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发展党员工作自查报告
省直机关工委:
根据《中共贵州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对党员发展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省直党工通字〔XX〕67号)要求,我局严格对XX年以来发展党员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发展党员工作是各级党组织的一项本职性工作,也是巩固和加强党的执政建设的需要。我局发展党员工作在逐年完善提高基础上,实现了规范化、制度化要求,同时坚持标准,注重质量,真正做到了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原则;强化培训,提高了党务工作者的业务素质,把握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关键;优化结构,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了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注重培养,全面提高了入党积极分子综合素质,掌握了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健全机制,规范程序,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
一、提高认识,领导重视
局党组始终本着求真、务实的态度,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党员发展工作,坚持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严格遵循发展党员“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把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记事日程,每年定期研究部署,积极稳妥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党员队伍不断壮大,结构明显优化。
二、结构合理,程序规范
(一)我局共有党组织57个,包括党委2个、党总支8个、党支部47个。局现有党员481名,其中正式党员478名,预备党员3名,女党员104名,少数名族党员47名;在职党员280名,离退休党员198名。XX年以来接收预备党员23名,预备党员转正20名。
(二)局机关党委对审批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都必须经过机关党委会集体研究,审批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时间在党支部通过的接收预备党员决议上报后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审批后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报批党支部,讨论审批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都逐个进行讨论和表决。
(三)通过重点自查《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支部综合政审材料》、《个人思想汇报》(每季度一次)等的书写格式,自查入党申请书、志愿书是否由本人亲笔填写;从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到支部通过其为预备党员,均为一年以上的考察培养期;培养教育期间,各支部均确定了2名培养人,培养人按照要求每半年填写一次考察鉴定;入党积极分子要求经过培训;本人参加支部吸收其为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党员大会;党支部的会议记录完整,写清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记录人、党员总数、实际出席缺席党员人数及缺席原因、参加会议的预备党员和列席人名单、会议讨论情况、表决形式及结果;《入党志愿书》中应该签名盖章的位置均有了签名和盖章;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能够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入党材料上填写的时间与各种记录具有一致性,符合逻辑关系等。我局各党支部入党材料齐全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完成后,入党材料按规定移交局人事处,存入本人人事档案中。
(四)发展党员均经认真培养、考察,主要包括以下程序:一是个人向党组织提交入党申请书;二是确定党员同志负责与申情入党同志的联系;三是组织他们参加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参加了省直机关工委统一组织的培训;四是他们都能积极地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工作、学习情况;五是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对他们的意见;六是认真做好了对申请入党同志的政治审查和有关社会关系的调查;七是各支部均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八是发展党员时均召开党员大会,认真审查,做出决议,并能按时报局机关党委审批;九是加强了预备期限考察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离上级组织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入党积极分子在工作、生活中的先锋模范作用表现还不够突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意识还不够强;
二是党组织与发展对象的谈话制度还有待于完善,谈话人水平有待于提高;
三是有些基层支部会议记录不够规范,发展两名以上党员时,存在未分别、逐条记录党员发言等现象。
四、改进工作的方法措施
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努力克服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抓好发展党员工作:
一是针对这次发展党员工作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到缺什么补什么,哪个环节薄弱就重点抓哪个环节。
二是通过健全完善推优制、培养考察制、公示制、预审制、预备党员考察制、票决制、责任追究制等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确保发展党员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三是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做到每年都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每半年组织一次检查,每年召开一次发展党员工作会议,确保发展党员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中共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中共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
直属机关委员会 直属机关委员会
XX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