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年度工作总结范例
20xx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区民政局对标市委、市政府对黄浦发展提出的“四个标杆”和“四个前列”新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准确把握群众期盼,更好推进服务保障民生工作”的总体部署,主动适应民政事业发展的新形势,以创新为动力,以规划为引领,以法治为保障,按照目标管理的要求,创新思路,积极作为,进一步在提高服务群众满意度上下功夫,在提升居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上出实招。
一、努力完成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
(一)推进市政府目标管理项目工作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本市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目标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区20xx年度区政府工作目标安排中关于养老服务建设方面设定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对各工作项目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节点目标,抓紧推进落实。涉及区政府和民政局牵头的共有12项工作(其中4项今年本市未下达指标):
1、制订本区“十三五”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行动计划,落实《黄浦区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目标任务,完成《黄浦区“十三五”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行动计划》
2、新增200张公办养老床位,项目确定乳山路项目和五里桥瞿溪路项目。
3、新增8个长者照护之家,目前各街道长者照护之家均已全覆盖,共计12个,床位420张。
4、新建1家日间服务中心,项目确定半淞园路街道仁晖老年照护中心,位于普育西路105号6号楼101-104。
5、新增2家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分别为瑞金二路(南昌路44号)和五里桥街道(瞿溪路1111弄26号),为市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示范点。
6、新增4家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分别为陈娟英敬老院、千鹤老年公寓、中福老年公寓和福华老年公寓。
7、全面实施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工作,制定实施《黄浦区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实施意见》,建成区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并与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系统对接,3月份正式运行,年底前对120人的评估员队伍进行统一培训。
8、养老机构年度服务运行情况向社会公开,拟定《黄浦区养老机构服务运行情况向社会公开实施方案》,开展综合评估工作,按照要求把养老机构年度服务运行情况,以及养老机构年度综合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
(二)推进老年综合津贴申领工作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4月启动老年综合津贴制度改革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老年综合津贴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各街道和各居民区分别成立了工作小组;全区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有序安排,各街道充分发动,落实专人到路、弄、楼、居民小组,做到“包干到户”、“入户见人”;加强宣传引导,在全区张贴了宣传海报20xx张,发放告知单9万张;强化服务保障,在集中办理阶段,各居委会分片、分楼组、错时办理,织社区志愿者维护现场秩序;加强信息沟通,建立联络员对接制度和每日例报制度,建立专门微信工作群,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针对独居老人、行动不便老年人,以及成片动迁区、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充分挖潜,采取地毯式排摸、主动沟通对接,电话通知、代为办理等形式做好服务工作。集中办理阶段,全区92%的户籍老年人成功申办老年综合津贴卡,其中,在本区申办的老年人11.42万人,达到户籍老人的为59%。按照统一规定的程序和要求,6月1日起,进入各街道受理服务中心常规办理阶段,确保发放工作安全、平稳、有序。
(三)全面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
会同区残联、区财政局和各街道,开展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加强协作,按照统一口径规范操作,同时聚焦瓶颈难点,切实关心政策覆盖不到的边缘群体。
二、积极推进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
今年,区民政局的区委重点督查事项9项,区政府实事项目3项,区政府工作目标48项(其中第一牵头17项、主要责任27项、参与配合4项)。按照目标管理的要求,拟定《区民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市、区实事项目及工作目标督查工作的通知》,落实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按照“目标就高不就低,进度能前不往后”的原则,将工作任务分解至每月,并对责任事项进行再细化、再分解,召开民政工作会议和目标管理年中推进会,统一思想认识,抓紧推进落实。
(一)构建社会福利体系
1、编制出台《黄浦区养老服务“十三五”规划》
依托社科院人口所、市老龄科研中心等科研机构力量,开展规划编制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召开各类座谈会,深入养老院、养老服务机构等一线调研,征询老年协会和部分社会组织意见,听取社区老人的需求。专项规划对接本区总体规划和本市老龄规划,努力从体制、机制入手,探索性地提出适合中心城区特点的养老服务模式,进一步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格局,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更加普惠便利的养老服务,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和精神文化需求,打造人人共享、代际和谐、宜居宜业的社会氛围。
2、加大养老床位建设力度
按照《黄浦区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的目标,进一步加大全区资源统筹力度,推进养老床位建设。一是新建养老床位500张。二是新投入使用养老床位600张。
3、各街道新建2个标准化老年活动室
各街道积极寻找资源,全力推进建设,分别为半淞车中、中福一居委,瑞金思南、香山居委,外滩汉口、永胜居委,五里铁一、瞿东居委,老西门小西门、方斜居委,豫园露香、泰瑞居委,淮海合一、顺六居委,小东门中华、赵家宅居委,南东平望、长江居委,打浦肇东、建一居委。对标准化老年活动室进行综合评估,落实“以奖代补”政策。
4、推进社区养老合作社的面上推广
会同区发改委加强调研,拟定全区统一的合作社服务清单(20xx版)和补贴办法,召开全区工作推进会议,进行全面部署。加强服务机构和服务力量统筹,整合社区为老服务资源,加大为老服务供给,优化服务内容,加大社会力量的培育发展力度;完善监督评价,以服务老人的满意度为前提,加强对服务单位的评估监管,建立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目前已实现全区183个居委会全覆盖。
(二)完善新形势下的社区治理体系
1、切实减轻居委会工作负担
一是完成居委会“两个清单”梳理工作,结合本区实际,完成“两个清单”的梳理规范工作,形成《黄浦区居委会协助行政、司法(人民/社会团体)事务目录清单》和《黄浦区居委会印章使用范围清单》的20xx版本,由区联席会议审议通过。进一步明确了各事项具体内容、法律、法规、政策依据,其中协助行政事务清单涉及24个部门,共50项,印章使用清单涉及9个部门,共20项。二是完成居委会电子台账建设,9月份起,在全区183个居委会全面实施电子台账系统,分批完成各居委会和相关部门操作人员业务培训。制定实施《关于黄浦区建立居民区(居委会)工作事项准入、变更及退出制度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审核把关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做好居委会减负效果评估,提高居民自治水平和成效。
2、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
一是完成专业化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今年共完成2批专业化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其中第一批招聘223人,第二批招聘206,人纳入我区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统一进行管理,在原来的基础上实施改革,对于中共正式党员的报考对象和报考属地居民区社工岗位的人员,年龄适当调整为:男性不超过50周岁,女性不超过48周岁,进一步对于稳定党员社工队伍,提高居委会成员属地化率。探索建立社工“蓄水池”制度,方便街道选拔,补充空缺社工岗位。二是开展社区工作者队伍扩围工作,各街道“五个中心”总额度调整为90人,扩围后上限合计900人;各街道社工事务所设3名专职人员,扩围后合计30人。三是加强专业化社区工作者职业培训工作,开展居委会主任培训、条线轮训,专业社工证书的考前培训、新招录社工岗前培训和持证社工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累计培训近3000人。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在全区范围内选拔申报第二批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
3、推进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标准化建设
一是推进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信息系统平台的升级、改造、更新工作,形成市、区、街道三级联网系统,信息系统平台上接区网上政务大厅,下联居委会延伸服务点,主要承接市社区事务受理服务系统运行的网络、硬件和安全环境,实现社区事务一口受理,办理结果一口反馈,年底之前完成。专门成立社区事务受理信息系统运维管理中心,落实专人负责受理中心标准化建设和新系统的运行管理和技术支持。二是大力推进受理中心受理事项全区通办,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分步实施,各业务主管部门对各自下沉受理中心的业务进行了梳理,力争年底之前除法律制度限制以外的服务事项全区通办率达到70%。三是推进受理中心服务、咨询预约项目延伸居民区的工作,安装居委会智能一体机,向社区居民提供集社区政务类服务、生活类服务、居民自治平台、网格化建设、居务公开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完成全区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第三方评估工作。
4、加大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会同区社建办(地区办)开展全区街道、居委会基础设施现状排摸调查,对照本市下发的机构设立标准和用房达标要求,对每一种机构设施均列明具体条款依据。以满足社区居民需求为依据,科学设置、合理布局社区服务设施,目前发改委正制定实施“规划一批、调整一批、建设一批”工作计划,尽努力改善街道、居民区办公条件和为民服务设施。
(三)完善社会帮困救助体系
1、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统筹
一是开展20xx年元旦春节帮困送温暖活动,以“知民情民意,暖万千民心”为主题,广泛开展各类帮困送温暖活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来我区慰问困难群众;组织区四套领导班子领导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在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开展以“一日捐”为主的慈善帮困募捐活动。元旦春节帮困送温暖工作,全区累计受益群众12万人次,帮困资金4386.45万元。二是做好各类政策性帮困救助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调整低保、支内回沪、传统民政对象和重残无业等困难群众的补助标准,指导各街道按时发放到位。
2、开展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工作
深入推进医疗救助工作,启动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同步结算基本医疗保险资金、职工互助保障资金、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和医疗救助金,推进医疗救助由事后向事中、事前转变,实现困难人员信息共享。
(四)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
1、完善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机制
制定实施《黄浦区关于确定具备承接政府购买社区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的实施办法》,以及具备承接政府购买社区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指导目录清单,明确了社会组织应具备的资质条件和重点领域,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公共管理和民生服务的积极性,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行为,提高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效益。积极搭建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开展民政专项购买社区社会组织服务工作。
2、做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制定本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的总体方案,我区参照市试点单位名单要求申报了8家单位(其中1家已于9月注销)参加本市首批脱钩试点工作,涉及5个业务主管单位,各单位均制定脱钩方案,将按全市统一要求完成脱钩工作。
三、全力推进全局重点工作任务
(一)发挥党组织核心作用
一是加强党组织建设,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制度建设,落实“三严三实”专项教育要求,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夯实基础党建工作,做好党务公开和监督检查,畅通党员群众意见的表达渠道,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直属窗口单位政风行风等专项检查。二是增强思想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完善集中教育与经常性教育,抓好“二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以人为本、以人和为目标”的现代民政理念教育,增强大局意识和组织观念。推动中心组学习调研转换为成果,将“两学一做”活动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切实解决难题、推进工作、干出成效。三是推进新一轮文明行业创建,发挥创建工作的积极作用,保持8家基层单位为市级文明单位,力争1家单位为全国文明单位。加强文化建设,持续打造优质服务品牌,以服务品牌为引领,由点及面,规划品牌创建,推动品牌创建工作进一步深化。四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着力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加强干部考核工作,完善考核制度,落实“一岗双责”。五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召开局党风廉政建设暨深化推进作风建设会议,签署三个层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承诺书,细化责任分工,落实“一岗双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要求,督促全体干部职工切实遵守各项规定,防止发生违纪违规行为。加强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了廉政教育宣传片,提高廉政意识。六是做好老干部工作,把握老干部“后双高期”的特点,改进和创新老干部工作的方式方法,妥善解决老干部的实际困难;组织开展老干部节日走访慰问工作,做好离休干部提高护理费调整和体检工作,对生病住院、家庭困难的老干部上看看望慰问,完成离退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七是做好内设机构调整工作,根据全区统一部署,做好机构调整工作,梳理完成各科室职责和主要工作,做好区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等“三定”工作。八是做好党代表选举和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按规定程序选举产生了本局参加中共黄浦区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根据全区统一安排,安排工作人员负责本区人大选举选民事务组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社会养老服务服务体系建设
1、探索公办养老机构规范化管理
拟定《黄浦区关于公建养老机构、老年设施委托经营管理的实施方案》和《黄浦区关于长者照护之家管理办法》,探索建立具有黄浦特色的机构运营管理模式。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公办养老机构规范化管理模式,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拟委托区属国有企业管理,实施市场化运作;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绩效评估,实现“管、办、评”分离。积极引导区属国有企业转型发展,鼓励其参与养老机构建设管理。优化各街道长者照护之家(社区综合为老服务设施)功能,形成短期的、具有照护功能的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积极为老年人提供就近、嵌入式、小型化、多机能、专业化的集中照护服务。
2、深化养老机构日常管理
一是开展养老机构“三亮、三比、三评”创先争优活动,提升全区养老机构办院质量,提升老人满意度和获得感,通过加强交流、以面带点,形成品牌特色。二是做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工作,年底前完成全区31家养老机构漏电保护装置安装更新工作;联合区消防支队、区食药监对区内社会办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设施、厨房灶台、消防通道及逃生通道等相关设施设备出现问题责令整改,要求重点部位专人负责,确保万无一失。三是加强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培训,从着力提升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着手,与市社会福利行业协会共同举办养老护理员和院长培训班,确保护理人员100%持证上岗、养老机构院长资质培训率达到100%。
3、拓展社区养老服务项目
加强社区为老服务平台建设,启动“居家乐”为老服务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全区老年人提供社区为老服务项目。每月为1万位90岁以上高龄老人赠送牛奶;落实困难老人助餐补贴工作;以独居、高龄、失能等困难老人为重点开展“助浴”工作;加强对独居、高龄、失能等困难老人家庭水、电、煤气的安全检查,预防老年人意外伤害事故;开展“冬送暖、夏送暖、节送情”活动,受益老人达1.12万人次。进一步扩大“老伙伴”计划项目受益面,1600位志愿者为8000名高龄老人,提供上门拜访、小组活动和个案服务20余万人次。完成90户低保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室适老性改造。向困难老年人和老年志愿者赠送“银发无忧”综合保险1.16万份。
4、关注老年人的身体和心理健康
开展“心悦夕阳”老年人心理健康讲座、心理咨询服务和志愿者培训工作;与海军心理研究中心合作,拓展“心悦夕阳”为老服务品牌。推进老年宜居社区建设,试点街道由瑞金二路街道拓展到全区10个街道,开展“护老者培训”、“喘息服务”、“电动爬楼机租赁服务”等试点工作。举办“健康之友卫生科普讲座”,开展老年人健康促进行动暨“20xx年老年健康生活科普周”活动。以“敬老爱老,全民行动”为主题,积极组织开展了20xx年敬老月系列活动,市委副书记、市长杨雄,副市长时光辉到我区瑞金街道看望老年人,察看为老服务设施情况;四套班子主要领导走访慰问部分为老服务机构和老年人代表。10月9日,在复兴公园举办20xx年上海市“老年节”大型宣传咨询为老服务活动。开展《精彩老朋友》“志愿为老服务周”活动,体现活动的广泛性、参与性、群众性,将活动内容安排在10个街道分主题实施。组织开展老年人看发展、老年人闹元宵等文体活动,丰富社区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依托区、街道、居委会三级老年服务网络,做好老年*工作,受理各类涉老纠纷5477件,调处率达99.5%。
(三)进一步夯实社区基层基础
1、开展完善社区治理相关调研
深化“1+6”课题调研,指导各街道总结提炼“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一批在全区、全市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机制,各街道已完成课题调研任务,召开“1+6”课题调研成果交流会,通过市、区宣传媒体进行宣传和推广。
2、深化居委会自治能力建设
对换届后居委会开展工作指导,建立健全居委会民主决策机制及工作评价体系,制定实施《关于建立健全黄浦区居委会民主决策机制及工作评价体系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关于健全完善黄浦区社区代表会议制度和社区委员会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拟定《黄浦区关于加强居委会工作人员作风建设的指导意见》、《黄浦区关于居委会作息、值班、请假制度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居委会作风和工作制度。深化拓展“三会”制度和“新三会制度”,挖掘宣传一批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各街道申报创建市20xx年自治家园,在各街道自评、互评和区级评估,择优向市局进行申报。
3、开展行政区划界线普查及联检工作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配合市相关部门开展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按照地名普查的工作规程和技术标准,做好我区界线基本情况的普查工作;实施五年一次区县界线联合检查。协调完成瑞金二路街道办事处驻地迁址事项的申报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帮困救助工作
1、推进综合帮扶工作
区市民综合帮扶服务中心聚焦低保、低收入和支出型贫困家庭,缓解各类困难群体的生活困难。开展“爱心传递”义务家教活动,组织义务家教为困难家庭的中小学生提供志愿服务;组织“我的心愿”(圆梦)系列活动,“五四”青年节和“六一”儿童节前夕,为10名困难家庭中学生实现心愿。
2、加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
应对今冬极端寒潮,第一时间成立了由民政、公安、*及相关街道组成的“三合一”夜巡救助工作组,落实工作措施,加强联合巡查,完善快速响应机制,配备30多名工作人员,两辆救助车、两辆警车、四辆*车,开展寒冬夜巡救助工作。在补短板、治顽症过程中,加强与各街道网格中心、*执法部门,以及“两街三办”的沟通协作,落实属地化原则,研究解决影响市容的难点问题,做好重点区域的露宿整治工作,加强固守,防止回潮。配合公安部门,落实新颁布的《反家庭暴力法》,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临时生活帮助和庇护,保障其基本生存权益。
3、推进防灾减灾工作
在本市第8个“防灾减灾日”,积极指导各街道、居委会开展防灾减灾系列宣传活动,在复兴公园内设点宣传,开展专业咨询、知识讲座、紧急疏散演等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深化基层灾害信息员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实现区、街道、居委信息员全覆盖;组织开展网上报灾演练。
4、做好居民经济状况核对
有序实施低保、廉租房、共有产权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做好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的核对工作,加强核对复审,加强动态管理,对不符合政策的坚决予以清退,对特殊困难家庭给予生活保障。
5、下放安徽居民管理工作
G20峰会期间,排摸解决下放安徽居民不稳定因素,局主要领导带队赴安徽对口县(市)慰问下放居民和入住敬老院的下放孤老,与当地政府、民政部门进行工作交流,确保问题、矛盾解决在当地。
6、加强对募捐活动的监督管理
深入学习贯彻《慈善法》,加强宣传力度,制定《黄浦区民政局关于促进本区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计划》,增强依法依规开展和管理慈善活动的能力和水平。做好募捐活动备案登记活动,目前共备案登记1件,按规定在“上海市募捐信息平台”上公布方案和募捐情况。
(五)深入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1、加强双拥工作领导
召开20xx年黄浦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20xx年双拥工作任务和春节期间双拥工作安排,会议明确了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双拥工作的分管领导,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春节和“八一”期间,区四套班子领导,分别走访慰问上海警备区、和所有驻区部队,军地双方亲切座谈,共叙军民鱼水之情。春节前夕,组织召开驻沪十大部队双拥工作座谈会。举行双拥模范(先进)命名表彰大会,表彰黄浦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模范(先进)单位和个人。起草《黄浦区双拥工作四年规划》(20xx—20xx),为我区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九连冠”奠定基础。
2、深入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
一是开展双拥共建活动,深化与武警一支队“对口支持、共同建设”目标任务,提升部队的综合保障能力。组织开展7月20日南京路为民服务日活动,长征医院专家教授和区军休所资深军医为市民进行义诊;结合建军89周年,组织驻区三支英雄模范连队官兵在中共一大会址纪念馆举行“为党旗增辉,为军旗添彩”宣誓活动;组织开展“爱在黄浦,情系部队”驻区部队官兵‘八一’结婚登记集体颁证仪式;为培养军地两用人才,区双拥办与消防水上支队举行“红门精英人才”培训基地挂牌仪式,组织4家区属企业集团与水上消防支队结对共建;协调长征医院与淮海中路街道签订共建合作协议,建立“精英快线”服务企业白领,利用午休时间,为白领开设门诊就医绿色通道。二是积极打造双拥特色项目,启动“霓虹灯下新一代”——武警十中队报告文学和“红门军魂”——模范消防中队报告文学创作,打造成为宣传黄浦区双拥工作系列图书三步曲,其中“霓虹灯下新一代”一书计划于明年建军90周年前创作完成。三是驻区部队开展“三同”和“四共”活动,黄浦消防支队组织官兵到社区宣讲消防“南京路上好八连”、武警一支队十中队和消防车站中队,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和“军徽映夕阳”活动,定期走访社区孤老;组织驻区部队官兵参加“世界无车日”军民骑行宣传活动。
2、做好各项优抚安置工作
一是提高优抚对象保障水平,组织开展“关爱功臣活动”,通过社会组织购买政府服务形式,在全区各街道全面展开“关爱功臣活动”,与5家社会组织签订了关爱功臣活动协议书。各街道均建立服务队伍,形成了“政府、社会组织、优抚对象”三位一体服务模式。按照全市统一标准,调整了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春节和“八一”期间,走访慰问全区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临时补助、一次性物价补贴;组织革命烈士家属赴龙华烈士陵园开展清明祭扫革命烈士活动;组织部分烈属、残疾军人参加市民政局安排的疗休养活动。二是完成各项安置工作,召开退役士兵政策咨询会、“双向选择会”、社会招聘会,及时发布退役士兵安置政策、招聘信息,协调落实指令性安置指标。三是加强军休机构规范化建设,按照军休干部落实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的要求,重视抓好军休干部的政治教育,落实了军休干部各种相关政策待遇,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完成了区第二军休所新址建设,提升了军休干部的管理服务水平。
(六)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培育工作
1、创新社会组织监督管理
一是开展社会组织进行年度检查工作,今年社团应参加网上年检174家;有序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根据年检情况,联合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开展行政执法和检查,督促整改。二是加强对名存实亡社会组织清理力度,推进社会组织的诚信体系建设、规范化建设评估、能力建设、预警网络建设;启动了对11家社会组织的撤销程序,对其中8家进行了行政撤销。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区、街、居三级预警网络,规范工作基础资料,完善相关制度。三是加大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工作力度,完成今年50家社会组织的评估任务,举行规范化建设评估专题培训和申请评估单位的集中辅导。加强社会组织品牌建设,全区已评4A和5A高等级社会组织共21家。
2、加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
拟定《黄浦区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工作方案》,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工作机制,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完善四类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机制、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引领机制、深化社会组织人才培养机制,积极引导全区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在淮海中路和五里桥街道率先成立社区基金(会)。指导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和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的换届各项工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大力推进对行业协会商会、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四类社会组织实施直接登记和相关改制度革。加强社会组织品牌建设,积极参加20xx年上海第六届“公益伙伴日”活动,指导本区50多家社会组织开展21场“公益四进”活动,展示本区社会组织发展成果。
(七)切实做好其他民政专项工作
1、加强婚姻管理服务
完成婚姻(收养)登记中心新址建设,4月18日迁入新址,圆满高效完成元旦、情人节、劳动节及“5.20”特定吉日的结婚登记工作;举办上海旅游节“玫瑰婚典”户外颁证仪式。国庆节期间,区委书记汤志平视察婚登中心运行情况。
2、做好公益项目招投标监督服务工作
做好公益招投标立项前需求调研、立项申报和项目招标落地的审核;指导和监督项目实施全过程评审工作;做好项目终期评估验收和第三方审计工作等项工作。做好历年公益招投标项目跟踪检查服务、终期验收评估。
3、做好福利企业管理服务工作
加强对福利企业监督管理,加强人员培训,加大督查力度。推进福企年检年审工作,组建民政、税务联合工作组,8家福企全部合格。维护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各类扶残帮困送温暖活动。
(八)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效能
1、自觉接受各级各类监督检查
一是完成人大评议工作,作为首个政府职能部门,去年接受了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评议,针对《评议意见》认真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要求和时间节点,3月份向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83次主任会议汇报了整改落实情况,获得了区人大常委会的高度肯定。二是做好提案办理工作,今年“两会”区民政局共收到人大代表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共计28件,坚持高标准的要求做好办理工作,确保办结率、面商率和满意率均保持100%。完成人大代表意见处理回头看4件;向区政协专题汇报涉老提案办理情况、养老服务发展情况和医养结合工作情况。三是依法做好信访工作,做好热线办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不断提高市民服务热线办理的质量和服务水平。重点做好对多次重复来电工单、不满意工单、疑难工单的办理;做好“12345”市民服务热线回访及回访后的处置工作。
2、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加强政务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加强民政宣传工作,多渠道、全方位加强民政工作宣传力度,重点加强对新出台的规定的宣传力度,提高知晓度。建立了“黄浦民政”微信公众号,形成“一线、一网、一号”的民政工作宣传网络。
3、完善“四张清单”管理制度
一是推进落实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审批”,完成社会组织登记受理等民政事项100%接入区网上政务大厅发布任务。完成17项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修订工作;完成民政局71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归集工作。二是加强普法工作,宣传普及老年人权益、社会组织、慈善、居委会组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研究制定“七五”普法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