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2021年纪律作风集中整治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要求,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激励干部谋发展、比实干、争先进,以更加优良的党风政风落实各项目标任务,按照《市医疗保障系统纪律作风整治活动方案》,经研究决定,在全局开展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着力解决全局各项工作措施落实中干部作风纪律方面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突出的问题,推动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政治生态进一步净化。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面教育原则。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二)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对症下药,精准施策,以钉钉子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做到负责任、抓紧办、说真话,在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下功夫,在推动改革发展稳定上见成效。
(三)坚持分类指导原则。从实际出发,针对各股室不同情况,找准突出问题,制定具体措施,切实加以整改,确保交上作风建设优秀答卷。
(四)坚持领导带头原则。以上率下,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整治重点
围绕解决参保办事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着力解决服务态度、服务效率、服务质量、工作纪律、廉政纪律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服务态度方面。工作人员对群众态度冷横硬,不热心、不细心、不耐心,互相推诿扯皮,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对待群众摆架子、甩官腔,高高在上,颐指气使;对待群众合理诉求不理不睬,推来推去,不及时解决;窗口服务制度不落实,服务承诺形同虚设。
2、服务效率方面。因服务设施不完善、日常管理不到位造成工作环境无序,给群众办事带来不便问题;没有严格落实首问首办制、一次性告知制,造成办事群众多跑腿问题;“放管服”改革不彻底,惠民利民政策不落地,办理事项和环节“消、减、压”力度不够,该取消的事项没取消,该下放的权力没下放,下放的事项一放了之、监管服务缺失问题;网上办、掌上办、“一网通办”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不详细、不具体、没有动态调整问题。
3、服务质量方面。工作人员业务技能不精通,对办事流程不熟悉,出现工作失误损害群众利益;违反限时办结制,拖着不办、过期办理;对待上级安排部署的工作挑三拣四、拈轻怕重、推诿扯皮;对待本职工作心不在焉、拖拖沓沓,推推动动、不推不动。
4、工作纪律方面。工作人员迟到早退、离岗缺岗、工作不在状态、玩手机、吃零食等;值班值守制度不落实、重要事情不请示、不报告;对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医保扶贫、信访稳定等领域发生的问题或事故,掩盖事实、弄虚作假、报喜不报忧等。
5、廉洁纪律方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廉洁自律各项要求,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问题。
四、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集中整治共分动员部署、查摆问题、限期整改、总结评估、建章立制等五个阶段进行,其中把整改贯穿始终,做到即知即行、即查即改,使集中整治各个阶段有效衔接、相互贯通。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9月5日—9月10日)
1.制定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集中整治的具体实施方案。
2.召开动员会。在全局召开集中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后,各股室也要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认真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充分做好干部的思想发动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3.组织专题学习。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党规,省、市、县有关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文件精神,深刻领会和把握开展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总体要求和工作任务,切实增强改进作风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4.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单位公众号、专栏、横幅标语、电子屏、微信等宣传载体,广泛宣传集中整治指导思想、工作原则、整治内容、方法步骤、工作要求等。
(二)查摆问题阶段(2020年9月10日—9月15日)
1.广泛征求意见。采取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广泛征求和听取干部群众、社会各界,特别是工作对象、服务对象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及个人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
2.受理投诉举报。医保局公开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投诉举报电话、邮箱,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6626677,邮箱:hxxybjbgs@163.com。
3.认真开展自查。各股室要对照本《方案》指出的干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从思想上、认识上和表现上认真进行自查,主动找准、认清认领各自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查找问题见人见事见细节,确保干部职工全覆盖。
4.深刻剖析原因。对查摆出的问题,通过召开专题民生生活会、剖析典型案例等形式,组织干部互相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剖析思想根源,明确整改方向
(三)限期整改阶段(2020年9月15日—9月25日)
要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改什么问题的原则,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实行销号整改,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问题逐一整改到位。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0年9月25日—9月30日)
1.开展“回头看”。对集中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进一步查漏补缺,切实整改到位。对问题整改不力的,责令重新整改;对查找问题“零报告”、审核把关不严的及时约谈提醒,情况严重的,及时通报。
2.全面总结。对开展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成效、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
(五)巩固提升,建章立制阶段(2020年10月1日—月31日)
着眼于建立和完善作风监管长效机制,从制度机制建设上查找漏洞及薄弱环节,以提高制度执行力、公信力、约束力为重点,在加强教育管理、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强化监督机制、严格考核奖惩等方面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保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集中整治工作在小组领导下开展,由办公室组织协调。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同志担任。按照集中整治内容的责任分工要求,抓好本单位的集中整治工作。
(二)严格工作责任。班子成员要担负好分管范围内集中整治工作的领导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三)强化监督检查。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对本单位集中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其背后的违纪违法、腐败问题线索进行跟踪督办,对我行我素、顶风违纪、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追究相关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建立长效机制。紧扣干部作风突出问题,认真查找体制机制方面的深层次根源,注重用改革的办法解决作风问题,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各项改革,建立完善政绩考核评价、正向激励、容错纠错等一批制度,形成改进作风、提升效能的长效机制,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