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方案范文
admin 2021-09-17 16:12:53 浏览量
2021年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方案范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要求,扎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提高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根据《XX市2021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方案》任务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提高辖区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均达到99%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完善固体废物监管体系,落实固体废物的全过程监管,确保全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95%以上的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搭建区域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违法行为联防联控机制,确保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案件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保障区域生态环境安全。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防范危废污染环境风险。
1.加强危险废物日常监管,规范危险废物管理。
(1)组织开展区域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培训和宣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针对区域固废环境管理薄弱环节,开展危险废物名录、规范化管理等培训和宣传,提高危险废物管理人员固废环境管理知识和能力,提高群众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意识。(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牵头,县交运局、县卫健局、县工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等部门参与)
(2)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及信息化管理工作。落实区域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处理处置等活动全过程管理要求,做好XX省固体废物管理平台申报登记和电子联单工作,定期开展平台管理数据审核和现场抽查,进一步提升区域危险废物信息化数据质量。(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牵头,县工信局、县交运局、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参与)
(3)开展危险废物规范性管理工作专项检查。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要求,组织全县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专项检查,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建立危废问题销号制度,“发现一个整改一个、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工信局、县交运局、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等参与)
2.持续推进管理短板行业专项整治。依据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要求,结合区域实际,针对机修维修拆解行业、废机油废铅酸蓄电池行业、医疗行业、实验室等相对薄弱危废管理区域,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综合提升区域危险废物管理水平。(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牵头、县教育局、县交运局、县卫健局等部门参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协助落实)
3.加快化解区域危险废物积存风险和落实危险化学品的固废环境管理要求。开展区域危险废物积存风险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好企业积存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区域生态环境安全;落实危险化学品报废申报及相关管理要求,化解危险化学品安全环境风险。(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工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等部门参与)
4.提升危险废物应急响应能力。督促危废产生单位、经营单位落实应急备案制,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2021年7月底前完成通报企业(详见附表1)应急备案工作;完善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机制,优化应急装备物资储备模式,加强应急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深入推进跨区域、跨部门协同应急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处理过程中产生危险废物,完善现场指挥与协调制度、信息报告与公开制度等。(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工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等部门参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协助落实)
(二)强化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
5.强化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管。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要求,督促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并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督促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核实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落实工业固体废物XX省固体废物监管平台申报登记要求。(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管局、县工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等参与)
6.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调查。2021年4月底全面启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利用处置情况调查,建立XX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企业名单,搭建产废企业与利用处置企业联系桥梁,夯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基础,提升区域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水平。(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牵头,县工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参与)
7.持续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堆场整治。强化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重点检查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责令责任主体整改。(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等参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协助落实)
(三)落实其他固废污染防治工作。
8.加强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进一步提高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和运维管理水平,加强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开展异地评估,健全收运处置体系长效管护机制。结合垃圾分类工作要求,以指导镇级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为重点,推动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提升。强化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后续管维工作,落实管理责任,坚决打击非法倾倒堆放生活垃圾行为,防止新增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县住管局牵头,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参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协助落实)
9.加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建立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制度;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建立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规范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行为,推进综合利用,加强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场所建设,保障处置安全,防治污染环境。(县住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协助落实)
10.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处置体系。深入实施《转发国家发展委等7部委关于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动家电更新消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健全废旧家电回收体系,规范公共机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工作,提高废旧家电处理能力。(县发改局牵头,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住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参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协助落实)
11.加强塑料污染环境防治工作。深入实施《XX省发展改革委XX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X发改规(2020)8号),进一步扩大一次性塑料制品禁限范围,有效推广替代产品,大幅度降低塑料垃圾填埋量;推进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污染防治工作,防止过度包装。(县发改局牵头,县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住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等参与)
(四)持续推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建设。
12.优化危险废物收集、中转、贮存网络体系。一是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和省级相关文件,探索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二是探索优化完善危险废物收集贮存体系,进一步拓宽机动车维修行业、工业园区内小微企业等的危险废物委托处置渠道;三是推行医疗废物收运电子联单系统,探索实施零散医疗废物收集中转管理模式,即农村、偏远地区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转移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统一贮存转移。(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牵头,县发改局、县交运局、县卫健局、县工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等参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协助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统筹,制定年度固废工作方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加强区域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组织统筹,结合实际,细化工作任务目标,于2021年5月15日前制定辖区年度工作方案并报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
(二)建立机制体制,联防联控固废污染环境。建立健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联防联控机制,搭建会商机制和联络员机制,畅通信息报送,共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并定期总结和报送区域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情况至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请各乡镇、各有关单位于5月15日报送联络员名单,于6月30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12月20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至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
(三)加大宣传教育,提升全民环境保护意识。一是加大固体废物法律政策宣讲和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形成强力震慑,筑牢企业固体废物管理的主体意识;二是强化乡镇、社区、街道等宣传,提高公众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环境意识,加强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社会监督;三是持续推进有奖举报机制,鼓励将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列为重点奖励举报内容。
(四)严格违法查处,建立建设良好守法氛围。生态环境、公安、住管、交运、农业农村、卫健、应急管理等主管部门实现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对发现的涉固体废物违法行为线索要予以坚决查处,确保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案件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保障区域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