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水电站安全度汛工作检查情况汇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防总《关于加强中小水电站安全度汛工作的紧急通知》(国汛电[XX]9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县农村小水电站的安全生产监管,确保安全度汛。我局组织检查组对全县27处装机200千瓦以上的(水库)电站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主要情况
1、防汛责任制落实情况:全县27处小水电站(含水库电站)都落实了防汛行政领导负责制,明确了防汛行政责任人。县水利局直管5个国有水库电站都成立了防汛领导小组,明确了行政一把手(含所、站长)为防汛行政责任人,分管安全的副职领导为防汛技术责任人;其余22个私营、股份制电站都明确了站长为防汛行政责任人。各电站都建立了基本情况及防汛责任档案卡,加强了防汛值班和信息联系。目前拟建的小水电站2处,我局将从立项、设计到施工、管理等各主要环节强化监管工作,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分级管理的规定把好行政审查和审批关,坚决杜绝新的“四无”电站。坚持小水电建设项目开工报告审批,要求拟建电站及时将工程开工报告及建设情况报县防汛指挥部和县水利局。
2、度汛方案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建立情况:我局按照国家防总《关于明确水库水电站防汛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对水利局直管5个水库电站均编制和完善了度汛方案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并及时进行了报批,狠抓落实。对总装机500kw以上的私营、股份制电站都编制了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目前正在报批之中。全县各电站都成立了抗洪抢险队伍,配备了相应的防汛设施和物质器材。对拟建的水电站也在制定施工度汛方案和防御超标准洪水预案并及时报县防汛指挥部门审批。
3、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我局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嘉政办函[XX]78号文件)要求,于今年7月组织对全县水利水电行业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了专项排查和治理;对病险水库全面进行了查险处险,严格控制蓄水;对各电站存在的安全和事故隐患,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实行隐患治理“四落实”,却对每一处安全隐患,落实治理责任人、治理时限、治理资金和治理措施,并严格复查、验收和销号,确保治理效果。截至本次专项检查为止,共清查违规水电站17处,验收复查12处,合格4处,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14处,落实整改8处,确保了全县小水电站安全度汛和高效运行。
此外,我局加强了小水电站所在流域的水雨情预测预报工作,及时作出了洪水预报,科学调度洪水,充分发挥水电站防洪和发电等防灾兴利的综合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1、少数几个总装机500kw以下的水电站未建立防洪抢险应急预案,防汛物质、器材和抢险队伍数量配置不够,防洪设施达不到防洪标准要求。
2、部分新建股份制电站对存在的防洪、消防等安全隐患重视不够,投入不足,致使迟迟得不到整改,至今未通过竣工初验。
对以上问题,我们在检查中分别提出了整改意见和措施,对部分电站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通知书,限在XX年8月30日前全面整治到位,对逾期不改正的,将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定期督查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