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级领导中,如果单论实权大小,县委组织部长绝对是当仁不让的实权派,毕竟手中管着官帽子,任谁见了都要敬让三分。
然而在很多人的印象中,县委组织部长是绝对的副处级,其实这是不正确的。
根据三定方案,县委组织部长只是正科级,但由于县委组织部长兼任县委常委,而县委常委是副处级实职,所以县委组织部长享受副处级待遇。
从级别看,县委组织部长是副处,县委书记是正处,两者职级相差不大。根据干部提拔条例,只要副处任职年限达到两年以上,理论上是可以提拔为正处级领导职务的,也就是说与县委书记同级。
但体制内的人都清楚,同级不意味着可以直接任职,甚至简单的一级其中也有很大差距。
同样是副县级,既有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常务副县长等实权派,也有四级调研员等虚职副县;同样是实职副县,党校校长与副县长权力大小完全不同;同样是区领导,副县长与人大副主任、政协副主席,县委常委与副县长也完全不是一个量级;同样是县委常委,宣传部、统战部与纪委、组织部能量也不可同日语,这里面到底有多少层级,恐怕只有久经官场的老同志才能分得清。
虽然县委组织部长和县委书记都是实权派,但在当下干部选拔任用环境下,直接提拔为县委书记基本不可能。
那么县委书记产生通常有哪几种方式呢?
第一种:下派。由上级机关直接选派,比如市两办的副秘书长,某市局局长等,有时省级机关某处的处长也可能直接下放重用。
第二种:转任。县委书记调走,上级组织部门出于当地干部稳定和发展政策延续的需要,会考虑由县长转任书记。
第三种:提拔。直接从下级比如县委副书记提拔,这种情况比较少见。一般这类干部都是组织重点培养的对象,组织部门带着意图下放,且本身为正处级。为了丰富这类干部的基层经验、了解基层实际情况,会将其下放到县级担任正处级县委副书记,然后实现弯道超车。
而常规的副处级县委副书记一步到位县委书记,几乎不可能。县委副书记都很难提拔县委书记,作为班子排名更加靠后的县委组织部长,难度自然更大。
如果县委组织部长想要更进一步,按照干部使用惯例,一般有两种途径,一是转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二是转任县委副书记。
后两者虽然和县委组织部长一样都是副处,但因为距离县委书记的位子更近了一步,也算是提拔重用。
那么县委组织部长要成为县委书记到底有哪几种路径呢?
第一种,先转任常务或副书记,然后提拔县长,最后转任书记。
第二种,提拔到市直机关任一把手,然后由市级机关直接任县委书记。
在县一级,县委组织部长、常务副县长、副书记等几个重要岗位,通常是作为县级正职储备来培养的,只要能力可堪重任,再加上外部力量支持,大多可以主政一方。这点可以从很多领导干部履历上得到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