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公安局坚持以党建统领监督、以平台承载监督、以融合支撑监督、以机制强化监督、以责任驱动监督,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从严办”)实体化运行,切实增强监督质效、提升管理水平,有效构建具有公安特色的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大监督格局,带动全警不断加强对大监督格局路径的探索和实践,为推进新时代公安工作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一、以党建统领监督,确保主动权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
党要管党,才能管好党;从严治党,才能治好党。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只有以高质量党建为统领,才能确保监督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一)提高站位抓党建。严格执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实施办法、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政治督察、政治巡察,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扛起责任抓党建。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重点任务、党委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加强党性锻炼实施办法,定期开展下级公安机关党委述责报告、直属机关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报告。
(三)突出重点抓党建。聚焦政治机关建设,强化理论武装,构建学习矩阵;开展忠诚教育,构建红色公安馆室体系。聚焦模范机关建设,持续推进“四强”党支部创建,组织实施党建提升项目,建立党建活动阵地。聚焦清廉机关建设,选树清廉典型,建立廉政档案,开展“每月一警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
(四)围绕中心抓党建。党建和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推进以扫黑恶、治电诈、打盗窃、禁毒品、护民生为重点的专项行动,推动社会秩序持续向好。聚焦群众关切,办好民生实事。
(五)优化路径抓党建。聚焦抓两头、带中间,以示范引领树牢“高线”,以规范提升建强“中间”,以精准施策加固“底板”,精心打造“党旗红·警察蓝”公安党建品牌矩阵和“晋善警美”市公安思政品牌,设置“党员先锋岗”、划定党员责任区,组织党员民警开展承诺践诺活动。
(六)夯实基础抓党建。制定直属机关委员会议事规则,建立党支部书记审签支部会议记录制度,编发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手册,选优配强党务干部,加强特殊警种部门纪检工作力量,常态化开展党组织书记和纪检委员培训。
二、以平台承载监督,发挥“从严办”实体化运行的统筹推动作用
“从严办”横向上加强了同外部专责监督、职能监督部门的对接,加强了对内部监督部门、隶属基层党组织的统筹;纵向上加强了对本地下级公安机关队伍建设工作的领导,为大监督格局搭建了全维度的工作平台。在公安机关机构编制管理改革中明确承担“从严办”职责的机构,强化力量建设,推动实体化运行,能够进一步促进其发挥作用。
(一)发挥统筹部署作用。聚焦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市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公安部党委、局党委的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协助党委科学谋划、统筹部署监督工作,合理确定年度和日常重点监督项目,研究制定党委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清单,高质量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二)发挥监督指导作用。协助党委定期召开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领导小组会议,定期组织召开工作调度会议和“从严办”专题会议,听取汇报、研究工作、推动落实;定期开展政治督察、巡察,组织下级公安机关党委进行述责报告,监督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定期对下级公安机关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进行通报,推动互学互鉴、靶向整改、提质增效;紧盯重要工作、重要节点,及时下发工作提示、督办单,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表、路线图推进实施。
(三)发挥分析研判作用。通过政治监督、专项监督和日常监督,全面了解掌握、深入分析研判各地各单位党组织政治生态情况。定期统计分析民警违纪违法数据,纵向对比问题类型、警种和职级等特点,横向对比时间、地区等特点,分析研判形势,有效防范风险隐患。
(四)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围绕健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体系、全面提高机关党建质量、推动从严监督管理干部和鼓励干部担当作为相统一等课题开展研究,形成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供党委决策参考。定期对本地区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情况、政治督察和政治巡察工作情况、违纪违法数据统计分析情况、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等进行梳理汇总,提出对策建议,供党委决策参考。
三、以融合支撑监督,凝聚各类监督力量的强大工作合力
“从严办”的全面统筹,各级党组织的日常监督,纪检机构的专责监督,督察、审计、信访部门的专门监督,办公室、人事、警保、法制、机关党委等部门的职能监督,共同构成了公安大监督格局的“四梁八柱”。要统筹推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分类型开展公安特色监督,形成不缺位、不越位、能补位、补到位的工作局面。
(一)深化政治监督。政治监督是实现党的政治路线的重要保障,是督促全党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有力举措。深化政治监督要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围绕政治忠诚、政治安全、政治责任、政治立场、党内政治生活5个方面开展监督。如,“从严办”统筹督察、审计、人事等部门力量组成联合工作组,协助局党委开展政治督察、巡察。2024年市纪委监委开展的政治监督专项检查中,“从严办”统筹局办公室、刑侦总队等责任部门工作,跟踪督促、审核把关、请示汇报,凝聚监督合力。
(二)深化纪检监督。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上级纪检组织和同级党组织统筹指挥、各级纪检组织负责实施、与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纪检监督工作格局。如,局机关纪委协助局党委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职责,在驻局纪检监察组指导下对科级及以下党员民警进行监督管理。驻局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其“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对局党委从严管党治警责任落实情况和处级及以上党员干部廉洁用权、遵规守纪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三)深化警务监督。以警务督察部门为主导,对全体民辅警履职用权特别是行政执法、遵守警规警纪情况,开展覆盖公安工作各环节各领域的监督。如,“从严办”牵头开展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中,督察部门对涉企执法不规范、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配合法制部门涉案财物问题整治和案件质量评查,对交管窗口“黄牛”“黑中介”等一批顽瘴痼疾进行深度治理。
(四)深化审计监督。以审计部门为主导,对预算执行、财政财务收支、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执法活动财物、投资项目和其他财经纪律执行等情况加强监督。如,政治督察、巡察工作中,“从严办”将审计人员作为工作组成员“必选项”,推动“政治体检”与“经济体检”互融共促。
(五)深化财会监督。以警保部门为主导,对项目建设、固定资产、警用装备等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加强监督。如,“从严办”统筹组织警保部门对信通部门信息化改造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障,推动警保部门牵头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有关要求,协同管好“钱袋子”。
(六)深化信访监督。以信访部门为主导,通过接收办理涉访涉诉问题线索加强监督,这也属于群众监督的范畴。如,信访部门建立群众举报投诉分级督办核查机制,推进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百名局长包百案,会同督察部门依托信访和“12389”平台等渠道,及时受理核查督办投诉和信访举报。
(七)深化干部监督。以人事部门为主导,对选人用人、领导干部和民警履职尽责担当情况加强监督。如,每年人事部门开展的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报告与“从严办”开展的各市局党委述责报告、机关党委开展的直属机关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共同形成了对各级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合力。此外,将机关党委对所辖党组织、党员民警开展的日常监督,办公室依托“13710”信息督办系统开展的政务监督,网安、宣传部门通过互联网技术和新闻媒体平台开展的舆论监督,法制部门对执法全过程开展的法制监督,信通部门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展的数字监督等各类监督统筹起来、一体推进,实现“内容上全涵盖、对象上全覆盖”。
四、以机制强化监督,通过贯通协同的衔接机制打通堵点瘀点
健全完善问题发现、整改、治理的完整闭环机制,打通监督屏障、打破机制壁垒,实现各类监督全域贯通、高效协同和无缝衔接,推动大监督高效运转。
(一)健全会商研讨机制。各级公安机关党委与地方党委政法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从严办”与各成员单位定期就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情况进行会商研讨;不定期就重要制度制定、重要会议召开等情况进行会商研讨;及时就公安系统开展专项整顿、专项治理,或者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较大的问题线索、违纪违法案件等事宜开展会商研讨。
(二)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打破不同部门之间的“数据壁垒”,各级“从严办”之间,“从严办”与各成员单位之间加强信息共享,互通有无。研发应用智慧监督管理系统,深度整合“从严办”以及督察、审计、法制、警保、信访、纪检等各部门监督数据,赋予不同监督部门相应调阅权限,进一步提升信息传递效率。
(三)健全线索移送机制。“从严办”与各成员单位加强对监督职责范围内问题线索的摸排收集和分析研判,及时移送有管辖权限的纪检监察机关或内设纪检机构。纪检监察机关对问题线索的处置结果,及时反馈“从严办”、机关纪委。
(四)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各级“从严办”与地方纪委监委、党委政法委等部门,“从严办”与各成员单位之间加强协作配合,对监督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疑难、复杂问题,共同研究解决。
(五)健全成果运用机制。“从严办”及各成员单位及时将监督工作中的有益经验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及时堵塞制度漏洞,推动常治长效。监督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纳入被检查单位党组织民主(组织)生活会及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述职评议、年度考核述职报告等内容,将整改情况作为组织和个人评优评先、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重要依据。
五、以责任驱动监督,实现“四责协同”带动大监督格局显现效能
推动党组织主体责任、纪检监督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四责协同”,层层传递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任务,为大监督注入强大动力,推动大监督格局加快构建显效。
(一)健全明责清单。每年研究制定党委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重点任务清单,明确党委班子和班子成员职责任务。研究制定党建“三级三岗”责任清单、清廉机关建设责任清单,编印纪检委员工作手册,对进一步加强党支部书记履行主体责任作出规定,实现责任落实清单化规范化,推动“四责”一贯到底。
(二)明确履责路径。一是精准监督执纪。紧盯公安系统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领域,严肃查处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效减存量、遏增量。规范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并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发党员民警主动接受监督的意愿和动力。二是深化标本兼治。进一步完善党内政治生活、选人用人、执法权力运行、腐败预警惩治联动、一体推进“三不腐”等制度机制,提升监督惩腐源头治理水平。三是营造廉洁环境。加强新时代公安机关廉洁文化建设,深化廉洁教育和忠诚教育,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和廉洁典型选树,注重领导干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营造崇廉拒腐良好风尚。
(三)完善督责体系。进一步完善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落实督促考核机制,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综合运用监督检查、提醒谈话、约谈函询、下发纪检建议书以及述责述廉、述职评议、年度考核述职报告和召开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等多种方式,对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落实、重大问题整改情况等进行督促考核,对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精准规范推动“四责”同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