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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五普法工作总结

admin 2020-04-29 12:01:01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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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五普法工作总结

四五普法工作总结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的精神,根据省、市对"四五"普法工作的具体要求和部署,我校"四五"普法工作在市教科工委的直接领导下,基本上完成了普法的各项任务。几年来,全校广大干部和职工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法律素质有较大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有力地促进了我校的建设和发展。  一、 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加大学习宣传力度  我校党委始终把普法工作作为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坚持长抓不懈。努力按照"四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措施具体、层层落实、形式多样、结合实际,为普法工作富有成效打下了坚实基础。首先,我校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普法工作讲师团,在基层单位建立了以各总支书记牵头的基层普法组织,保证了"四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其次,领导班子成员自觉坚持学好法、用好法,发挥表率和带头作用。在两周一次的党委理论中心组的学习中,经常安排一些法律法规的内容,如宪法修正案的学习;《教育法》、《高教法》、《教师法》的学习等;为保证学习质量,中心组还多次进行专题讨论,吸收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共同提高认识、明确任务。第三,我校处级干部划分为8个学习组,进行双周一次的理论学习,全体教职工的周三下午理论学习更是雷打不动,党委宣传部在制订每学期的学习计划时,都安排一定次数的法律知识学习和讨论,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对学生的法律学习和教育,我们把有关法律知识安排进课堂,通过课堂教学,也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班教育以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  二、 措施具体 收效显著  根据我校在"三五"普法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在"四五"普法中我院高度重视普法宣传员队伍建设,并以此带动全校普法工作的进行。在普法宣传员的基础上,成立了以社科部教师和部分机关干部、党总支书记组成的普法宣讲团,深入到师生中进行普法宣传,加大了普法工作的力度。我校还有计划地选拔一些优秀宣传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多名宣传员还积极参加全国律师考试,并取得律师资格。以这些同志为基础,我校还成立了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中心,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为了更好地发挥普法宣传员骨干作用,提高他们的水平,党委宣传部还经常为他们购置一些法的宣传学习材料和音像材料等,邀请有关专家来校进行专题辅导、培训,提高了普法宣传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同时也大大提高了广大师生的法律素质,使普法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1、 在大学生中进行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宣传教育:第一,利用课堂教学,在全校学生中开设"法律基础课,使学生掌握刑法、民法、诉讼法、婚姻法、合同法、继承法等基本法律;特别是结合今年的两会"修宪",将宪法学习做为重点内容之一,组织学生系统学习宪法知识和把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私有财产写入宪法的深远意义。另外,在"形势与政策"课中,特别开设一个专题,即"政治体制改革中的法治建设",有针对性地向学生宣传我国在依法治国、依法执政方面的法律、法规,使学生看到诊法治国的成效,增强依法治国的信心。第二,利用讲座和咨询形式宣传法律知识。宣讲团的成员每学期都要接受各学院的邀请,为学生作专题讲座,反响热烈,深受师生欢迎。法律咨询中心也经常接待一些师生,对有关问题进行解答,深受师生赞扬。第三,组织学生到法院学习、旁听、开办模拟法庭,使学生的学习能与实际相结合,达到学以致用。   2、 在教师中通过办讲座、看录像形式宣传法律知识。几年来,我校以各学院党总支为单位,制定个自的普法教育计划,并落实到各党总支每学期的政治理论学习中。各总支通过组织教师听讲座、看录像的形式完成普法计划,从去年以来,机关、图书馆、信息学院、外语部、体育部等单位邀请文法学院张慧新老师作了7次讲座,内容渉及宪法、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教育法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等,使教师们及时了解国家的立法动态,增强对依法治国的信心。此外,"四五"期间,我校党委宣传部、党办、工会、保卫处、教务处、学生处等部门积极配合,各有侧重,共同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在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中,全校上下统一思想,做到不信教、不学功、不传教,并积极做好"法轮功"修炼者的思想转化工作,收到了显著的效果。学校曾获得市委、市政府授予的与"法轮功"斗争先进集体;获得市委教科工委和市公安局授予的与"法轮功"斗争先进单位称号,进一步增强了广大教职工的法制意识,使普法工作深入人心。校党委还非常注重对广大教职工特别是青年教职工加强守法教育,学院连续几年犯罪率为零,同时注重对劳改、劳教人员和轻微违法、违纪人员的帮教,经过帮教,前科劣迹人员重新犯罪率为零,改好率达100%。曾经修炼"法轮功"的个别师生也在学院有关同志的帮助下,坚决与"法轮功"决裂,从思想上得到了彻底地解脱。为维护学院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许多师生发扬主人翁精神,制止违法违纪行为,有力地保护了集体利益。精神文明建设离不开法制宣传教育,我校党委把法制教育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进一步推动了校风、学风的建设。如在广大师生中开展世界观、人生观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开展"文明办公"、"文明服务"、"文明大学生"等活动,创建"文明办公室"、"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提高师生的文明水平。开展了青年志愿者活动,出现了"爱心社"、"小红帽服务队"、"阳光服务队"、"绿洲服务队"等众多的青年志愿者组织,撒播文明的种子。成立了"筱竹剧社"、"科协"、"计算机协会"、"英语俱乐部"等10余个社团组织,促进了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以资助特困生工作为中心的"爱心助学"活动,受到了国家教委和省、市的表彰。我校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取得了一系列可喜的成绩,2000年、2002年、2004年分别获得省委、省政府授予的"文明单位"称号。  三、 学法用法、依法办学  在"四五"普法期间,我校广大教职工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人们在学法的同时,也学会了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把法律作为一把尺子来衡量身边所发生的事情,深切感受到了在法制社会里法律的重要性。几年来,许多教职工都自觉地用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分析社会现象,解决现实问题。如近两年内,房屋产权问题纠纷较多,从学校到职工都拿起法律这一武器,通过法律诉讼、判决来解决纠纷问题,把学法和用法很好地结合起来了,也为社会的文明和进步起到了良好作用。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高校与社会之间的联系愈来愈多、愈来愈密切,怎样使高校在纷纭复杂的环境中健康、快速地发展,有效行使自主办学的权利,成为高校管理者急需解决的问题,而解决这一问题的关健,就是运用法律,在法律的保护下,依法办学。在学习《高教法》的过程中,党委一班人深刻感到《高教法》为我们办学提供了很好的法律依据,我们应该深刻领会《高教法》的精神,更好地做好我们的工作。为此,班子成员多次分专题学习《高教法》,就学院领导、各部门的职能、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工作的任务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讨论,把办学思想统一到法的精神上来,推动了学院的建设和发展。   总之,通过"四五"普法教育,增强了全校教职工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学校依法办学、依法治教的自觉性,在全校形成了一个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气,推进了我校的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了我校的

  

标签:四五   普法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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