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关于正风肃纪工作的自查报告
市政府:
根据《全市集中开展正风肃纪大检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刘锐书记的讲话要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强化正风肃纪相关要求,我局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为切入点,认真开展了正风肃纪“9+1”专项行动,在局机关范围内全面进行了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我局党委高度重视局机关的正风肃纪工作,坚持把开展正风肃纪“9+1”专项行动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关键环节来抓,由局长雷健同志牵头,在专项行动前,以干部职工会的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以及中央领导的讲话精神,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按照中央、省市对贯彻落实“三严三实”、“八项规定”和整治“四风”提出的要求,提高廉政服务意识,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坚持即知即改、立改立行,着力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既要在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上下功夫,也要在推动工作、提升效率上见成效,进一步维护民政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二、深刻剖析,找准问题
我局在“9+1”专项治理工作中,认真组织查找和剖析了机关在工作作风和为民政对象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到了不落一人,不落一项,牢牢把握四个重点整治。一是懒政无为。坚持上下班考勤“签到”和请销假制度,对无正当理由考勤“未签”的,按旷工处理,对考勤情况实行周公布、月通报,严禁上班期间关门,上网聊天、打游戏、炒股票、收包裹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执行首问责任、一次告知、限时办结制度,不准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应付了事。规范公务行为,在接待群众和执行公务活动中,做到热情礼貌、真诚待人,不准盛气凌人、颐指气使。二是三公经费。我局以严控“三公经费”为重点,严格财经纪律,严格“三公”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奖金福利、用车、接待等相关政策规定。坚持集体研究资金项目,由各业务科室会商规财科提出资金建议方案,写出说明及时报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局党委会研究决定,重大资金分配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实施。业务科室和规财科要配合做好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公款旅游和变相公款旅游、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超标准接待、公款送礼、乱发钱物、奖金、津补贴、公款吃喝等问题。同时还完善了局机关公务接待制度、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小车管理制度、办公用品管理使用制度,不存在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公车私用等问题;三是楼堂馆所。我局已按照市委、政府相关规定,及时纠正了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问题;四是廉洁自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三严三实”新要求,结合市委、政府“止懒治庸”十不准规定,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强化了廉洁从政意识,提高觉悟,坚定信念,锤炼意志,增强免疫力,没有违规收受红包礼金、会员卡、购物卡、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兼职等情况,真正做到理想信念不动摇,大是大非不糊涂,党性原则不丧失,不被歪理邪说所俘虏。
三、敢于交锋,边查边改
民政部门是代表党和政府,承担保障基本民生的主要职能部门,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发挥着重要的保底作用下一步,我局党委将以深入推进党的群众线路教育实践活动为新契机,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做好正风肃纪专项整治,切实解决“四风”问题,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民政为民”的意识,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不断在强化党性修养上有新进步,在服务科学发展有新气象,在密切联系群众上有新成效,为我市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XX市民政局
20XX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