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乡开展统计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自查报告
市统计局:
为进一步规范统计秩序,理顺统计关系,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按照《xx市统计局 关于开展统计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x统〔20xx〕6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我乡认真组织开展统计行政执法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自查,我乡不存在有关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打击报复统计人员的行为。统计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xx省统计管理条例》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来执行和完成统计工作,并将一直保持依法统计的工作态度,完成统计工作。一是建立健全了统计工作制度,确立了具体分管领导,并安排专人负责统计工作,保证统计数据真实可靠。分别为辖区内五个村配备专兼职统计工作人员,定期开展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专业素质,提升统计技能,促进统计工作的有效开展。二是建立完善了统计台账,在村统计台账的基础上形成乡统计台账,保证统计数据来自基层,真实反映各项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
二、存在问题
1.各个部门都有统计工作,统计名目较多,统计人员工作量较大,尤其是各项工作检查的累加,统计进度和统计质量均受到影响。
2.统计力量不足,统计人员未经过专业培训,未持证上岗。尤其是村级统计人员统计相关知识欠缺,上报数据过程中有些数据需要反复修正,导致统计工作量加大。
三、整改措施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统计工作,确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办人员搞落实的统计工作模式,强力确保统计工作常抓不懈,不出纰漏。
2、进一步做好统计基础工作,增强统计执法观念,提高统计人员积极性,主动性,严格依法统计。坚决做到“四统一”,即统一统计范围,统一统计口径,统一归口部门,统一基础台账格式,做到不瞒报,不漏报,不谎报。
3、挑选能力强,业务精,有一定统计基础的人员负责统计工作,打造一支认真负责、能力过硬、积极向上的统计队伍,不定期的举办职业技能培训班,提升整个队伍的统计技能,力争人人持证上岗,从而提高数据收集和报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