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年度工作总结范文
总结的写作过程,既是对自身社会实践活动的回顾过程,又是人们思想认识提高的过程。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和整理的律师事务所年度工作总结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律师事务所年度工作总结范文(一)
**年**律师事务所在市司法局及市律师协会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中央工作会议精神,一方面提高认识、着眼全局,大力加强律师党建工作,另一方面立足本职、优化服务,做好“保增长、促发展、保稳定、服务民生”专项法律服务活动,较好的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现做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紧紧围绕律师党建工作开展法律服务活动。
根据省厅党委《关于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 进一步做好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按照《中共保定市司法局党组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我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大力加强律师队伍的思想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和党的建设,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水平。
**年*月**日,在市司法局统一部署下,河北亚华律师事务所党支部集中全所7名律师党员及全体律师,组织“庆七一,人民律师忠于党” 的党建活动,并于**年*月*日、**年*月**日等多次深入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免费提供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为社区普通百姓带去法律知识,解决法律难题,真正做到惠及于民、为民排忧。
二、服务大局、强化责任,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本着“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立足“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律师辩护代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所积极发挥律师队伍作用,严格依法办事,依法履行工作职责,自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解决关乎社会稳定、经济安全发展的问题出谋划策。
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7.7”和省政法委“7.20”关于“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所对所辖律师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实行了严格的报告制度,先由涉案律师向律所领导汇报,再由律师事务所统一上报保定市司法局律管处。另切实坚持集体讨论制定,对于涉黑涉恶案件的律师辩护代理意见,我所会组织经验丰富、业务精深的律师进行集体研究讨论,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保证律师服务的质量。
国庆期间,由翟向工主任带头并组织亚华律师事务所的在职律师轮流值班,立足于自己的本职工作,耐心解答前来本所咨询群众的疑难法律问题,使群众能够相对舒心的度过“双节”,为保证社会稳定贡献力量。社会公信度、诚信度、美誉度也不断提高。
三、关乎民生、心系发展,为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我所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紧紧围绕重点经济建设项目,主动服务,靠前服务,及时服务,优质服务,自觉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律师事务所年度工作总结范文(二)
一、开展各项律师业务情况
1、思想品德方面在工作和学习中,我认真学习十七在精神和邓小平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和科学 发展观理论,认真学习和贯彻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xxxx”重要思想和科学 发展观学习活动中,自己能够以积极的态度认真参加了本所组织的各项活动,对照检查了自己的工作并写出了学习心得。特别是认真学习了xx大精神,是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目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办理业务方面。3年来共办理民事案件 件,刑事代理(辩护)件,行政案件 件,非诉讼案件 件,法律援助案件 件,顾问单位 家。同时办案方式有很大突破,用非诉讼方式解决诉讼问题,既减轻当事人的讼累,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及时息讼解纷,促进了当事人的和解,增进了团结。我积极开拓案源,努力用自己的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当事人服务,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律师执业期间,我的执业观点始终是端正的,始终自觉恪守“忠于法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严格自律”的原则,至今没有发生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事件,截止目前没有一例针对我个人的投诉。我习惯站在维护当事人利益角度考虑问题,设身处地地为当事人着想,尽可能地做到既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不损害行业整体利益直至国家利益。我也从未假借代理之名,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可以说是一名优秀的律师,在本所起到了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二、《律师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保证承诺书》执行落实情况
在职业过程中,我忠于宪法和法律,执业为民,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认真遵守《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和本所的各项管理制度,还积极参加修改制度,提出建议;明明白白告知委托人的各项权利和风险,不为谋取业务而误导当事人或者做虚假承诺;没有私自接受委托和收费,收取额外报酬的行为;没有向我所瞒报、少缴代理费的行为;没有采用贬损、诋毁、降低收费标准等不正当手段进行业务竞争的行为;严格按业务操作规程办理,没有损害国家社会和当事人合法权利的行为;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相互关系中,没有非工作场所会见的行为,没有请客送礼和指使当事人送礼、行贿的行为,没有假借他人之名向当事人所要财务的行为;没有向司法机关出示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的行为;没有从事违法和有悖律师职业道德、公民道德规范,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的行为。
三、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情况
我作为一名律师,热心社会公益活动。在“5.12”中抗震救灾活动中,多次捐款捐物,我积极参加了市、区司法局组织的法律进社区活动,法律宣传讲课个次 场次,完成法律援助 件,被授予“”称号,义务法律咨询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