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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医改规划工作计划

admin 2020-04-27 12:01:01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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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医改规划工作计划

医务工作计划

提高基层执行和操作能力。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宣传引导。继续加强医改政策培训。认真总结医改工作好的做法,提炼推广一系列改革样板。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医改宣传工作,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及时解答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合理引导社会舆论。使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更加理解、支持和参与医改,为深化改革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全面完成医改工作任务,为深入贯彻落实XX年全国和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满足群众医疗卫生需求,现就加快推进XX年医改重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继续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统筹推进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XX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XX〕8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XX年医改重点工作的意见》渝府发〔XX〕16号)精神。以人为本、改善民生;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相结合;坚持基层体系建设与公立医院发展相结合。加快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加快推进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培训,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全覆盖,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成国家医改近期五项重点任务,让广大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满意。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参保率达95%以上,1.做好扩面提标。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覆盖面。实现全社会应保尽保,政府对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提高到200元/人·年。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医疗保障覆盖全县所有乡镇;将耐药结核病治疗费用的医保报销比例提高到90%最高限额提高到5万元/人·年。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2.提高保障水平。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0%城乡居民医保一档、二档报销封顶线分别提高到7万元、12万元。提高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

将资助困难人群参保范围从低保对象、五保户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贫困大学生、低收入等特殊困难群体。完善门诊救助,3.加大救助力度。健全医疗救助制度。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原则上高于50%完善医疗救助信息系统,提高医疗救助的及时性。大力实施低收入困难群体重大疾病临时救助。责任单位:县民政局、财政局)

强化政府对医保基金的监管职责,4.加强基金管理。严格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明确各级医疗机构控制医药费用责任,确保基金安全。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转变医疗服务行为,5.加强费用控制。大力推行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多种医药费用支付方式。强化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主动控费责任。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完善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管理、采购和价格等政策,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行为;推行医疗机构间检查结果互认制度,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加大对大处方的查处力度。强化行业自律和医德医风建设,坚决治理医疗领域商业贿赂,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强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和成本核算,定期公开医疗机构相关医疗服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县卫生局、人力社保局)

医务工作计划

(二)加快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建设

基本药物全部实现市级采购配送,1.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全覆盖。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继续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销售。按照全市的统一要求启动全县所有村卫生站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责任单位:县卫生局、财政局)

全县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2.加强基本药物配备和使用管理。执行基本药物配备政策。其他各类医疗机构要按比例配备基本药物,并首选基本药物。规范基本药物使用,继续开展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培训,严格执行《市基层医疗机构常见疾病诊疗及基本药物使用指南》指导基层规范使用基本药物。完善基本药物报销和医疗保障支付政策,全面落实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目录报销。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情况纳入基层医疗单位考核体系,与财政补助和绩效工资等挂钩,提高基层单位执行制度的自觉性。责任单位:县卫生局、人力社保局)

强化基本药物质量监管,3.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充分利用县药品监管平台。对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覆盖抽验和监管,提升对基本药物从生产、流通到使用全过程追溯的能力,控制用药安全风险。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卫生局)

(三)加快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今年完成9个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改扩建项目。推进一个民营三甲医院建设;新建27个标准化村卫生室。责任单位:县卫生局、财政局)加快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

(四)加强基层医务人员业务培训

整合培训资源,全面实施基层卫生人员三年轮训计划。科学制定培训内容,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农村卫生人员岗前规范化培训制度,对考聘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护专业毕业生实行规范化培训,使其达到相应技术水平。XX年,选派乡镇卫生院医疗技术人员38名到县级医疗机构进修一个月到一年;选派乡村医生514名到乡镇卫生院短期见习;通过网络培训基层医疗卫生人员300人;培训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技和公共卫生人员78人;安排15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进行全科医生岗位培训;对38名乡镇卫生院院长(副院长)进行管理知识培训,提高卫生管理水平;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选派10名二级医疗机构技术骨干到乡镇卫生院现场帮扶工作1年;免费为乡镇卫生院定向培养16名本科医学生。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五)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调整镇卫生院的工作重点和服务模式,1.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强化基层医疗机构公益性。落实“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综合管理”三位一体的职能,切实发挥好乡镇卫生院作为群众健康“守门员”职责。足额核定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实行人员编制总量控制、统筹安排、动态调整。实行定编、定岗、定责的全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推行院长竞聘制和目标责任制,逐步建立优胜劣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探索医学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的激励机制,对长期在基层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稳定基层队伍。责任单位:县卫生局、人力社保局、编办、财政局)

医务工作计划

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和调节基金调控线。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2.健全绩效考核和分配激励机制。完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办法。根据工作数量、质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指标对基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进行综合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与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绩效工资总额和医务人员收入水平挂钩。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拉开医务人员收入差距,并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重点倾斜,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加强绩效工资政策培训和宣传,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内部精细化管理,发挥医务人员在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中民主管理的作用。责任单位:县卫生局、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理清政府补助的内容和方式,3.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细化对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及村卫生室的补助政策。增强可操作性,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的发挥。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药品零差率形成的减收和实行绩效工资的增支,要多渠道筹集资金,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予以足额补助。责任单位:县卫生局、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六)加快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布局。加快建立县、乡镇、村医疗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鼓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之间建立纵向的业务合作关系,1.完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制定“xx”卫生事业规划。引导二级以上医院医务人员到所在医院有分工协作关系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开展执业活动,逐步实施首诊在社区,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与县医院之间双向转诊制度,发挥县级医疗机构技术和管理优势,提高基层卫生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方便患者就医。继续推进临床路径试点,2.广泛开展便民服务措施。推行优质护理服务、预约诊疗、先诊疗后结算、便民门诊等措施。增加实施病种数量,扩大临床路径实施范围,促进合理规范诊疗。开展“弘扬白求恩精神,做人民健康卫士”主题活动和“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三好一满意”活动,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有效控制门诊、住院次均医药费用增长,3.积极探索公立医院改革。加强成本核算与控制。研究建立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完善院长选拨任用、激励约束措施,推进医院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医院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将实施便民惠民措施与推进综合改革、探索解决体制机制问题相结合,使两者相互支持、相互促进,形成持续内在动力,建立长效机制,使人民群众享受到改革成果。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七)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配齐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职公共卫生工作人员,1.落实人员和经费。按照辖区每万名常住人口配备12名专职公共卫生人员标准。并对全体人员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技能培训,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提高到每年每人25元。责任单位:县卫生局、编办、财政局)

使工作重心从诊治疾病为主向预防为主,2.完成各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调整乡镇卫生院工作重点。防治结合转移。严格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免费向全县人民提供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确保全面完成国家和市下达的任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城镇达75%以上,农村达60%以上,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合格率达95%以上。加强乡村医生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培训和管理,制定出台《乡村医生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法》严格考核措施,落实补助政策,确保工作实效。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医改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常务工作和分管卫生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医改办要充实医改办人员,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加强协调工作,建立多部门协同推进医改工作的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财力保障。做好资金测算。健全政府投入长效机制。要重点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政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经费,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综合改革顺利推进。要完善政府投入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确定的任务、改革进度和绩效考核结果,将财政补助及时足额拨付到位,确保各项改革顺利推进。

(三)强化人才保障。加强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加强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培养、培训。加强科研、医疗、卫生管理等人才队伍建设。规范医院管理者的任职条件,逐步形成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医疗机构管理队伍。

(四)严格监督考核。县政府将医改工作纳入各乡镇和相关部门的综合目标考核。严格建立“按月上报、按季考核、全年评估”绩效考核机制,进行考核通报,年终对医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定期不定期开展全县范围内的集中督导检查。要及时公布医改工作进展,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标签:少数民族   医改   规划   工作   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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