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全民科学素质管治计划”政府工作计划
一、加强《纲要》实施工作宣传
1、充分认识公民科学素质对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极端重要性,深刻把握党中央、省政府对全面提高全民科学素质的新要求,主动顺应广大市民对提升自身科学素质的新期待,坚持不懈地把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工程抓紧抓好。
2、加强对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在坚持走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绿色发展道路以及在建设创新型城市和人民幸福满意城市中重要意义的宣传,普及有关《纲要》实施工作政策、文件、法规,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凝聚共识,把《纲要》实施工作转化为服务科学发展、促进创新创造的自觉行动。
3、积极参与全国、全省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为《纲要》实施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工作分工:市委宣传部、市科委、市科协牵头,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参与。
二、开展主题科普活动
4、围绕“节约能源、保护生态、保障安全、促进创新”,把促进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作为提升公民科学素质的核心内容,贯穿到《纲要》实施工作全过程。组织动员院士专家、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志愿者,广泛开展各类主题科普活动和宣传。积极推动主题活动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军营。
5、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普及资源节约、生态保护、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观念,引导公众科学认识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投身转方式、调结构、上水平的实践。
6、围绕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普及低碳生活,开展卫生保健、移风易俗、反对愚昧迷信的宣传教育。
7、围绕创新型城市建设,弘扬实事求是、追求真理的科学精神和“创业创新创优,争先领先率先”精神,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氛围,培育创新文化和诚信文化。
工作分工:市委宣传部、市科委、市科协牵头。市教育局、财政局、环保局、卫生局、文广新局、城管局、安监局、报业集团、广电集团、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社科联、市中小学生科技活动基金会参与。
三、实施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
8、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推动科普工作与素质教育紧密结合,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思想、探索精神和创造能力。重视开展校外和课外科学教育活动,引导中小学生积极参与各类课外校外科技活动,到年,创建30个“省科学教育特色学校”。注重发挥家庭教育在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中的作用。
11、实施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开展贴近群众生活、形式多样的社区科普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为建设和谐社区做出积极贡献。建设以“新知识普及、新技术示范、新产品应用”为主要内容的“三新”科技社区,使科普教育覆盖更多的基层群众。拓展社区科普设施功能,提高社区科普大学办学质量,提升社区科普能力。到年,100%以上社区建有科普活动室、科普图书室和科普画廊,有条件的社区都建有社区科普大学。
12、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面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开展科技知识教育,将提高科学素质纳入干部学习考核指标。到年,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接受系统的科学教育和培训,使其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达30%以上。
工作分工:市科协、教育局、农委、人社局、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参与。
四、提高科普公共服务能力
13、坚持政府推动和社会参与双管齐下。按照“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指导方针,加大政府投入保障力度,加强科技馆、基层科普设施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开展人员培训,维护良性运转。推动各类科普平台的整合共享,提高科普资源使用效益。落实捐赠公益性事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民间资金投入科学素质建设。落实有利于科普产业发展的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措施,推动科普产业健康发展。到年底,建成国家级科普教育基地20个左右、省级科普教育基地50个左右。
14、促进科研与科普有机结合。加强科研资源、教育资源、企业资源的科普转化,推动科技馆、标本馆和有条件的实验室定期向公众免费开放。鼓励科研工作者、教师参加科普创作、进入科普教育基地和社区开展科普活动。发挥承担科技项目的科研机构、团队、企业的示范带头作用,及时向公众传播最新科技发现和创新成果。
15、促进科技界与公众密切互动。发挥科普专业人才作用,发动广大科技工作者投身《纲要》的工作。落实国家科普人才规划,加强科普人才培训,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科普人才队伍。
16、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优势互补。广播、电视、网络、出版物、报刊等各种新闻媒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向公众推出高品质科普宣传品和公益作品。发挥互联网、手机、移动电视等新兴媒体在科普宣传中的更大作用。大力宣传先进典型,鼓励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公民科学素质行动。
工作分工:市科协、市发改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参与。
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17、完善监测评估和考核激励机制。定期开展公民科学素质调查,监测评估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情况和效果。将公民科学素质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科技进步与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纳入个人业绩和能力考核范围,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和指导,加大表彰奖励力度,形成有利于促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落实的良好局面。
18、完善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各级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要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动态沟通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级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综合协调、服务联络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坚持大联合、大协作,把力量凝聚起来,把行动协调起来。
19、建立城乡一体化科普工作机制,促进科学教育、科学传播与科学普及的公平普惠,努力提升城乡居民科学素质及创新创造能力。
20、完善科普经费投入机制。市、区(县)政府应在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根据事业发展需求和财力状况逐步增加科普投入。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承担的任务,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要的经费。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不断拓展经费来源渠道。
工作分工:市科协、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牵头,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参与。
六、加强组织领导
21、完善组织领导制度。市、区政府要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把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面向基层、重心下移,构建学校、企业、社区、农村等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体系,努力提高基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水平。
22、加强相关政策保障。进一步强化科普事业公益性地位,在市、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专业规划以及有关科技、教育政策、文件、法规中要体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目标和要求。增强服务意识,强化保障机制建设,在精力上多投入,在经费上多倾斜,在政策上多完善,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创造更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