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市老龄工作计划
XX年xx市老龄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贯彻“一法一条例”及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政策文件为抓手,以全面完成老龄事业发展“xx”规划为重点,创新发展思路和工作举措,加快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积极推动老龄产业发展,全面优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加大老龄工作资源整合力度,不断丰富老年人精神生活,实现全市老龄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大力实施惠老项目,保障老年群体晚年幸福。为全市24万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发放尊老金;在主城区和县城区建立老年人助餐点;继续推进“安康关爱行动”,力争XX年全市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参保率达到50%以上;学习借鉴海安互助服务模式,探索建立困难、空巢、独居老年人“一对一”帮扶长效机制;开展让失智老人回家的“黄手环关爱行动”;在全市推广使用老龄业务综合管理系统软件。
(二)加快居家养老项目建设,提升运营服务水平。以市、县为单位,分级制订2019—2020年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确保城市、农村社区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分别达到xx%、xx%,农村社区普通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覆盖率达到xx%以上,农村“老年关爱之家”覆盖率达到6%,以县(市)区为单位实现虚拟养老院全覆盖;推进市级居家养老信息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努力打造12349为老服务热线品牌;社会组织参与居家养老项目运行管理及服务达到10%。
(三)积极发展老龄产业,注重培育养老消费市场。理清养老服务主体、养老需求对象和养老产品供给的角色定位,在工作中兼顾养老服务的事业属性和产业属性,支持企业积极开发安全有效的康复辅具、食品药品、服装服饰等老年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开发建设老年住宅、老年公寓等老年生活设施;鼓励相关行业积极拓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旅游、健康服务、精神慰藉、法律服务等服务,引导和规范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发适合老年人的理财、保险产品。
(四)整合为老服务资源,实现老龄工作互联互通。积极争取将惠老实事、养老服务纳入民生幸福工程考核体系、纳入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纳入为民办实事计划;积极向人大政协汇报老龄工作难题,通过执法检查和专项视察,促进惠老政策落实和问题解决。贯彻全国老龄办等24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督促成员单位和公共服务窗口行业,对所承担的养老保障和老年人医、食、住、用、行、娱等优待服务职责进行检查落实;开展优秀老年协会和优秀会长评选表彰,年底前全市基层老年人协会建成率达到95%。广泛开展第二届“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
(五)扎实开展精神关爱服务,推动形成健康老龄化社会。新建5个老年精神关爱示范站点,通过志愿者服务与招标购买服务相结合的形式,重点打造一批温暖空巢、快乐驿站、心灵茶吧、校园争辉、舞动夕阳等精神关爱项目。表彰命名一批老年文体优秀团队;推动市、县老年大学资源向镇街、村居延伸,建设一批镇街老年学校和教学辅导站点;将开展精神关爱与倡导积极老龄化、鼓励老有所为相结合,大力发展老年志愿者队伍,登记造册形成建制。
(六)注重老龄调研宣传,为老龄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认真学习贯彻全国、省老龄宣传工作会议和中宣部等10部门《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老龄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将老龄宣传作为推动工作方式方法转变的重要抓手,作为整合老龄事业发展动力的重要途径,制订年度宣传计划,将“一法一条例”、 人口老龄化与老龄事业发展、敬老活动作为宣传重点,与徐州广播电视《新周刊》合作开展“社区敬老之星”的评选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敬老助老的法律意识。根据全国、省老龄办的部署,参与做好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工作。围绕养老服务、老年产业、老龄机构建设等课题,加大调研力度,重点开展老龄事业“xx”规划评估和“xx”规划编制的调研工作,系统回顾总结徐州老龄事业30年以来的发展历程,与高校合作开展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运营情况调研活动,形成具有参考和指导性的调研成果。
(二)立足优化发展环境,提升社会管理创新能力。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努力克服薄弱环节,拓宽工作领域。一要积极参加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综合治理措施,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活动,维护重点地区社会管理秩序。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参与社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建立跟踪落实、抄送综治部门等工作机制,定期对检察建议进行分析、评估,开展优秀检察建议评选活动,提高检察建议质量。二要积极参与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和网络虚拟社会管理。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安置政策,帮助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就业、生活、家庭等方面的困难。加强对流动人员犯罪情况的分析,协助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依法打击利用网络实施的各种犯罪,促进网络虚拟社会建设管理。三要积极做好监管场所检察和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全面推进与监管场所信息联网和监控联网。完善社区矫正中的法律监督方式,保证纳入社区矫正的服刑人员,符合法定条件和措施,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开展。
(三)立足保障改善民生,提升服务经济建设能力。切实增强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服务大局措施。一是服务企业发展要有新提升。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减少执法办案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做到办案不忘发展,办案服务发展,办案促进发展。坚持把“服务进百企”活动作为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深入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企业人员法律素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二是维护经济秩序要有新作为。突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加大对非法集资、偷税骗税等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继续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深化工程建设领域、国土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三是预防职务犯罪要有新成果。落实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围绕全市重点项目建设、重大民生工程,充分运用预防咨询、发布预防提示、提出检察建议等形式,帮助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确保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得到落实、重大建设项目顺利进行。
(四)立足维护公平正义,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能力。不断加大监督力度,提高执法公信力。一要突出执法办案重点。全面推进自侦案件审查逮捕方式改革,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犯罪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职务犯罪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职务犯罪案件,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的犯罪案件。集中查办行政执法部门在落实党委、政府重点工作、中心工作中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勒卡拿要的职务犯罪。二要加大诉讼监督力度。认真贯彻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深入开展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监督纠正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和动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监督纠正违法采取强制性侦查措施和刑讯逼供、暴力取证,以及错捕漏捕、错诉漏诉等问题。监督纠正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量刑畸轻畸重以及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监督纠正违法减刑、假释、监外执行以及超期羁押和体罚虐待被监管人员等问题。三要加大内部监督力度。健全案件集中管理、检察工作定期通报制度,坚持开展案件评查活动。强化检务督察、同步录音录像等措施。加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执法办案活动中重点执法岗位、执法环节、执法人员的监督。通过举办“检察开放日”等活动,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力争“万人评议机关作风和行业作风”工作比上年有新提高。
(五)立足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公正廉洁执法能力。加强公正廉洁执法建设,提升职业形象素质。一要扎实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和“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主题教育活动,着力解决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司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弘扬“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加强对新任领导干部和新进人员的培训,广泛开展业务竞赛、岗位练兵活动,推进人才队伍建设。二要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市委考察评价干部“四看”标准,积极配合党委做好基层院领导班子的换届准备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等制度。加强巡视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三要努力提升基层院建设水平。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检察院”活动,推进“一院一品”特色创建,强化分类指导,基层院要全部达到省级优秀,力争全国检察机关先进基层院。
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监督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全市检察机关要不断增强党的观念,主动汇报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全市检察工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检察机关肩负着惩治贪污腐败、维护公平正义、实现社会和谐的神圣使命。我们将忠诚履职,振奋精神,奋力拼搏,不断提升法律监督工作水平,为实现洛阳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