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总结
2020年,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各级纪委总体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努力推动民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现将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使命,全面加强统筹领导,通过清晰责任界定,层层分解部署压实主体责任,完善系统配套机制,确保主体责任刚性落地。
(一)抓思想引领,严守政治纪律。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局党委高度重视,以党委会、三会一课、干部大会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党的领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市委及上级民政部门系列部署,统筹推进全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为夺取“双胜利”提供坚强保证。同时,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和各项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坚决,思想上行动上时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严格落实责任,狠抓意识形态。今年来,由于受疫情影响,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定期分析研判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形势,加强了对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期间的监督检查,同时,全面推进学习强国app的安装和学习,进一步加强了意识形态工作。
(二)抓制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今年,研究制定了《市民政局关于推进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方案》,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责任分解细化、责任到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完整、责任落实的责任体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要求,党委会4次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研究“三重一大”事项38项,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共221人次,定期不定期对局机关股室、下属事业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促进责任落实。
(三)抓重点难点,疫情防控有力。一是做好社区排查。为准确掌握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通过随机访问、到点查看、翻阅资料等多种形式,坚持对全市685个居民小区、1931个农村院落疫情防控进行全面指导检查,累计出动排查力量320人次,6次向所在镇(街道)反馈意见共24条,向社区干部和小区群众宣传8000余人次,随机抽查居家隔离和返什人员共183人次,配合社区为外出务工人员出具健康证明1000余份。二落实养老机构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养老机构入住人员外出请销假制度,对全市19家养老机构共进行核酸检测522人次,为养老机构入住人员和工作人员发放口罩。三是慈善募捐公开透明。市慈善会累计接收捐赠资金421.9万元,物资价值133.3万元。资金、物资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已使用完毕,并通过民政之声微信公众号或政府门户官方网站公示捐赠收支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累计公示16期。
(四)抓脱贫攻坚,专项整治民生。一是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制定印发《市2020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从3月起至11月,围绕6个工作重点开展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截至目前,清退因死亡或者家庭收入发生变化的低保对象共549户960人;完善亲属备案22户36人,并逐一进行了入户走访核实。二是落实70周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依据《市70周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统保工作实施方案》,全市共赔付345起,赔付金额14.5万元。采取电话抽查询问赔付对象方式进行了监督检查,共抽查4名赔付对象。
(五)抓履行责任,推进清廉建设。一是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制定《市民政局开展“清廉机关”建设的实施方案》,始终把“清廉机关”建设列为党委重要议事日程,打造了廉政文化墙,制作廉政文化画报20幅,结合市委常规巡察修订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开展了一次廉政警示教育,抓履职、抓教育、抓管理、抓监督,着力推进清廉机关建设。二是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制定《市民政局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实施方案》,结合村级建制调整及社区优化改革、村(居)“两委”换届工作,以走访调查、听取汇报、实地查看以及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全市10个镇(街道)、124个村(社区)进行了全覆盖调研,指导和督促村(社区)加强民主监督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了村(居)民议事代表会议制度、村(居)务公开制度、“三资”管理制度、村规民约及居民公约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机制,坚持村(居)重大事务由党组织会议提议、“两委”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决议,坚持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坚持村(居)务全程监督,为建设“清廉村居”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三是梳理行权清单。为减负增效,进一步改进和规范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的证明事项,会同发改、公安、司法、人社、卫健部门完成了清理工作,并联合印发了《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通知》,明确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的证明事项20项。
(六)抓宣传教育,严肃政治生活。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局党委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工作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形势教育、主题教育、正面示范和反面警示教育,努力推进全局政治生态进一步走向清正、清廉、清明。“严规矩”,就是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强监督”,就是要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表现,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深做实“三查三问”;“转作风”,就是要教育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记党的宗旨,坚持“三严三实”,树立正确政绩观,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二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市民政系统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持续推进工作落实,坚持“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继续将扫黑除恶治乱与民政重点工作相结合,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大了行业领域排查,每月定期向市委组织部、市扫黑办报送排查台账,全年共收到配合调查取证事项1件,已向市公安局提供“李昌清”案件相关资料。三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决策部署,局党委高度重视,持续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认真对照5个方面20类问题开展自查自纠,通过开展座谈走访、设立意见箱和投诉反映受理电话等多种形式,采取“党委带头、股室自查、乡镇吹哨、群众提议”等方式,广范围征求收集意见,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深入自查自纠专项整治。
(七)抓履职尽责,优化营商环境。局党委牢固树立“四种意识”,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勤政为民。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和党内监督专责,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要求,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范执纪审查工作程序,坚决防止“灯下黑”。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严肃审查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洁纪律,增强党员干部职工自觉接受党内外监督的意识,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二是进一步狠抓责任落实和工作落实,全面强化党建主体责任,坚持“三会一课”,以党员活动日、“兜底脱贫助力攻坚”和“党建+业务组团发展”模式的党建创新项目等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是进一步优化民政领域营商环境。积极实施“互联网+养老”行动,利用“省敬老院基本信息填报系统”,对我市15所农村敬老院的进行信息统计和运营情况、服务质量监管;利用“市全域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对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进行监管。为推进落实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任务,完成了对132家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同时深入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治理工作,联合市发改局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的通知》(什发科价格〔2020〕13号),结合社会组织年检、专项抽查检查,抓严格依法管理,规范登记工作程序,督促行业协会商会严格成本管理,主动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四是做好“清风行动”意见建议办理。截至12月,收到网上来信来访24件,办理合格率100%。接市监委交办件1件,在规定期限内上报了市监委。
二、特色亮点
(一)打造廉政文化墙。为有序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局党委始终把“清廉机关”建设列为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单位实际,打造了廉政文化墙,制作廉政文化画报20幅。
(二)规范证明事项清单。为减负增效,进一步改进和规范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的证明事项,会同发改、公安、司法、人社、卫健部门完成了清理工作,并联合印发了《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通知》(什民政〔2020〕109号),明确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的证明事项20项。
(三)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制定印发《市2020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什民政〔2020〕34号),从3月起至11月,围绕6个工作重点开展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截至目前,清退因死亡或者家庭收入发生变化的低保对象共549户960人;完善亲属备案22户36人,并逐一进行了入户走访核实。
(四)接受市人大审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监督工作计划》,今年9月,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市人大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受到市人大好评。
三、存在的问题
2020年,虽然在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在制度落实不够扎实。在管理上还存在一些“盲区”,随意性大、有制度执行不彻底的现象还不同程度的存在。
四、2021年工作打算
2021年,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全会精神,结合实际,全面履行职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聚焦主体责任。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及省十一届八次全体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大力推进养老服务质量建设,稳妥做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及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不断夯实重点民政基础工作。
(二)进一步强化主动作为。有序推进社会事务、基层治理、项目建设、民生保障等重点工作,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动员全市民政系统上下,坚持打持久战、突击战、攻坚战的思想准备,坚决杜绝盲目乐观、心存侥幸、麻痹大意思想,要强化思想认识,保持高度警惕,把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要求贯彻到底。
(四)进一步强化工作纪律。要以省、市、市纪委查处的疫情防控失职失责典型案例为诫,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杜绝侥幸乐观心理和松懈麻痹思想,把执行工作纪律作为疫情防控的政治要求。
(五)进一步强化防控措施。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强化对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的兜底保障;夯实社区排查和管理防控基础,织密织牢社区防控网。继续引导慈善、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和志愿者等力量广泛参与,依法有力有序参与疫情防控。继续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积极传递正能量,为疫情防控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六)进一步强化资金监管。全面履行好对慈善组织和慈善捐赠的法定监管职责,根据疫情防控需求变化精准引导捐赠意向和重点,确保每一笔捐赠款物及时规范高效支出。
(七)进一步推进民政工作。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坚决履行兜底保障责任,不断完善基本民生保障制度体系,有序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稳妥推进村级建制调整,持续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抓深抓实民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坚持不懈推进民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统筹推进各项民政工作,为全市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贡献民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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