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人口居住证管理工作计划”政府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服务“两个率先”带好头和实现科学发展、改革创新、和谐稳定争第一、建设幸福城市的总目标,按照“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住、服务好”要求,建立符合本区实际的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居住证制度在引入高端人才、优化人口结构、提升人口素质方面的牵引导向作用,使人口管理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二)工作目标。年底前,组织实施居住证管理制度试点工作;,全面推开居住证管理制度;居住证全部发放到位并普及应用。具体落实好“三项工作”一是经费保障到位。尽快做好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立项审批、资金计划下达等工作。确保专项经费保障,对居住证工作的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保证居住证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技术保障到位。依托市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完善我区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与公安、人口与计生、人社、民政、教育、统计等部门信息数据系统接口的对接,实现受理、审核、制证、发证等各流程的无缝对接。三是社会保障到位。把居住证制度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抓手,形成覆盖公安、人社、计生、卫生、教育、民政等权益保障机制,强化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切实拓宽居住证的应用领域,不断整合政府各部门公共信息库,提高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水平,进一步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二、建立组织领导机构
(一)建立区级管理机构。区政府成立实施居住证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综治办、区法制办、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人口计生局、区卫生局、区住建局等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办公室,与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全区居住证工作的总体规划、任务部署和推进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从各有关部门抽调专人集中开展工作。
(二)建立基层工作体系。各街道及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相应成立流动人口居住证工作班子,完善工作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按照有关工作要求,积极落实各自责任,共同推进这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职责
(一)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区居住证办公室
1负责全区居住证工作的总体规划,任务部署和推进工作。
2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相关系统建设和居住证实际应用,整合各业务部门的信息需求。
3制定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后台管理、信息交换、资源共享的工作规范,指导、培训各相关部门开展居住证工作。
4制定工作安排和业务指标,跟踪、汇总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协调、督促、检查各相关部门单位的居住证工作。
5组织居住证制度实施的试点工作。确定东山街道为居住证实施工作的试点单位,年底会同市信息中心组织实施。
2区公安分局
1建立、完善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和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做好系统的日常维护、信息保护与管理工作,确保与相关部门系统的互联互通。
2指导、督促各派出机构及社区受理点开展居住证的受理、登记、制作及发放工作。
3指导、督促基层公安机关开展居住证信息的应用,加大居住证的查验力度。
4负责区居住证管理日常工作。
3区法制办
1负责《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法律、政策解释工作。
2开展深化居住证应用领域专项调研,研究进一步提高居住证制度的优惠政策和扩充社会应用功能等。
4区发改局负责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立项审批、资金计划下达等工作。
5区财政局负责制定、完善居住证制证经费实施方案,做好相关经费保障工作。
6区采购中心负责居住证相关系统软硬件招标、采购等工作。
7区政府信息中心负责全区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平台的建设工作,确保相关部门的有关信息能够通过此平台与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数据交换和共享。
8区民政局负责会同区公安分局在全区各社区服务管理中心设立居住证办理受理点,落实相关工作人员。
9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区居住证办、区公安分局、区人社局、区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制定宣传方案,统一全区宣传口径,协调各类媒体单位,结合阶段性工作重点,做好舆论引导和宣传发动工作。
10区住建局、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国土局、区工商局、区卫生局、区人口计生局、区政府信息中心等部门负责修改完善本部门相关业务系统,确保与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交换、信息共享,积极配合区政府法制办开展有关扩展居住证应用领域的专项调研工作,并在《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及时跟进出台相应实施细则,落实居住证在本单位行政业务中的使用,明确流动人口使用居住证可享受到相关待遇。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制度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实际举措,全市深入推进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重要任务之一,迅速把思想统一到上级有关部署上来。针对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实际情况,把居住证管理制度的实施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程,精心组织,全力以赴,确保居住证管理制度实施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落实责任、协同作战。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本辖区居住证管理的组织机构,落实具体人员、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办证耗材等基础保障措施,确保工作人员培训到位。并按照居住证管理制度实施推进时间节点要求,严格履职,密切配合。区公安分局要加大指导协调力度。组织、协调、督促本辖区公安、劳动保障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办公室加大监察、清查力度,确保居住证有关信息的及时、准确、真实。
(三)建立机制、强力推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居住证管理制度实施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区居住证办适时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通报居住证管理制度推进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协调指导各部门推进工作,研究解决相关问题。
(四)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区居住证办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全面启动居住证试点和推广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实施居住证制度的意义,介绍办理方法和工作流程,做到家喻户晓,吸引广大人民群众和流动人口的积极主动参与,创造更加良好的用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