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回头看的自查报告
市编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精神,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局对已取消、下放行政职权事项承接落实工作进行“回头看”,并严格按照《xxx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本级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保留和清理调整意见的决定》(x政发[20xx]1号)、《xxx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市“清零”工作确定的取消 下放事项和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x政发[20xx]91号)等文件的要求,对我局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作出全面自检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局对权力清单列明的职权进行了梳理,已按照上述文件的要求,将该下放的职权下放,该取消和移交的审批权进行取消和移交,不存在明放暗不放、明放暗收、放责不放权的问题。
二、针对下放的审批事项,我局作为业务监督考核部门,在下放之初,就制定了具体的落实措施,明确责任主体,确定工作流程。以20xx年下放的占道经营许可、建筑垃圾处置许可为例,下放后我局就没有再对这两项工作进行审批,但明确局市容科、渣土执法大队为业务监督部门,对管不好、落实不到位的情况进行监管。同时,辖区城管部门也相应成立占道经营审批窗口、渣土执法大队等等业务承接部门,对审批事项的下放做好落实与衔接。
三、行政职权下放后,我局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城管部门进行监管。并根据辖区城管部门的需要,抽掉业务骨干对其进行培训或聘请法律专家、学者对城管执法队员进行业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