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北京市)
备力量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征兵工作和优抚安置政策得到较好落实,驻京部队在首都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老龄工作得到加强,妇女儿童工作稳步推进,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 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得到认真执行,重大问题通过政协广泛征求意见,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充分听取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办复全国和市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1702件,政协委员提案1229件。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顺利完成。民族、宗教、侨务和对台工作取得新进展。坚持依法治市,政府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市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9项,颁布政府规章31项。
首都的现代化。要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引导要素资源向郊区倾斜,形成合理的产业布局,加快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进程。更加重视区域协调发展,促进南城与北城、城区与郊区、平原与山区、北京与周边的良性互动。 更加重视社会发展,推动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更加重视可持续发展,把控制人口规模、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摆在突出位置,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 第四,必须坚持城市建设和管理并重,不断提高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管理是政府工作的永恒主题。要坚持以规划为龙头,抓住城市空间布局战略调整和筹办奥运会的机遇,综合考虑城市功能布局,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为根本解决城市发展中的难点问题奠定基矗 大力推进城市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建立长效机制,在规划、交通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实现新的突破。要把应急管理建立在完善的日常管理基础之上,不断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水平。
免征农业税,巩固农民收入增长的良好势头。 充分利用两个市尝两种资源,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竞争。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投资促进体系和管理服务体系,积极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努力把北京建成最具开放性的城市。加快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提高出口加工区管理水平,搞好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服务。积极吸引国际资本、民间资本以及先进技术和高素质人才,壮大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制造业。 完善企业并购法规和操作办法,为中外投资者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国企改组改造创造条件。广泛吸引跨国公司、国内外金融机构、大企业、大集团来京设立总部、研发中心、营运中心、采购中心,发展总部经济。推进金融、商业、旅游、会展、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和医疗、教育、文化等重点领域的对外开放,组织实施进一步促进京港更紧密经贸合作的若干措施。 深化外贸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内外贸统一的管理机制和贸易促进服务体系,使之互相促进、协调发展。积极应对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对外贸出口的影响,巩固和提高“大通关”成果,提高加工贸易出口的便利化程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出口稳步增长。继续搞好“科博会”等大型经贸活动。做好加入世贸组织过渡期的各项应对工作。落实境外投资项目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向海外发展。 加强同周边省区市的交流与合作,促进环渤海地区经济协调发展,积极参与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牢牢把握首都现代化建设的关键,全面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围绕培养、吸引、用好人才,完善人才政策体系,加快建立首都人才管理体制。
运带动作用,提升城市现代化水平。以奥运建设全面启动为契机,从解决最为突出的矛盾入手,统筹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加快城市现代化建设步伐。 调整城市空间布局,努力提高城市规划水平。按照“两轴——两带——多中心”城市空间新格局,确保年内完成《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完成城市中心地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按照“平原城市化、山区城镇化”方针,优先选择几个发展区位、产业基础和居住环境较好的卫星城,将其规划建设成各具特色的现代化新型城市,成为分流城区产业、人口和吸引农民进城的重要载体。 创新规划编制方法,吸收经济、社会等领域专家参与规划编制全过程。坚持规划的科学性、公开性、权威性。对一些重点地区和重要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采取方案征集、招投标等方式确定;实施城市规划公示制度,强化规划管理。合理控制房地产开发规模和布局。 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古都风貌保护的关系,认真落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各项规划、政策和措施,逐步做到保护有法可依、办事规范有序、资金保障有力。重点推进白塔寺、玉河等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试点。切实加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全面实施《人文奥运文物保护计划》。 坚持“开放接轨、公开透明、节俭务实”筹办方针,切实搞好奥运场馆建设。认真贯彻“勤俭办奥运”,加大奥运场馆建设的组织协调力度,加强管理,确保安全、质量和工期。尽快完成尚未开工的新建和改扩建场馆的各项准备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加紧进行奥林匹克公园中心区基础设施建设。 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规范业主行为,加强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认真实施国际奥委会和国家颁布的强制性质量标准和特殊要求,努力把奥运场馆建成一流水平的建筑精品。实行市场化、公开化的运行机制,推进“阳光工程”,实现“廉洁奥运”。 加快交通设施建设速度,逐步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编制《北京交通发展纲要》。建管并重,综合治理,全面完成缓解交通拥堵第一阶段各项任务。把发展轨道交通放在首位,安全、优质、高效建设地铁四号线、五号线、十号线、奥运支线和机场线。加快市区南北通道建设,建成多条城市快速联络线和动物园、六里桥综合客运枢纽。
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就业服务体系,努力扩大就业规模。就业是民生之本。要着重发展第三产业和中小企业,注重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不断扩大就业容量。改善社区创业环境,再开发10万个社区就业岗位。完善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建立城乡平等的就业制度,全面推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登记服务制度,将农转非人员纳入促进就业优惠政策范围,逐步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与城镇劳动力在就业管理、培训和服务等方面平等对待。 高度重视再就业工作,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抓好就业培训和指导,帮助失业人员转变就业观念,提高职业技能。组建创业指导中心,对失业人员创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建立公益性就业岗位定向分配制度,优先安置“4050”失业人员。街道开办的社区公益性就业组织对就业特困人员实行“托底”安置,确保安置率在95%以上。高度重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为~年基本解决这一问题打好基矗 建立城乡衔接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依法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制定实施相关政策措施,解决当前反映比较突出的灵活就业人员和外来劳动力参保问题。继续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采取措施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完善事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政策,制定实施《北京市生育保险规定》。 大力推进补充保险制度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补充养老保险,进一步落实和规范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提倡个人参加商业保险,形成多层次的保险模式,提高保障水平。积极探索建立以区县为统筹单位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重点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进一步完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扩大试点范围。 加快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步伐,研究城镇与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强化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和管理,确保基金安全。构建新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制定不同低保家庭的分类救助办法和家庭收入核实办法,确保符合条件的家庭进入保障范围。完善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和临时救助政策,解决低收入家庭的特殊性、突发性困难。切实保障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在全社会形成尊老助残的氛围。 合理安排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和进度,确定适当户型标准,实行购买申请审批公示制度,加强上市交易管理。扩大廉租住房覆盖面,解决好“双低收入”家庭的居住困难。注意处理好各种关系,基本解决标准租私房问题。坚决打击违法拆迁行为,依法实施文明拆迁。强化政府公共卫生管理职能,提高群众健康水平。
奥运知识,继续开展市民讲外语活动。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科普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深化国防教育,广泛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支持驻京部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推进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行业等建设,逐步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坚持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坚决贯彻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自觉接受监督。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准备好政府有关工作报告,接受审议。市政府组成人员要认真做好述职,虚心听取评议,及时加以整改。主动加强与政协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在政府决策过程中广泛听取各界意见,认真研究采纳政协常委会和各民主党派建议案,接受民主监督。 增强责任感和主动性,严肃负责地办理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提高质量和效率。全面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切实做好侨务和对台工作。巩固和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居民自治和村民自治,深化厂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落实《北京市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政府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坚决执行《行政许可法》,按期完成行政许可事项、规定和实施主体的清理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端正执法思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观念,实施规范化管理和监督。 建立行政投诉受理中心,坚决查处公务人员的行政违法行为。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制度和听证制度,以及决策责任制度,不断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体系,扎实推进廉政建设。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坚持正确的政绩观,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全力维护首都社会稳定。稳定是改革和发展的前提。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与社会可承受程度统一起来,把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重要结合点,坚决维护首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要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各项决策及日常工作中高度重视并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 努力做好人民来信来访和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力争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国际国内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等破坏活动,坚持不懈地开展同“xx功”等xx组织的斗争。巩固和发展严打整治斗争成果,建设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切实维护首都的安全稳定。 各位代表,历史的经验证明,任何风险和挑战都无法阻挡首都现代化建设的前进步伐,任何困难和挫折都无法改变首都人民创造幸福生活的美好愿望。展望未来,我们充满信心。 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xx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xxxx”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党的xx大、xx届三中全会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而努力奋斗! [em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