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循环经济工作计划
为认真组织实施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四节一利用”和“3911工程”,XX年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编制规划,出台政策。编制《湖州市工业发展循环经济“xxx”规划》,督促各循环经济试点经济开发区(园区)、工业集聚区完成工业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编制;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湖州市工业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出台必要的扶持政策并加以落实。
2.明确责任,强化考核。明确工业发展循环经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各试点单位要落实主管领导和专门人员负责本单位循环经济推动工作,完善试点循环经济单位通讯员网络;建立完善循环经济指标统计考核体系,督促试点单位建立能耗、污染物排放考核制度。
3.淘汰落后,调整产业结构。严格限制有害于生态环境的产业,制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从源头上制止和减少各种污染源的产生;按照《湖州市限制和淘汰制造业落后生产能力目录》,加快淘汰落后的高耗能、高耗水等工艺、设备和产品;出台取缔和关停小造纸、小印染、小化工、小蓄电池等高污染行业规划,争取尽快分步实施;拆除机立窑12座,拆除粘土砖瓦窑32座;力争散装量达到800万吨,散装率65%以上,制定新型墙体材料发展规划,建造一批新型墙材示范工程;抓好禁用实心粘土砖工作。
4.加快技术创新与技术进步。加强对具有共性特点的技术攻关,突破制约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瓶颈,组织实施“可持续发展”技术创新专项项目,推广资源节约和替代技术、能量梯级利用技术、延长产业链和相关产业链接技术、有毒有害原材料替代技术等,加大国内外科技资源的引进,提高企业自主创新和引进技术消化吸收能力。建立循环经济专家服务库,培育循环经济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业开展技术开发与推广、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咨询等提供优质服务。
5.广泛开展节能工作。逐步制定九大行业主要产品的消耗定额。重点推广燃煤工业锅炉(窑炉)节能改造、区域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照明节电等国家重点节能工程,进一步推进纯低温余热发电、变频调速、小型高背压汽轮机替代电动机节电技术,组织实施节能改造项目35项,节电2亿千瓦时。完成22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监测任务,加大能源监测和检查处罚力度,会同技术监督部门抽查能效标识制度执行情况;年综合耗能3000吨标煤以上的用能单位,利用能源管理信息系统每季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6.继续深入开展清洁生产。组织45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确保35家企业通过审核验收,培育3家省级绿色企业、6家市级绿色企业,20家企业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重点在印染、造纸、化工行业中推进清洁生产。提高水的循环利用率,在印染、化工行业推进水循环回用试点,在造纸行业中积极推行白水回用,逐步实现废水零排放。进一步推动重点污染企业安装在线监测,重点督促热电企业安装脱硫装置。
7.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提高利用率。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开展对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各种废弃资源的综合利用。鼓励开发应用河道(太湖)淤泥、矿屑、尾矿综合利用技术,提升煤矿石、粉煤灰等工业废渣和废金属、废橡胶等再生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大力推进以竹代木、次小薪材、实木复合地板等木材节约代用项目,鼓励垃圾发电项目。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重点抓好废旧家用电器、废旧电子产品、废旧轮胎和废弃包装物等物资的回收利用。引导企业加强原材料消耗管理,建立原材料消耗统计原始记录和节材统计台帐,完善计量、统计核算制度,健全资源消耗定额管理制度,培育一批节约型示范企业。
8.强化宣传工作。利用电视、报纸、网站等各类媒体,认真做好工业循环经济宣传工作。建立湖州市工业循环经济网页,举办两期发展工业循环经济培训班,召开清洁生产现场交流会、节能技术和产品展示会,组织考察学习,及时汇编循环经济成果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