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加快依法行政发展规划”政府工作计划
一、依法履行职责,转变政府职能
1、指导、监督各部门落实市、区政府“解难题、促转变、上水平”的各项措施和市政府《关于促进当前经济发展的30条措施》,依法解决制约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难点问题,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责任部门:发改委
2、继续实施社会保障和扶贫助困十大项目,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责任部门: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加强环境保护,实施节能减排工程,实现年度节能减排目标。
责任部门:环保局
4、启动市容环境管理年活动,确保创建国家卫生城区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着力提高公共环境管理能力。
责任部门: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
5、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办好全民健身运动会。
责任部门:体育局
6、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落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企业发展和风险防控规定》,加强对政府性投融资企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责任部门:国资委
7、完善房地产、食品、药品等市场监管制度。
责任部门:房地产管理局卫生局
工商分局
8、严格土地管理,无重大土地违法案件。
责任部门:规划局
9、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价格法》依据市政府《关于促进当前经济发展30条措施》,开展收费专项检查。严禁行政事业性单位利用行政权力设置前置条件强制服务、强制收费。
责任部门:财政局发改委(物价局)
二、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10、坚持新闻发布会、公众恳谈会、重大事项听证会制度。
责任部门:政府办研究室
11、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评估和政府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
责任部门:政府办法制办
12、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
责任部门:监察局
13、建立决策跟踪反馈制度
责任部门:政府办
三、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
14、认真落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严格制定程序,依法公布,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责任部门:法制办
15、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监督,所有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必经法制机构审核把关,重大问题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确保抽象行为制定程序合法规范。
责任部门:法制办
16、定期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及时修改、废止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将清理结果及时公布,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合法、及时、有效的制度保障。
责任部门:法制办
17、认真研究立法草案,并按要求反馈意见,反馈意见由区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签发。
责任部门:法制办
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权责一致,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系
18、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扩大网上审批范围,强化现场审批和联合审批。
责任部门: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19、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审批服务再提速的实施意见》,完善联审部门服务,重大投资项目协调机制,深化告知承诺,照后服务等工作举措,提升网上综合服务能力。
责任部门: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20、完善公共服务窗口的服务方式,简化服务程序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责任部门:监察局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2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完善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协同办公系统。
责任部门:政府办科信委
22、根据市委、市政府机构改革的统一部署,完成本级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实现机构编制职责法定化,理顺部门关系,调整优化组织结构,构建高效、快捷的行政管理体制。
责任部门:编办
五、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23、根据职权法定的原则,机构改革后,职能重新调整,全区各部门的行政权力要进行重新梳理、界定,要继续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责任部门:政府办监察局法制办科信委
24、严格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制度,执法人员必须持证执法,执法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或本市规定。
责任部门:法制办
25、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凡以政府名义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或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等,必须经政府法制机构审核。
责任部门:法制办
26、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服务经济的关系,加强对重点部门落实“三步式”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
责任部门:法制办
27、加强对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监督检查。
责任部门:法制办
28、贯彻实施《市城市管理规定》规范执法程序,明确管理责任,本地区城市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责任部门:法制办
29、根据上级部署或群众举报、投诉,结合本地区执法中发现的突出违法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责任部门:市容园林委
30、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好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整体素质。
责任部门:法制办
31、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依法行政报告制度。
责任部门:法制办
32、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不断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方式,加大评查力度。
责任部门:法制办
33、坚持收支两条线,区、县政府所属执法部门的执法经费按时到位、足额保障,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罚没收入与经费挂钩。
责任部门:财政局
六、防范化解社会矛盾,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防御风险的能力,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4、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严格落实信访工作制度,发挥信访联席会作用,着力解决信访突出问题。
责任部门:信访办
35、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建立监管制度,严格防范和控制安全生产事故,确保本地区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
责任部门:安监局
36、完善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切实提高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责任部门:应急办人防办安监局卫生局
教育局粮办公安分局
37、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协调机制,及时解决本地区及驻区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执法争议,本地区行政执法无推诿扯皮、执法空白现象。
责任部门:法制办
38、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志愿者参与,群访群治的治安防控网络。
责任部门:综治办
39、完善人民调解制度和机制,指导和支持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调解工作。
责任部门:司法局
七、强化行政行为的监督制度
40、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帮助,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建议和提案。
责任部门:政府办
41、继续开展明查暗访等执法评议活动。
责任部门:监察局
42、严格执行行政复议工作八项制度,畅通复议渠道,加强复议监督。
责任部门:法制办
43、加强各部门行政诉讼案件的报告备案监督。
责任部门:法制办
八、加强依法行政的领导
44、完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学法制度,坚持处级以上领导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
责任部门:司法局公务员局
45、完善依法行政保障制度。
责任部门:财政局
46、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
责任部门:法制办
47、定时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对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前瞻性、对策性研究,通过理论创新进一步指导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责任部门: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