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服务三保推动政法工作新跨越工作汇报
面对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政法工作如何服务“三保”,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环境,是当前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首要任务。根据学习实践活动的部署安排,市委政法委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一系列的专题调研,我就如何在服务“三保”中推动政法工作新跨越,进行了深入调研和思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服务“三保”基本做法和成效近年来,全市政法机关围绕“三保”要求,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全力推进政法各项工作,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有效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一是围绕保增长要求,着力营造公正高效的发展环境。全市政法机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重点,制定实施《关于全市政法机关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大力开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行动。市委政法委启动了为经济园区和重点工程建设创平安活动,市直政法单位普遍建立领导干部分工联系经济园区和大中型骨干企业、政法干警与中小企业结对制度,开辟了服务园区、服务企业、服务重点工程建设的快速通道。进一步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积极推动重大项目建设,真正做到经济建设推进到哪里,政法服务就延伸到哪里。对牵动全市发展大局的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市委政法委主动跟进服务,班子成员集体进行专门调研,部署安排有关区委政法委和公安部门推进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大司法服务力度,积极为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支持,帮助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经济纠纷及诉讼风险。市检察院启动“保政府投资安全、保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保新农村建设”渎职侵权案件专项治理行动,有效维护了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强化维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利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保护企业正常运行。市中级法院针对特定形势,充分发挥调解作用,妥善处理涉企债务纠纷、劳资纠纷,力保企业生存发展。二是围绕保民生要求,着力营造安全有序的治安环境。保民生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此,政法机关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切实从人民群众最深恶痛绝的违法犯罪打起,从人民群众反映最突出的治安问题抓起,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社会治安的显著变化和持续好转。作为政法机关,最大的民生问题是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市维稳办推进“两个拓展”,即维稳工作向源头治理拓展,对重大稳定隐患实行调查、交办、反馈、督查四步工作法;维稳工作向现场处置拓展,完善处置、会商、整改、回访等环节要求,进一步健全群体性事件工作机制。市综治办顺应群众呼声,及时商公安、工商等部门组织了全市集中打击传销非法活动,切实解决影响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市公安局开展了“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组织广大民警走访农村社区谋平安、走访企业议安全、走访困难群众送温暖、走访特殊群体促稳定,推动了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在强化打击的同时,坚持把工作重心放到治安防范上,着力在完善治安防控体系上下功夫,在全面提升社会面管控水平上下功夫,在扩大平安创建覆盖面上下功夫,确保发案率进一步降低,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安全感和幸福感。XX年,全市现行刑事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8.6%,为近9年来首次下降;全市群众安全感明显提升,群众安全感指数高出全省平均水平0.3个百分点,成为全省最稳定的地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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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随着改革的深化、发展的提速,以及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加快,从宏观上看,经济社会生活中的大量矛盾纠纷已经和正在不断涌向司法渠道,实现社会和谐的要求越来越高,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肩负的任务越来越重。就微观而言,我市地域广阔、人口众多,经济基础相对薄弱,社情也较为复杂,在中部地区追赶跨越的大潮中,加快建设“千亿**、活
力**、和谐**”和文化强市,既面临难得的机遇,也面临严峻的挑战。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如何为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这是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必须认真研究、亟待破解的新课题。主要问题有:一是基层难问题。县级党委政法委处在全市改革发展的第一线,是巩固拓展和谐稳定的基础前提和重要支撑,虽然各级党委、政府对县级政法委建设高度重视,但在新的形势下,县级政法委自身状况与形势任务的要求已显得不很适应。从工作范围看,由过去较为单一的综合协调政法各家履行职能,拓展到保障服务乃至参与辖区的一些征地拆迁、园区建设等中心工作。从工作对象看,做好邪教人员的教育管理转化、特殊群体的稳定工作,还有大量的信访特别是涉法涉诉案件的办理,都有刚性的要求。从机构设置看,政法机关职能定位以及与之相配套的保障机制建设相对滞后,比如人员不足、经费短缺的问题,抓班子带队伍难以有实质性运作的问题,等等。前不久,省委政法委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加强县级党委政法委建设的意见,足见当前加强基层政法建设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我们必须认真贯彻、尽快落实这个《意见》。二是考核难问题。总体上看,政法工作考核评价起步早、涵盖广、自成体系,系统内部的考核评价,主要组织形式有省直政法单位对我市政法部门和市直政法单位对县直单位的综合考评、单项工作考评和专门工作的检查验收评比等。外部对政法工作考核评价,主要有市县两级分别组织的对市直单位和县直单位的效能考核,其中整合了行风评议包括群众、服务对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测评结果,以及党政领导的打分,结果作为表彰奖励和通报的依据,有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进行的年度考核,有党风廉政建设、党建等方面的考核。现行的各种考核评价体系在实践中虽已收到一定成效,但对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主要表现在多头考核不相协调、考核标准难以确定、考核方法缺乏科学性、考核结果运用不够实、相关制度不配套等问题。特别是全国政法工作会议要求“必须在执法工作中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的政绩考核体系”,中央和省亦明确要求司法机关不参加行风评议,但我市效能考核中整合了行风评议内容,没有反映执法司法工作的特殊性和自身规律性。在这次学习实践活动的调研中,基层政法干警对此反映比较集中和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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