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宗教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同事们:
上午好!欢迎大家到**指导工作,下面根据会议安排,由我汇报**镇民族宗教工作开展情况,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基本情况
**镇地处**县南部,国土面积188.69平方公里,人口6.2万人,下辖15个村、433个村民组,基督教活动场所15个,教职人员44人,信教群众2086人。信徒人员中呈现出女性居多;文化程度偏低;年龄结构偏大;务农较多等四种现象。近年来,镇党委、政府始终坚持民族宗教无小事的思想,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政策,把依法管理作为宗教工作的重中之重,创新“1234”工作举措,将社会综合治理和基层宗教事务有效衔接起来,化解不安定因素,进一步夯实我镇宗教工作基层基础,提高我镇宗教事务管理水平。
二、主要工作举措
(一)组建一支镇村规范化管理队伍
工作落实关键在人,要想抓紧抓牢抓好一项工作,首先要抓好队伍建设,只有组建一支强有力的工作队伍,才能够确保各项工作开展有序,落实到位,为能够扎实做好社会综合治理和基层宗教事务的有效衔接,我镇创新融合村级综治专干和村级宗教协理员两项职责,统一由村综治专干担任村级宗教协理员,由县财政每人每月发100-200元岗位津贴,并定期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培训,丰富知识、开拓视野,进一步提升镇村干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压实村里责任,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的自觉性。同时,要求村级宗教工作做到“五明确”,即明确村级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明确村级宗教协理员职责、明确村级宗教管理工作责任清单、明确村级宗教工作负面清单、明确网格员负责区域,切实做到宗教事务管理工作“职责清、任务明”,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村,实现了村级宗教工作有人抓、有人问、有人管的目标。2019年8月,我镇**村宗教协理员发现有外来人员非法传教情况,经现场调查,该人无传教资质,且未在正规传教点进行传教,该村协理员及时遣散非法传教点,上报镇民宗办,同时配合派出所对传教人进行训诫,成功处置了此起非法传教事件。
(二)建设工作和宣传两大阵地
“五有标准”建设村级工作阵地。我镇按照布局合理、资源共享、扩大效能的思路,充分利用村级综治办公室,整合村室活动场所资源,融入村级宗教事务管理内容,建设“五有标准”村级阵地,即有人员、有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制度、有工作经费,并为有需要的村配备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文件柜等办公用品,率先在水东村按照“五有标准”挂牌成立了村民宗办,并于今年**月在全镇铺开,目前全镇15个村均按照“五有标准”在衔接村综治工作的基础上,成立村级民族宗教办公室,日常工作同步开展、无缝衔接,彻底改变宗教工作村级阵地缺失的局面。
筑牢宣传三个阵地。今年来,我镇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强化舆论导向,通过“筑牢宣传三个阵地”,深入开展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切实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团结引导广大信教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宗教政策。一是筑牢村级宣传阵地。依托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统筹资金**余万元,在各村设置宣传牌**块; 二是筑牢宗教场所宣传阵地。在**个宗教活动场所,悬挂国旗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板,制作以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展板、宣传栏,发放宣传页300多份重点宣传新修订的《省条例》,同时,组织开展各村宗教协理员、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教职人员的专题培训会,并进行了测试,进一步帮助我镇民族宗教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三是筑牢公共场所宣传阵地。借助我镇地理优势,在镇政府、银行、车站、公路沿线等公共场所设置宣传牌**个,悬挂宣传横幅20余条,设立电子宣传显示屏,大力推动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民族宗教政策法规。
(三)“三步走”综合管理宗教事务
为进一步促进社会综合治理和基层宗教事务的有机融合和有效衔接,我镇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工作思路,逐步形成宗教事务综合管理“三步走”工作法。第一步村级排查,在全镇15个行政村建立网格化管理模式,建立以包村干部、村书记为网格员的扁平化管理平台,将包组干部、村民组长分配到每个网格内,确保有人管理宗教事务,并由村综治专干(村级协理员)和村辅警定期按照网格分布开展排查工作,重点排查邪教传播、非法传教、未成年人信教等情况。第二步公安部门信息筛查,村级排查出有的隐患问题,形成工作台账,由镇派出所进行信息比对,筛查涉及人员基本信息,是否存在传播邪教、非法传教等情况。第三步镇村、公安、综治等部门联合执法。在发现存在疑似传播邪教、非法传教等情况之后,由镇民宗办牵头,镇村综治部门、镇派出所等多部门联合执法,依法打击邪教传播,取缔非法教点等等。2020年2月,**村综治专干(宗教协理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该村有人发放非法宣传单及宣传手册,经过外围调查及现场核实,属邪教宣传物,该村立即上报镇民宗办,并向镇派出所报案,派出所、镇村综治、宗教部门联合行动,成功将该邪教点查处,派出所依法拘留何再海等2名涉嫌传播邪教的人员,没收宣传单页、投影仪等传播工具,此次成功查处该邪教点突显出镇村宗教部门和综治部门之间的有效协作,真正发挥了综治部门在基层民族宗教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四)组织开展“四大行动”
一是基层宗教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今年以来,我镇着力开展基层宗教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有机结合村级综治网格化管理模式,规范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的建设,严格落实镇村两级宗教工作责任制,联合镇村综治部门加强对宗教活动的规范管理,今年5月重点开展了基督教活动场所标志物设置的分类治理工作,全镇15个教堂进行均按照统一规范设置标识。并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管理定来业,公安、综治、民宗等部门共同在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同时设置反邪教的宣传标语,有效防范和处理邪教的干扰破坏活动,并指导各宗教场所建立健全消防、财务、人事等内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宗教教职人员的管理,我镇严格落实《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教育和培养,对**名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和**名教职人员开展专题培训会,并进行了测试,坚持把宗教中国化方向作为重要导向,提高教职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二是非法传教、反邪教专项打击行动。今年以来,我镇坚持巩固深化宗教领域问题治理成果,把打击非法传教和邪教传播纳入社会综合治理,统一组织协调,公安、宣传、宗教事务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靠镇村网格化组织,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传教和邪教传播等违法犯罪活动。针对非法传教和邪教活动的行动诡秘,隐匿性极强等特点,我镇严格按照“网格化”全覆盖排查, 横向到边、纵向到角,今年成功查处一起邪教活动。同时,我镇坚持打防结合的工作思路,在坚决打击的同时,对非法传教和传播邪教做好防范工作,在宗教活动场所、镇村宣传栏和公告栏以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形式对异端、邪教的本质、思想和危害进行揭露,及时对邪教以及非法宗教活动进行公告,防微杜渐。
三是《新条例》宣传行动。为进一步规范对宗教事务的管理,提升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强化乡镇宗教工作部门的宣传教育主体责任,今年6月份,我镇认真落实县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以新修订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学习月活动,以发放宣传页、悬挂横幅等形式营造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氛围,制作横幅20余条,发放宣传页300多份,邀请我镇各界党外知识分子代表30余人召开党外知识分子座谈会,就宗教政策法规相关知识等进行宣传讲解,增强党外知识分子对我国宗教政策法规的认识和了解。
四是禁止未成年人进入宗教场所整治行动。习近平总书记说过“广大青年人能否树立正确的宗教观,不仅关系到中国内部的团结稳定,更关系到现代化建设的成败,是必须重视的大事”。一直以来,我镇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加强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采取有效的教育措施,杜绝未成年人参与宗教活动,禁止未成年人进入宗教场所。今年,我们在**中学、小学开展了“未成年人不能进入宗教场所”的宣讲活动,大力宣传未成年人不信教、不进入宗教场所、不参加宗教活动、不参加宗教培训班等。同时,今年9月,我镇对各个教点进行了“四不两直”暗访,突击检查未成年人参与宗教活动、进入宗教场所等情况,未发现有未成年参与宗教活动的情况,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我镇在各个教点均设置了明显的“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的警示标语,通过采取“暗访+宣教”的方式,有效防止未成年人进入宗教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