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实名制登记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县信产办:
根据贵办通知,我局认真领会工作要求,在房管工作领域内开展了实名制登记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实名制登记制度执行情况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xxx任组长,副局长xxx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办公室,由xxx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完成各项资料收集上报。
二、专人负责,逐项检查。我局落实相关负责科室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全面检查实名制登记证制度执行情况。经查,我局负责的保障性住房申请、商品房合同备案、二手房交易等各项业务工作,均将服务对象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资料设为必收要件,资料齐全方可办理,各项工作均符合实名制登记制度要求。通过自查,未发现我局在实名制登记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