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工作的自查报告
xxx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
按照xxx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关于报送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自查报告的通知》精神,现就我局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就业创业促进计划政策落实情况
(一) 开展形式多样的招聘活动。加强岗位开发和信息收集,采取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目前已组织50余家企业举办“春风行动”、“龙门青龙场现场招聘会”大型招聘会2场,开展“送岗位下乡活动”6场,提供就业岗位4000余个。开辟高校毕业生求职服务窗口、招聘信息专栏,使广大高校毕业生能方便快捷地实现就业。
(二) 落实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小型微型企业就业扶持政策。根据省政府《关于大力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x府发﹝20xx﹞39号)规定,对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指小型微型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截止6月,已督促小微企业上报申报资料7份,预计拨付资金47311.51元。
(三) 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第一,7月底初步完成我县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相关情况,建立台账,7月底前完成名单核实,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完善台账和专网数据库(核实内容:是否确实是20xx年毕业,毕业后是否继续升学,掌握就业情况,了解暂时未就业的原因,收集毕业生联系方式等)。第二,加大高校毕业生创业政策宣传,创业一个补贴一个,动态管理一个。第三,申报创业补贴的高校毕业生要求全部参加创业培训。第四,主动与省教厅返回名单之外的高校毕业生联系,扩大服务面。
(四) 落实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为有见习需求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见习岗位,并按照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贴由见习单位和地方人民政府分担原则,督促指导见习基地按规定兑现,其中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的补助,自20xx年起按每人每月800元执行。截止6月,已完成见习37人,拨付见习补贴12.36万元。
(五) 财政贴息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培训和创业补贴。20xx年,已发放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11人共计11万元;发放财政贴息小额担保贷款3人共计30万元;举办创业培训2期,共计高校毕业生14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我县属边远山区县,经济欠发达,工业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起步晚,服务业发展不足。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相对稀缺,导致就业岗位相对稀少,“人才过剩”与“人才短缺”的矛盾得不到解决。且xxx籍高校毕业生不多,回xxx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也相对较少。
(二) 部分企业缺乏人才培养机制,看重工作经验,不愿意接受应届毕业生,不想把时间花在对高校毕业生的培训上。
(三) 部分高校毕业生对就业的期望过高,盲目追求大城市、大企业以及编制内工作,不愿意到基层去锻炼和实践,导致期望与现实存在较大矛盾。
三、整改措施
(一) 加强引导,帮助高校毕业生转变观念。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在择业观念方面的宣传教育,使其认清就业形势,并积极开展各类宣讲活动,通过已就业并取得一定成就的高校毕业生的言传身教,引导即将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从而转变就业观念,客观的为自己定位。
(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特别是社区、乡镇等,给予志愿到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更多的优惠政策,以调动高校毕业生参与的积极性。这样一方面可以为高校毕业生本人积累更多的基层工作经验,为以后走上重要工作岗位奠定基础;另一方面也可以提升基层干部队伍素质,提高基层工作质量和效率,缓解就业压力。
(三) 狠抓了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一方面,通过创业培训,切实提高创业者知识理论储备,另一方面,通过落实小额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切实解决创业初期资金瓶颈,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撑,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四) 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拓宽就业渠道。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创业工作的支持力度,从工商注册、创业资助、税费优惠、创业服务等多方面全力解决高校毕业生创业过程中碰到的实际困难,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提供条件,采取多种指导形式,帮助高校毕业生提高创业实践能力,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四、完善有关政策措施的建议内容
(一) 根据x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等部门《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国家对大学生创业的扶持对象是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建议把扶持对象的准入门槛降低,让非全日制的国民教育大学生也能享受国家的扶持,这样才能更好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二) 增强部门联动,让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后续服务政策形成立体体系。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广泛参与,形成合力。加强创业扶持、提供工商登记和银行开户便利、提供多渠道资金支持、提供创业经营场所支持和加强就业公共服务、提供就业创业后续服务等多个方面,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系统、完备的政策支持。
x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