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综合建设计划”司法工作计划
根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管理责任目标,结合我办实际,为“确保一方平安”,维护我办政治稳定、社会治安秩序稳定,制定计划如下:
一、组织领导
1、确定综治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对综治工作负总责。
2、把综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同计划、
同安排、同考核,定期组织自查自改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成立综治组织机构,完善配套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做到组织、人员、措施、效果四落实。
二、任务目标
1、认真贯彻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安排意见》,
狠抓基础建设,不断提高综治工作水平。
2、做好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对本单位影响政治稳定和工作秩序安定的各项因素,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信息渠道通、控防措施得力。
3、经常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的教育,站稳政治立场,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参加非法宗教、非法气功等非法组织的活动,倡导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
4、深入开展“四五”普法宣传教育。制定年度普法教育计划,通过会议等多种途径,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完成法制宣传教育任务,切实增强全体员工的法律意识,教育面达到100%,实现本单位无“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发生、无人口违法犯罪的目标。
5、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管理,强化防范措施,做到专人专管,防盗、防火、和值班制度健全,责任明确,,并严考核,奖惩兑现。
6、建立防火安全制度,落实消防措施,明确防火要害部位,妥善保管使用消防器材,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全年无火灾事故发生。
7、抓好本单位的防火、防盗、防中毒、防治安灾害事故教育,组织安排好大型集体活动和节庆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安全无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