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进一步提升主体责任运行保障和落实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加强政治建设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执行党的政治路线,推动从严治党不断走向深入、责任落到实处。
2、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规范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涵养和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文化生态。
3、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健全责任分解、落实、督促机制,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认真落实上级党委、纪委监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具体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工作总体部署和年度安排。
4、严格落实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每年1月底前,向县委和县纪委监委报送上一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5、校党委班子每年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4次,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新形势,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重要事项及时研究。
6、组织校党委所属各支部书记抓好党建述职评议工作。
7、坚决把脱贫攻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头号民生工程,及时掌握帮扶村动态,坚持目标不变、队伍不撤、力度不减,持续保持决战决胜态势,坚决夺取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
二、加强思想建设
1、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巩固主流意识形态,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
2、把创新理论学习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全力抓好理论中心组学习,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推进“学习强国”平台学习,带动和督促各党支部和党员教职工认真学习、对照检查、切实整改,做到守纪律、讲规矩、提素质,保证党员干部思想统一。
3、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为目标,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着眼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和干部成长需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培训”的原则,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干部教育培训新格局,不断提升培训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为建设产业兴、百姓富、生态美的现代化宁城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健全完善党委议事决策规则,坚持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干部选任程序,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1、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坚持“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等制度,提高党组织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水平。
2、深化融合党建工作,集聚整合优势资源,结合开展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融合党建、推动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促进党员作用发挥。
3、深入推进“三务”公开工作,加强对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做到及时公开、真公开,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4、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形成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的声势,提升宣传教育的渗透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五、加强作风建设
1、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贯彻落实,强化党内监督,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弘扬正气,不触底线、不越红线。
2、深入开展“四风”、“四官”问题的整治,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新表现”,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四种行为”。
六、加强纪律建设
1、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重要党内法规,增强党员干部遵守纪律的思想觉悟。
2、深入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用好反面教材,每年至少组织党员干部召开1次警示教育大会。做好警示教育宣传。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3、把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管理,增强各种制度执行力,领导班子成员分期对分管科室环节干部进行谈话,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
七、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自觉服从县纪委监委监督,积极配合纪委监委派驻检查组工作,对纪检组核查落实的情况进行分类处置、积极认领,并在规定时间内销号处理,确保反腐败工作取得压倒性胜利。
八、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1、党委书记对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第一责任,全面负责党校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充分发挥廉洁从政表率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对党委主体责任清单要求的各项工作要亲自研究谋划、安排部署和督促检查。
2、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传达上级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关工作要求,召开党委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支部负责人汇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3、带头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相关规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人员亲自约谈。
5、配合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整改落实。
6、组织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法规作为全体党员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
7、带头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抓好班子、管好队伍,管好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
九、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
1、认真学习研究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
2、协助制定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纪,在遵守和执行《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等制度上做表率,树立良好家风,管好家人及身边工作人员。
3、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经常开展党员活动,强化对党员的管理,防微杜渐,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从严选拔,在推荐干部上,杜绝不正之风。
4、对各支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要求各支部按照校党委安排,组织开展各类党风廉政建设活动,与分管科室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
5、按时完成上级巡察、检查中发现问题整改任务,对在巡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主动认领,并责成分管责任人及时主动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