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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林业局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admin 2020-04-26 12:01:01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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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林业局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成都市林业局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成都市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 按照市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市政府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关于对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成规服办[2004]12号)的要求,市林业局对本部门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领导重视,机构完善,全面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 2003年10月20日,市政府召开了“全面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动员大会”,发出了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意见》(成委发[2003]38号文件)。会后,市林业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进行认真研究,确定了本局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具体要求和工作进程,切实抓好林业职能的重新定位和转变,进一步突出培育市场、经营和管理森林资源、服务社会的职能;归并、精简、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建立规范化的管理和服务体系,完善办事程序和监督程序;坚持依法管林,积极探索林业行政综合执法的新机制,实现林业管理向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转变;建立林业行政管理部门内部绩效考核、社会评议制度,使林业管理工作实现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全面实现林业审批事项和面向社会的各项服务信息公开。局党组会议决定成立市林业局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并对机关各处室应承担的工作任务、完成时限进行了具体的目标分解。 2004年4月,市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2004年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实施意见>的通知》(成府发[2004]48号)发出后,市林业局党组再次组织召开专门会议进行认真研究,按照成委发[2003]38号、成府发[2003]63号文件、成府发[2004]48号文件的综合要求,提出了本局贯彻“成都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及纠风工作大会”会议精神的具体意见和具体措施: 1、调整充实了局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工作领导小组; 2、形成了《成都市林业局贯彻市政府2004年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工作实施意见》和《任务分工一览表》; 3、全面实施市政府已经出台的各项配套文件; 4、进一步修改完善本局的公务员培训、绩效考核、激励机制规范; 5、全面实施透明政府建设和电子政务建设; 6、抽调专人负责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信息、简报的采集、编辑、报送工作; 7、将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信息的拟写、报送纳入本局专项目标进行考核,保证本局上报的各项信息、简报、工作动态等各项目标全面完成。 (二)措施得力,狠抓落实,认真完成各项制度设定 按照成委发[2003]38号文件确定的任务、时限要求,市林业局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组织编制了《成都市林业局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方案》,对每一项工作任务都进行了具体的责任分解,明确了承办处室和具体的责任人,明确了具体的完成时限。 市林业局各处室按照各自的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在研究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基础上,根据市政府批准的本局职责,借鉴了市公用局、市工商局等试点单位的成功经验,组织完成了相关文稿的拟写、论证工作,提交局务会议审定后,分两次按期向市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了《成都市林业局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方案》、《成都市林业局关于报送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相关文件的报告》(包括:《成都市林业局规范化服务实施细则》、《成都市林业局办事流程导引图》、《成都市林业局工作规则》、《成都市林业局职位设置说明书》、《成都市林业局职位代理实施意见》等)。 按照市政府、市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任务安排和报送时限,市林业局按时完成了行政审批事项梳理、优化办事流程与验收论证、行政许可清理、本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代拟稿)》、城乡一体化绿化研究文稿、贯彻“成都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及纠风工作大会”会议精神的具体意见和具体措施的报告、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信息报送等项工作任务的文稿报送。 二、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整体推进 (一)优化林业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提高行政效率 1、按照市政府关于进行行政审批事项清理、优化行政审批办事流程的要求,市林业局组织专门力量,对经市政府确认保留的10项林业审批事项的审批依据、办事流程进行了认真研究,重新进行优化,进一步简化、规范了办事流程。 2、按照市政府目标管理督查办(2004)第16号《督办事项通知》的要求,市林业局对本局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办事程序等进行了再次梳理,经认真研究,市林业局经市政府批准保留的10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入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并对林业审批事项的办事流程进行再次优化,把过去确定为“承诺件”的《木材运输证》等审批事项改为“即办件”,把《野生动物猎捕证》的办证时限由过去的30天改为10天。政务大厅现场办结率提高到75%,超过规定的50%标准。 3、按照市政府目督办[2004]第58号《督办事项通知》的要求,成都市林业局于2004年4月16日组织召开了林业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流程专家、投资者验收论证会,对林业行政审批事项办事环节和办事流程进行了逐项验收。验收结果和专家、投资者意见的采纳情况已按时报送市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4、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开始运行以来,市林业局结合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前后三次对林业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优化,每一次优化结果都简化了办事流程,减少了办事环节,在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林业窗口为市民提供了《林业审批事项办事指南》、设置了规范化的文本填写范本,提供了各类申请书的电子文本供下载,实行窗口接件办事的“一次性完整告知制度”和“承诺制”,极大的方便了投资者,提高了行政效率,在行政管理的理念、措施上真正体现了为民办实事,方便投资者的目标。市林业局窗口的审批事项办结率、服务质量一直受到社会公众的好评,并多次受到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表扬。 (二)研究制定本部门《规范化服务实施细则》等制度规范 2003年10月以来,市林业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的要求,组织制定并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准时报送了《成都市林业局规范化服务实施细则》、《成都市林业局办事流程导引图》、《成都市林业局工作规则》、《成都市林业局职位设置说明书》、《成都市林业局职位代理实施意见》等文件。按照《成都市林业局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方案》、《市林业局职位职责设置意见》的相关规定,逐步组织实施。 1、根据业务工作的实际需求和优化配置的要求,对机关内部人员进行了必要调整、充实。 2、组建了市林业局“重点工程项目办公室”(设在计划财务处),重点负责林业重点工程项目的收集整理、包装、招商融资等项工作,运行情况良好。 3、全面实施森林防火区域负责制和权属负责制,建立起了层层负责的责任网络管理体系。全市第一次召开防火现场演习会;第一次以市政府名义发布了高风险时段林区戒火通告;市目督办、市林业局第一次联合下达了防火专项督查目标。增设了一批防火设施和器材,加大了防火安全的督查督办工作,消除了不安全隐患,确保了今年的防火安全。 4、面推行退耕林工程“一档、两证、三图、六卡”的规范化管理。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国家要生态,社会要效益,民生要吃饭”的关系,大力发展林产品龙头企业和替代产业,增加退耕农户的收入,确保“退得下、还得上、能致富、不反弹”政策落到实处。       5、合行政执法前期调研工作,拟将分散在各业务处室的林业行政执法权限交由一个部门行使,组建“成都市林业行政执法支队”,负责行使林业行政执法的所有权限(包括森林资源管理、木材运输、木竹材经营加工、野生动植物经营加工、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植物检疫、森林防火、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以及森林公安按照法律授权办理的林业行政案件),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程序,推行规范化的执法文书,建立林业行政执法内审制度和执法监督制度,对林业现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自由裁量权进行细化和规范,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规定,逐步建立健全林业行政案件备案和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等制度,规范各类林业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切实解决多层执法、多头执法和重复执法的问题。 6、2004年5月开始,在本局开始试行岗位职责代理制度,实施人员外出必须进行工作交接,填写《成都市林业局职位职责代理表》,保证了工作的连续性。 7、2004年6月起,整合本局办公设施,在市林业局机关设置了“成都市林业局接待室”,配备专职接待人员,印制《林业审批事项办事指南》、《便民手册》,专门准备一台电脑提供林业政策法规、林业规范性文件查询、林业审批事项各类申请书样本和电子文本下载服务,配备电脑、饮水机、雨伞、老光镜等设施和服务条件,为社会公众提供各项便民服务,并在机关试行“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 (三)电子政务建设实现新突破 市林业局于2004年1月按照《成都市林业局局域网建设规划》完成了本局局域网建设,并于2004年3月22日正式运行。局机关所有的文件传输、处理、通知公示、网络打印等全部在局域网上进行。初步实现了本局文件、资料的网络资源共享、利用,机关公文的网上传输、审批、印制。 局域网在服务器中设立“共享资料”区,下设“局机关文件流转中心”(用于局机关文件流转)和“局机关文件资料库”(用于局机关、处室文件存档,便于查阅、备份)。机关工作人员可以非常方便地查看有关公开信息;也可进入局机关文件资料库查找所需文件、备份处室文件资料。同时,局机关打印机分两级实现共享,处(室)一般文稿可在处(室)共享打印机进行;需打印高质量文稿或A3幅面文稿时,可以选择在局机关文印室共享打印机打印。这样,在没有专业软件支持和新增投入的情况下,市林业局利用原有的硬件设备和免费通用软件,初步实现了办公自动化建设的目标。 为了保证局域网的安全和正常运行,研究制定了《成都市林业局机关办公自动化管理办法》,对机关局域网建设、传阅、办文、发文、信息、资料和文档管理、设备维护和网络安全等涉及机关办公的许多方面,都做出了严格规定。严格的管理措施,弥补了缺少专业软件的不足,保证了局域网的安全和机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为了减少经费开支,市林业局局域网的网络安全和设备维护全部实行社会化服务,委托给“成都市经济信息中心”实施,并接受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管理和指导。 目前,成都市林业局电子政务建设在市信息化办公室的指导下,配合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开发建设局机关局域网与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联网协同系统,力争今年内实现市政务服务中心林业局窗口当场办结率达到100%。已与“成都市经济信息中心”商定共同开发相关软件,完成“绿色成都”政府公众网站建设,积极探索网上互动审批和并联审批方式,积极探索全市森林资源的网络化动态监控,逐步提高林业工程项目和资源数据共享、利用能力,提高林业储备项目网上招商引资能力。与此同时,充分发挥已经开通的“成都野生动植物保护网”、“成都森林公安网”的作用,逐步实现网络资源的共享。 (四)全面实施政务信息公开 按照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要求,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市林业局拟制了《成都市林业政务信息公开目录》,逐步实施林业政务信息向社会各界公开。 1、实现林业政策、法规、规程、动植物保护名录公开。重新梳理林业现有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程、相关保护名录、林业重点工程的政策措施以及实施动态,通过“成都公众信息网”、“成都野生动植物保护网”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公开。 2、林业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全部林业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依据、办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相关资料的示范文本等通过网络和市政府政务中心、本局政务公开栏、《便民手册》等形式对社会公众公开。 3、林业行政管理内容公开。林业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林业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林业重大案件查处情况、林业管理相关文件、林业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等内容通过网络和本局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众公开,并将执行部门、责任人、投诉监督电话等进行公示。 4、在“成都市公众信息网”上设立了局长电子信箱,确定由办公室负责办理局长电子信箱的相关内容,及时受理社会各界的查询和各类投诉,并将办理结果通过网络公开,适时更新网页内容。在局机关设立了专门的“举报箱”,确定由监察室负责办理社会各界的举报和投诉,定期公开办理结果。制定了本局机关政务公开的相关制度,确定局级领导廉洁自律情况、本单位重大财务收支情况、干部职工关心的重要事项、年度公务员考核结果和绩效奖金制的实施情况等内容通过本局局域网进行公示,接受全局干部职工的监督。 5、制定并实施了新闻发言人制度。确定由一名副局长为本局的新闻发言人,由局办公室承担新闻发布的具体工作,由局政策法规宣传处承担林业对外宣传的归口组织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的向新闻单位和社会公众发布林业重大新闻。 (五)建立便民服务机制 《成都市林业局规范化服务实施细则》对本局机关建立便民服务机制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在本局机关设立了以下便民服务措施: 1、在局机关设立了“成都市林业局接待室”,设置专人负责接待社会各界到本局办事、咨询的人员,为社会公众提供咨询、查询、办事、投诉等导向性服务。在局机关实行了“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完整告知制度”,由接待室负责接待来访、查询和协调督促每项服务内容的按期落实、按期办结和送达,为社会公众提供各项优质服务,确保政府行政服务职能的实现。 2、提供便民服务设施。“成都市林业局接待室”备有《成都林业便民手册》、《成都市林业局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张贴有成都市林业局行政审批公示栏和行政审批收费公示栏,设立一部电脑专门用于社会公众上网查询相关资料,准备下载、打印设备和书写、装订工具,提供饮水、雨伞、老光镜等服务设施。  (六)建设科学民主的公共决策机制 1、市林业局在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中,研究制定了《成都市林业局工作规则》,对本部门组成人员职责、行政决策程序、行政要求、工作部署、行政监督、会议制度、公文审批、作风纪律等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尤其是对建设科学民主的公共决策机制方面做出了比较详尽的规定:在做出重大行政决策之前,必须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优选方案;设立了本局机关议事、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对关系全市林业发展和涉及广大林农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必须举行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涉及全市林业发展的重大行政决策通过网络、报刊等形式进行公开咨询,集纳社会公众的意见;建立和完善行政决策专家咨询制度,重大林业行政决策必须经专家进行论证。 2、为保证以上规定的实施,市林业局拟组建“林业行政决策专家组”,涉及林业的重大决策将约请相关专家进行咨询、论证。涉及林业的重大决策将及时在市林业局“公示栏”公布,并将在“成都林业网站”设定“林业行政决策咨询”专栏,全面开展林业行政决策的社会意见征询、调研、论证等工作。 (七)建立行政机关绩效考核激励机制 1、市林业局制定了《成都市林业局目标绩效考核奖惩办法》,成立了以叶浪同志任组长,胡淑琼、王琪同志任副组长,局办公室、人教处领导为成员的目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按照“科学合理,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赏罚分明”的原则,通过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建立起局机关、区(市)县目标管理运行体系和林业发展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了人管人向制度管人管事的转变。 2、科学制定各项目标。通过集思广益,反复研究论证,多次征求意见,制定了市林业局及各区(市)县林业局年度目标任务。在目标制定过程中,注重工作目标和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的协调配合,协同发展。突出了创新、重点、日常和配合四大类目标。 3、全面实施规范化目标管理和考核。2月10日,在全市林业工作会议上,市林业局与各区(市)县林业局、本局机关各处(室)签订了工作、廉政、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责任书。目标责任书签订后,区(市)县林业局、局机关各处(室)反响强烈,积极应对。各区(市)县林业局都成立了目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本局机关各处(室)确定了目标管理承办人员。将目标任务进行层层分解,明确完成时限,进行细化、量化、钢化管理,形成了“千斤重担人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标”的目标运行格局。由以前的被动搞工作、被管理,变成了主动找工作,主动要目标,主动抓目标,一切围绕目标开展工作。初步实现了抓目标就是抓落实,抓目标就是强管理,抓目标就是促转变,抓目标就是谋发展的新局面。 为掌握目标运行动态,对各区(市)县林业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目标绩效管理督查工作的考核实行季查、半年检查和年终全面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其中季度以自查为主,要求被考核单位每季度结束前将自查结果以报表形式报送市林业局办公室。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办公室形成分析报告,提交目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半年检查与抽查相结合。各区(市)县林业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形成简要文字材料报送市林业局办公室。对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目标,省委、省政府目标半年运行情况,由市局办公室牵头进行重点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报市局目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决策;年终全面考核。由市林业局目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对各区(市)县林业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情况进行认真考核。通过动态管理,使目标管理和目标考核工作整体向前推进。 (八) 在全市林业系统开始推行规范化管理 适应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工作要求,市林业局从2003年11月起,研究制订了《成都林业局目标绩效考核奖惩办法》、《成都市林业局行政管理相关证件使用与管理暂行规定》、《成都市林业局基层林业工作站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成都市林业局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成都市林业重点工程资金管理暂行规定》、《成都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森林消防半专业扑火队建设规范化标准》、《成都市护林防火指挥部防火责任制实施办法》、《成都市林业局重点工程造林作业设计审批办法》、《成都市林业局2004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责任书》等规范性文件,并编印成《成都市林业管理办法汇编》下发各区(市)县林业局和局机关实施,市林业局对各区(市)县林业局的日常工作也主要依据《成都市林业管理办法汇编》所规定的内容进行指导和监督。 市林业局2004年对各区(市)县林业部门开始实施全面的规范化目标管理。市林业局与各区(市)县林业局签订的年度目标责任状和廉政建设责任状,把林业重点工程、林业产业发展、森林防火、廉政建设、林业行政执法监督等项目标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局办公室负责对全市林业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全过程监督,定期进行各项目标考核,并通过《简报》、发出“整改通知”、“单项目标督查通知”、年度目标考核评比等形式进一步强化全系统目标管理工作,促进全市林业管理的规范化运行。 局机关实施《成都市林业局2004年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责任书》和《成都市林业局目标绩效考核奖惩办法》以后,由于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奖惩有据,局机关已经形成了努力钻研业务、协调配合谋发展的良好工作氛围,各方面工作都较过去有了大的起色,促进了各项目标任务的整体推进,行政效率明显提高,促进了全市林业行政管理和林业行政执法活动的规范化运行,促进了局机关目标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规范化。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林业系统依法行政,规范林业行政管理工作,市林业局结合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迫切需要,决定从2004年6月起在全市开展“林业行政管理执法大检查”工作,有针对性地对林业行政管理、林业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进行执法检查。通过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林业行政管理和林业行政执法各个环节中存在的带有共性的问题,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管理和林业行政执法活动,促进全市森林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法经营,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林,依法保护林业经营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结合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我市林业行政管理和林业行政执法的相关规章制度,促进全市林政管理和行政执法活动的规范化,全面提高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 三、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 (一)全面实施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任务还非常艰巨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成都市林业局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完整意义上的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目标还有很大的差距。各项制度的设定还不够完善;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进展迟缓;机关行政职能转变、职位设置、职位代理等工作尚未全面实施;尤其是在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完善目标绩效考核、实现科学民主决策、实施政务信息公开等方面还有很多工作需要深入开展。 (二)机关人员整体素质还不适应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需要 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所带来的是全新的行政管理理念、全新的行政管理方式和新的为民服务的机制,对各级行政机关和行政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目前我们面临的主要问题是观念的不适应和人员整体素质的不适应,尤其是工作人员技能的差距非常明显,机关工作人员行政、事业编制人员混岗使用比较普遍,机关事业单位实施政事分离后,具有专业技能和行政管理技能的人员紧缺。对现有人员的培训、提高的任务非常艰巨。 (三)电子政务、网络资源应用的整体能力亟需迅速提高 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尤其是受到经费渠道的制约,市林业局网站建设滞后。市林业局局域网开通后,网络信息资源的整合、利用,电子政务的规范、高效运行,现有网络与各区(市)县林业局的对接利用,网络安全等问题都必须尽快研究解决,全系统电子政务、网络资源应用的整体能力亟需迅速提高,以期最大限度的发挥网络资源的优势,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市林业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市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本局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全面实施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各项制度性设定,继续推进林业系统规范化管理,有针对性地解决自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本局的整改措施,确保市委、市政府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促进我市生态建设,促进我市林业的快速发展。 以上报告如有不妥,敬请批评指正。                                                             成都市林业局                                                                 2004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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