干部带头,自觉学法、守法、用法。通过学习,深刻领会到依法行政的精髓,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再次及时组织参加政府及相关部门举办的各种培训学习。
二是健全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准。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物价局学习制度》,依照《价格法》要求,做到全局执法人员依法办事,坚决杜绝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现象。
三、深入宣传,提高法制意识
一是扎实开展好“价格法制宣传月”主题活动,精心部署,以各种方式宣传《价格法》。每年《价格法》颁布纪念日,我局利用短信平台,群发宣传标语,隆重纪念《价格法》的颁布实施。
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价格法律法规宣传,每年举办物价干部培训会,认真组织学习物价工作的要求、职责,学习《价格法》、《省价格监督检查条列》等价格法规。
三是开展内容丰富的“法律七进”活动。以新农村建设为载体,结合基层调研,推广和普及价格法律知识。“六五普法”以来,累计向企业、乡镇发放普法宣传手册500余册。
四是多层次广泛组织、参加各级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每年组织一次全局干部职工法律知识考试,参学率、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2013年,为纪念《价格法》颁布10周年,广泛深入宣传价格法律知识,营造依法组织开展物价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及时组织开展了《价格法》知识竞赛活动。
五是结合重大活动开展宣传咨询活动。2011年以来,我局多次利用“3.15”、“12.4”法律咨询活动,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四、完善普法长效机制
我局将普法工作纳入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和法制工作考评机制,做到制度完善,档案齐全,管理规范。同时对普法信息报道工作非常重视,及时反映反馈普法宣传教育信息和法制工作信息,按要求上报各类报表及年度普法工作总结等。
五、全面落实,严格依法行政
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加大依法行政力度,对各项审批做到热情服务,严格管理;按规定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四年多来,由于认真地抓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使“六五”普法工作在我局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干部职工人人学法、个个懂法,自觉地遵章守法已经蔚然成风,从未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在社会上树立了物价系统的良好形象。
六、存在不足
“六五”普法期间,虽然我局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上级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求还有差距。具体体现在:普法宣传教育不够深入,不够广泛,形式较单一,存在普法的受众面不平衡问题;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结合的不够紧密,普法工作的效能还没有完全转化为依法治理的实践;普法工作制度和措施不够完善,影响了普法的实际效果。
七、下一步打算
普法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社会系统工程,任重而道远,要长抓不懈。针对以上不足,今后我们将认真总结落实“六五”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不足和取得的经验,不断开创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局面。一是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逐步建立普法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二是切实抓好普法队伍建设,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督导,实现科技服务和法制宣传教育互相促进,提高宣传质量和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