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水务局关于对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工作的自查报告
市政府督办室:
今年是实施《泸州市妇女发展规划》和《泸州市儿童发展规划》(XX-XX年)的收官之年,按照《泸州市人民政府督办室关于对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我局作为泸州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成员单位,认真地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两规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在“两规划”中,我局承担了“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指标的具体实施和落实。全市目前有供水设施供水人口达到311万人,无供水设施供水人口仅有129万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已达到60%以上,已超额完成 “两规划”目标要求。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领导高度重视,责任落实
为了切实抓好妇女儿童工作,我局党组非常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对“两规划”的终期各项目标任务进行了专题研究,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区县水务局和市水务局各科站室,以此明确工作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重点、工作措施。同时,相关科站室又分别落实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按照“归口管理、分线负责”原则,做到明确项目、目标、措施、投入、责任、进度、质量、考核标准等“八个明确”,建立健全目标管理体系,层层落实责任,把“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目标任务分解到科室,责任落实到个人,落实到具体项目上,确保农村自来水普及工作取得实效。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市、区(县)两级政府和水务部门层层签订责任书,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感和积极性,千方百计做好工作。
(二) 局妇女儿童工作机构健全,工作落实
局党组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成立了局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由三名女职工兼职组成,由局领导亲自抓落实。一是加强宣传《妇女儿童保护法》和“两规划”,增强广大职工的法制意识,营造“两规划”良好的实施氛围;二是将“两规划”的目标任务与年度考核结合起来,并与各区县水务局和局属事业单位签订责任书,确定帮扶对象,对农村妇女切实做到真帮实扶,支持农村妇女扶贫致富。全面完成了“两规划”下达我局的各项目标任务;三是结合我局职能和工作实际,每年开展对“两规划”重点难点指标推进工作情况的自查,并提出今后工作的打算;四是每年积极参加“两纲”目标监测统计工作会议,认真负责的完成本部门相关项目统计监测工作,做到统计数据一致、准确。
(三) 抓协调配合工作,充分发动群众全程参与,全面完成“两规划”目标任务
我们紧紧抓住国家不断加大对农村自来水普及工作资金投入的机遇,深入宣传发动,营造协调一致、合力攻坚的社会氛围,采取多种多样的宣传形式,加深了农民群众特别是农村妇女对农村自来水普及工作的深刻印象,扩大了影响。在农村自来水普及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按“六制”要求,即“业主负责制、规划建卡制、招投标制、项目监理制、资金报帐制、项目公示制”,重点抓项目立项、资金管理、工程质量监管和项目公示等几个关键环节。充分发动群众从规划开始到工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投劳筹资、财务决算、工程量分摊和管护措施全程参与,用民主的办法组织和动员群众自觉自愿参与到此项工作中,实现了受益群众既是受益主体、也是责任主体、更是监督主体和宣传主体,为顺利实施农村自来水普及工作项目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实施过程中,受益群众对规划、工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投劳筹资、财务决算、工程量分摊和管护措施进行了全程参与,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四)加强督查指导,确保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为了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市、区(县)水利局认真开展项目的实施和技术指导工作,经常深入工地现场进行检查指导,对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以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和进度。我局由局领导带队,组成农村自来水普及工作项目检查组,对三区四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进展情况进行了实地督促检查。在古蔺县检查时,检查组还深入到了距县城140公里的水口镇供水站检查工程质量和进度。检查组要求各区(县)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对各工程的进度安排进行细化,保证了工程建设的质量和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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