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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自查报告

admin 2018-08-20 12:01:01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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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届四、五、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的精神,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率先脱贫,实现全面同步小康”战略,以“关爱弱势群体,实现公平正义”为立足点,本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强基固本,提升案件质量,不断加强“一小时法律服务圈”建设,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确保完成市、县下达的法律援助案件、法律咨询、法律援助联系点建设任务,半年来取得明显成效,现将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开展工作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局党组高度重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年初召开局长办公会、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并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纳入全年目标考核,同时组织召开全系统大会安排部署,推进落实。为确保民生工程有效推进,实行分类审批制度,即具有较大影响的法律援助案件由分管领导亲自审批;重大影响的法律援助案件由局长亲自审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采取集体讨论、领导约谈承办案件单位负责人方式,局领导全程参与受理、审批、指派、承办等环节,跟踪督办案件,确保办案质量和效率。
 
(二)提高认识,强化宣传
 
在法律援助工作中,通过“法律八进”、“法律援助宣传月”和送法下乡等活动,全县各级法律援助机构采取印发宣传资料、宣传车、制作专题片、展板、墙报、现场解答咨询等方式,大力宣传《法律援助条例》、《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完善法律法援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半年来共开展法律援助法规宣传40场次,发放《法律援助申请指南》8000余份,通过创新宣传载体,扩大宣传覆盖面,使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维护弱势群体,实现公平正义、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三)全面加强“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和联系点建设
 
在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乡(镇)党委政府的鼎力支持下,20XX年上半年对拟建的50个贫困村法律援助联系点进行了调研和筹备,在武警XXX县中队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各法律援助站、点落实了专门的办公场地和办公人员,积极开展法律咨询以及受理、初审法律援助申请等工作,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快捷及时的法律服务。
 
(四)简化审批程序,扩大援助范围
 
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法律援助政策法规,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放宽经济困难标准,积极将人民调解、婚姻家庭、交通事故、追索劳动报酬等非诉法律服务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畴,加大了对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的援助工作,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充分运用司法行政工作平台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对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案件全部实行网上登录、及时录入。截止目前,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1812件,完成目标任务的90.6%,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51件(其中民事案件125件,刑事案件26件),完成目标任务的75.5%,处理法律援助事项1510件,完成目标任务的94.4%。
 
(五)加强督查力度,提升案件质量
 
一是局领导高度重视法律援助案件的督查督办工作,对有重大影响的法律援助案件亲自约谈案件承办单位负责人,要求承办单位负责人亲自参与、过问案件的办理情况,确保受援人的合法权利得到最大保护。二是受理审批后,法律援助中心及时告知受援人在接受法律援助过程中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并向受援人发放《受援人权利义务告知书》,使受援人充分知晓自己的权利义务,积极参与援助案件的办理。三是建立了法律援助案件督查督办和案件质量跟踪管理制度。法律援助中心通过书面通知、电话回访、旁听案件审理、组织评议法律援助案卷等多种形式,对法律援助案件进行督查督办,加大对承办人员的监督力度,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努力使受援人的合理诉求得到回应,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满意度。今年以来,通过律师、法律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认真办案、尽职尽责、优质服务,受到广大受援群体的好评,截至目前,全县法律援助实现零投诉。
 
二、存在问题
 
(一)法律援助宣传面还存在不深入问题,在一些偏远农村还存在受援“盲区”,需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
 
(二)督查督办面不够宽,需要进一步加大个案督查督办,强化案件质量跟踪管理力度。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加大贫困村法律援助联系点建设工作。强力推进贫困村法律援助联系点的建设,让法律援助联系点建设与精准扶贫有机结合,强化对各援助站、点的动态跟踪管理和业务指导,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减轻弱势群体维权负担,努力做到“应援尽援”,进一步惠民利民,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跟踪管理、案件评议制度、法律援助案件抽案庭审旁听等制度,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三)加强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办案业务培训,提高责任单位及承办人员的业务水平,强化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质量及效率管理,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办案结案管理办法,使其与办案补贴相挂钩,提升援助案件结案率。
 
XXX县司法局
 
20XX年6月20日

标签:上半年   法律援助   工作   自查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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