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开年度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县认真按照省、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推行政府公开工作,在上级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2013年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完善政府公开机制
为使政府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县着眼于建立政府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府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今年来,县委、县政府及时充实和调整政府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也分别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了县、乡、部门三级联动的政府公开网络。同时,我县把政府公开工作分解到单位内部的有关科室和人员,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今年来,我县政府公开领导小组先后召开两次专题会议,认真学习省、市政府公开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其他有关政府公开的文件、规定,并研究政府公开有关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六项制度。我县通过建立健全政府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和监督等六项制度,促进政府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三是积极开展工作调研。今年8月份,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会同县机关效能办及其他有关部门对政府公开工作进行调研,做到政府公开中的相关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四是抓好示范建设。积极开展创建推行政府公开制度示范单位活动,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先行,起到了以点带面的辐射作用。
(二)规范建设,提高政府公开质量
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府公开的质量。我们主要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下发《政府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对政府公开的范围、政府公开的内容、政府公开的形式、政府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经过一段时间的督促检查,现大部分单位都能够自觉地、及时地进行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府公开的重点,加大推行政府公开的力度。我县部分公开单位还按照省、市及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提出具体公开项目目录,不但使政府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及责任人更加明确,而且使公开工作更易接受评议、检查和监督。
(三)用好载体,完善政府公开形式
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府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府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府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1、开设了政府信息、政府公开等专栏,内容涵盖法规规章、政府文件、招商引资、办事指南等政府信息资源。2、建立和推广乡镇政府服务、村财监审,印发办事手册和一次性告知单,设立政府公开专栏、办事大厅等形式和渠道向社会公开,为群众提供常年的便利服务,让各职能部门的运作情况置于“阳光”下,防止了“暗箱”操作等问题。3、注重有效发挥县有线电视台的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所有“窗口”单位都将行政许可、执法和收费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供的全部材料,印成“告知单”,在办公场所摆放或上墙。
(四)强化监督,确保政府公开落实
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重点以《行政许可法》实施为突破口,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一是强化督查制度。将政府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创满意单位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集中专项检查相结合,为政府公开建言献策。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今年来,我县开展政府公开工作专项督查、行政执法检查、明察暗访活动,发现问题及时通报,责令单位整改,有效地保证了政府公开工作的落实。二是推行定期通报制度。政府及有关行政部门定期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近期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努力做到政府和公共资源配置等重大事项都公开进行,规范运作。县委、县政府还提出要求,凡是重大决策,都要注意倾听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实行决策前的社会通报、公示,并在决策后通过一定形式向社会公开。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我县政府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少数单位的领导对推行政府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着怕失权,不愿公开;怕麻烦,不想公开;怕监督,不敢公开的思想。二是工作发展不平衡。还有少数单位领导对政府公开工作不够重视,工作进展迟缓,公开成效不明显。三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一些单位在公开的内容中,办事的依据和职责多,公开办事的结果少,有的干脆不公开。四是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力度不够。一些单位被动接受上级检查的多,自觉进行自查和抽查的少,个别单位对查出的问题整改不够及时。舆论监督也有待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